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jīng)》早期書寫定本考索
廖群[1]
【內(nèi)容提要】 針對近期歐美漢學界關于《詩經(jīng)》早期書寫與口頭傳播的爭論,本文通過辨析傳世文獻、結合賦詩現(xiàn)象、借助新出土和新發(fā)現(xiàn)的簡本《詩經(jīng)》,回答了《詩經(jīng)》早期有無書寫定本的問題,提出《詩經(jīng)》作為周代禮樂教化的產(chǎn)物,確曾被編定過一個訴諸文字的詩集文本(母本),用于教授和賦詩征引。只因當時傳播形式以口頭為主,憑記憶、背誦來二次書寫成為常態(tài),才造成了其后所見文本詩篇、詩句大致相同、書寫文字多有差異的“異文”現(xiàn)象。
【關鍵詞】 《詩經(jīng)》簡本 賦詩 書寫 異文
2002年,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柯馬丁教授曾發(fā)表《方法論反思:早期中國文本異文之分析和寫本文獻之產(chǎn)生模式》一文,以當時所見六種出土的《詩經(jīng)》引文異文為證,提出《詩經(jīng)》在早期中國曾經(jīng)經(jīng)歷“一個具有較大文本流動性的階段”,文本通過記憶和口耳相傳,可以變成許多個互相獨立的文本,因此不存在一個“唯一的原始書寫文本”。香港城市大學張萬民先生的《〈詩經(jīng)〉早期書寫與口頭傳播——近期歐美漢學界的論爭及其背景》一文,對這一觀點做了引述。[2]
不得不承認,原就存在的、出土文獻又一次次強化顯示的《詩經(jīng)》異文現(xiàn)象,都在指向《詩經(jīng)》的確版本各異,似乎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書寫本。但如果說《詩經(jīng)》從未有過書寫定本,這與它曾經(jīng)是一統(tǒng)周禮樂之樂、賦引之《詩》、所教之本的“身份”又不相符??埋R丁教授據(jù)出土文獻得出的結論應該指的是進入戰(zhàn)國之后特別是入漢之后《詩經(jīng)》傳播的情況?,F(xiàn)在的問題是,西周、春秋時期“詩”或“詩三百”有無書面?zhèn)鞑ノ谋??有無通用書寫定本?因為目前尚未發(fā)現(xiàn)有其時的書寫文本實物,所以這就是個需要借助各種信息加以推斷、論證的題目。
一 《詩經(jīng)》早期有無書寫文本
毋庸置疑,《詩經(jīng)》中的詩是歌,無論創(chuàng)作之始的歌唱還是收集后的配樂使用都會訴諸歌喉,這些歌曲的傳承完全可以是口耳相傳,憑記憶保存。其中的遠古之歌,也可以是由記憶訴諸口頭、由口頭轉(zhuǎn)入記憶的代代相傳。即便如此,現(xiàn)在也還是需要探究,當年《詩經(jīng)》有沒有手寫下來的書面文本?
通過檢索,有幾條材料可用來推斷,當年《詩經(jīng)》應該還是有書寫文本的。
其一,“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
《國語·魯語下》:
齊閭丘來盟,子服景伯戒宰人曰:“陷而入于恭?!遍h馬父笑,景伯問之,對曰:“笑吾子之大也。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其輯之亂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zhí)事有恪?!仁ネ踔畟鞴?,猶不敢專,稱曰‘自古’,古曰‘在昔’,昔曰‘先民’?!裎嶙又坦倭旁弧荻蠊А?,道將何為?”[3]
閔馬父、子服景伯與子貢同時,春秋戰(zhàn)國之交人。子服景伯告誡宰人接待齊人與其有什么閃失不如恭謹一些,用了一個“恭”字,閔馬父笑他用詞不當,于是提起當年正考父?!渡添灐分拢驗閺摹渡添灐肥灼赌恰返脑娋渲袝l(fā)現(xiàn),“恭”字可不是隨便能用的。對于“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韋昭注曰:“正考父,宋大夫,孔子之先也。名頌,頌之美者也。太師,樂官之長,掌教詩、樂?!蔽醋ⅰ靶!弊?。正考父乃孔子七世祖,歷佐宋戴公、武公、宣公,為春秋前期人,所“?!笔械氖灼赌恰氛恰对娊?jīng)》中《商頌》五篇中的首篇,詩中尾聲(“輯之亂”)確有“自古在昔”四句。那么,就本論題而言,這里的“校”字就十分關鍵。鄭玄《詩譜·商頌譜》本于《國語·魯語》這段話所做的詮釋是:“自后政衰,散亡商之禮樂。七世至戴公時,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其先王。”對此,孔穎達《毛詩正義》于“?!