正文

第1章 家世和求學經歷

林森傳 作者:劉小寧 著


林森的先祖曾多次遷徙,先居住在山東濟南,后又遷至河南固始,最后輾轉到了福建。初入閩時,先住閩侯枕峰鄉(xiāng),后又遷至陶江,在鳳港村聚族而居,主要從事農作,直到清末。

林森幼年曾讀過私塾,又入培元學校讀小學,第一次接受了西方的新式教育,至1882年,林森完成了小學學業(yè),升入福州的“鶴齡英華書院”,接受了完整的西式教育,這對于他今后從事反清革命事業(y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此期間,林森經歷了“臺灣教案”、“延平教案”和“古田教案”,觸動很大,留下了極深的印象,對他的一生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林森在學校時就顯示出組織才能,被同學們推為學校的學生自治會會長。林森曾向書院提出了改進校政的建議,反對將“圣經”作為主修課目,主張早晚的宗教聚會、星期日的教堂禮拜應由學生自由參加。院方不能容忍林森的建議,暗示林森退學,無奈之下,林森只好退學。但數月后經人說情,林森又回到書院繼續(xù)學業(yè),直至畢業(yè)。

民國的歷史上,南京國民政府曾有過三位主席,第一任是譚延闿,第二任是蔣介石,第三任是林森。其中以林森的任期為最長,從1931年12月至1943年8月,長達13年之久。

家世

林森,字子超,原名天波,號長仁。晚年別號青芝老人。1868年(清同治七年)2月11日(陰歷正月十八日)出生于福建閩侯縣尚干鄉(xiāng)鳳港村一戶農家。

林氏先世據考出自殷代比干。至唐代末年國內動亂,隨忠懿王王審知遷到山東濟南,后至河南固始定居,最后輾轉到了福建。初入閩時,先居住在閩侯枕峰鄉(xiāng),以后又遷至陶江(陶江古代稱“上虞”,后來易名為“尚干”)。到了明代,林氏始至鳳港村定居,直到清末。

林氏的一支在尚干鄉(xiāng)與鳳港村一帶聚族而居,主要從事農作。林氏家族在福建數百年,族繁丁茂。在林氏宗祠里有這樣一副對聯(lián):“唐宋元明,八百舉人千進士;高祖曾考,十三宰相九封侯。”可見林氏一族獲取功名和為官者之多。

林森家鄉(xiāng)的青芝寺

青芝寺磚匾

林森的親生父親林道舉,以制鞋、修鞋為業(yè)。母親林張氏在家務農。林森出生不久,便由父親道舉作主,過繼給叔父林道炳為嗣子。以后,林森就隨養(yǎng)父生活。大約在林森兩歲時(1870年),因家境生活所迫,養(yǎng)父全家遷居福州城的倉前山土地廟街。林道炳在這里開了一家皮革店以維持生計。不多久,因道炳經營有方,積累了一些財富,家道也漸漸寬裕了起來,成為當地一戶較為殷實的人家。林道炳自收養(yǎng)林森后,又添四子,即長義、長禮、長智、長信。

林道炳遷居的福州倉前山一帶,是外國人聚居的地方,除了一些外國領事人員外,還集中了大量商人和傳教士。除了經商外,洋人走到哪里都要建教堂進行傳教。因此,倉前山也建了一座教堂。同時,還建有一所西醫(yī)醫(yī)院。為傳教的需要,同時也為自己子女的教育考慮,洋人在倉前山也開辦了一些教會學校。學校多采用新式的教學方法,除教會的必修課外,英文就是最重要的課程了,其他還講授算學等自然學科方面的知識。由于林家的家境比較寬裕,林道炳將幾個兒子先后送進基督教會開辦的培元學校念書。

十多年的西式教育

在入校前,林森曾在私塾念過經書。1876年,林森進入培元學校讀小學,接受啟蒙教育。培元學校是一所由美國傳教士辦的學校,林森就是在這里第一次接受了西方的新式教育。在小學期間,林森聰明好學,除了學堂的新式課程外,他對明季顧亭林、王船山、黃梨洲三位大儒的學說最有興趣。至1882年,林森完成了六年的小學學業(yè),升入福州的鶴齡英華書院就讀。

鶴齡英華書院又稱“英華齋”,是美以美教會于1881年創(chuàng)辦的一所學校。學校的學制共八年,前六年是六年制的中學課程,后兩年是大學課程。當時的教會學校畢業(yè)生,到海關、郵局、電報局以及洋行、外國銀行工作的居多。林家把子女送到教會學校念書,就是希望他們以后能夠學得一技之長,出人頭地,至少可以幫助家里經商賺錢,但林森沒有走這條路。

英華書院開設了數學、生物、物理、化學等新式課程,課本全部是英文,均由美籍教師任課。此外,還設有西洋史地課。林森在這八年的學習中,不僅掌握了一定的自然學科知識,還熟練地掌握了英文,了解了歐美近代發(fā)展的歷史,特別是美國的歷史,他知道了華盛頓、林肯的故事,最令他感興趣的還是美國獨立戰(zhàn)爭,這或許與中國當時列強入侵的悲慘的社會現(xiàn)實有關。林森通過這幾年的學習,開始萌發(fā)了民主政治的意識,這對于他后來從事的反清革命事業(y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9世紀下半葉,由于清朝政府允許外國教會進入中國傳教,導致中國各地的教案不斷。僅在福建一省,先是發(fā)生了“臺灣教案”,后來又發(fā)生了“延平教案”和“古田教案”。當時林森正在英華書院就讀,類似教案對林森觸動很大,并留下了極深的印象,對他以后的經歷、他的一生無疑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

福州地區(qū)的學風一向很盛,有不少青年學生在外留學,學成回國的也很多,因此,對外面世界的了解比一般的內地學生要多得多,因而鬧學潮是經常有的事。英華書院從成立時起就成為愛國民主運動的溫床。林森在學校也比較活躍,一直是學生會的積極分子,也是一名小小的領導人。林森在鶴齡英華書院就讀多年,雖然按學校規(guī)定,每星期日上午必須到教堂參加集體禮拜,但他并沒有接受基督教的洗禮,相反,卻產生了較為強烈的民族和民主意識。一次,在上外文課時,一名學生因教學上的問題與外籍教師發(fā)生了爭執(zhí)。這個洋人一下子就抓住學生的辮子,將他拎了起來。同學們看了都非常氣憤,但沒有一人敢說話,唯獨林森站起來打抱不平,對這位洋人教師進行了指責。

因林森熱衷為大家服務,又有組織才能,遂被同學們推為學校的學生自治會會長。林森對學校最為不滿的,就是星期天強迫學生到教堂做集體禮拜。為此,林森在修完了六年的功課后,以學生會會長的名義,向書院提出了改進校政的建議。

建議共三條:第一,“圣經”課完全沒有必要作為主修課目,而應由學生自由選擇;第二,早晚的宗教聚會,應由學生自由參加;第三,星期日的教堂禮拜,也應由學生自由參加。

林森的三條建議提出后,院方領導極為不悅。一個中國學生竟然敢對美國學校說三道四,他們不能容忍。院方在對林森的建議討論后認為,林森違背院規(guī),屬無理要求,不予采納。學院暗示林森退學,其實與強行勒令退學并無不同。

無奈之下,林森只好退學。但在數月后,經人說情,林森又回到書院繼續(xù)學業(yè),直至畢業(yè)。

  1. 關于林森的出生年月,目前主要有兩種說法:一說為1868年2月11日;一說為1867年3月4日。本文取前一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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