鼻霸鲆弧翱肌保骸啊几缚夹I讨炇谥苤髱?,以《那》為首’,《魯語》文也?!辈⒚麽尅翱夹!睘樾U骸绊f昭云:‘名頌,頌之美者?!粍t言校者,宋之禮樂雖則亡散,猶有此詩之本,考父恐其舛謬,故就太師校之也。此頌皆為祀先王而作,故知校之既正,歸以祀其先王也?!?sup>[4]按,“?!庇小翱夹!绷x,《國語》可以自證?!洱R語》載管子對桓公問有“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績以成名,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民紀”云云,“比校”即通過比對以考核。如此,則所謂“?!蹦耸且笠崴未蠓蛘几笖y自己手頭所有的《商頌》十二篇前往周都請周太師為之校正。就當時情形而言,此“校”可做多種設想:其一,周太師那里保存有《商頌》官方文本,正考父將用于宋的《商頌》帶去與周存《商頌》兩相校讎,此為后世校對的典型形式;其二,若周太師是盲人,則此“校”當為正考父讀宋之《商頌》文本(或據(jù)文本歌之),周太師憑記憶聽而對之;其三,正考父憑記憶攜《商頌》入京歌之,周太師憑記憶聽而對之。
以上三種情況,第三種的可能性不大。閔馬父提到的是“商之名頌十二篇”,“篇”為簡策之稱。《說文解字》:“篇,書也?!倍斡癫米⒃唬骸皶缫?。箸于簡牘者也。亦謂之篇。古曰篇。漢人亦曰卷。卷者,縑帛可卷也?!?sup>[5]先秦文獻出現(xiàn)的幾個“篇”字全部是指書寫文本?!赌印っ鞴硐隆罚骸肮耪呤ネ酢挚趾笫雷訉O不能知也,故書之竹帛,……琢之盤盂……一尺之帛,一篇之書,語數(shù)鬼神之有也……”[6]《墨子·非命下》:“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從十簡之篇以尚,皆無之……”[7]《墨子·貴義》:“子墨子南游使衛(wèi),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8]《戰(zhàn)國策·魏策四》:“吾先君成侯……手受大府之憲。憲之上篇曰:‘子弒父,臣弒君,有常不赦……’”[9]以此類比,閔馬父既然稱“十二篇”,更應是指《商頌》的書寫文本。此外,閔馬父還提到“以《那》為首”,說明十二篇是有編排次序的,這種編排一般來說也是針對書面文本的先后而言。
其二,“十月之交”與七月之交。
圖1
資料來源:徐中舒:《殷周金文集錄》,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第237頁。
《詩經(jīng)·小雅·十月之交》開篇有“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三句,涉及周代某辛卯年十月朔日發(fā)生日食的天象之事。對此,趙光賢撰文指出“十月”實為“七月”之訛。[10]文章指出,關于此次日食,天文學界有周厲王時、周幽王時、周平王時三說。查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厲王四十四年(共和包括在內(nèi)),即從公元前871~前828年,共有十九次日食,但無一次發(fā)生在辛卯朔[11];若按漢至清歷代天算學家推算所一致得出的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9月6日,正當周正十月辛卯朔,時間可以對上,但此次日食,北京只在早七時多有0.07食分,大同有0.08食分,都不到1食分,肉眼根本看不見[12],西周鎬京更不可能見到;若按有人據(jù)此改斷為周平王三十六年,即公元前735年11月30日,其時與《十月之交》所涉及的時代朝政問題又不相合。在諸說均難以成立的情況下,趙光賢進一步查考《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在第979頁發(fā)現(xiàn)公元前781年6月4日亦有日食,這次日食發(fā)生于周幽王元年七月朔,這年也是辛卯。于是想到,該篇所提正是周幽王元年(辛卯年)七月朔日發(fā)生的日食,“十”乃“七”字之訛。金文“十”字的寫法是一豎中間加以黑點,即“”,“七”字的寫法卻是“十”,厲王三十七年的善夫山鼎“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的“七”字正是如此(見圖1)。趙光賢的這一發(fā)現(xiàn)對我們考證西周春秋時期“詩三百”篇目是否有書寫文本是一個很好的證據(jù),后來傳本所寫的“十月之交”必是來自對古本的抄寫,而古本《十月之交》當年應是用與金文相同的文字寫定的。作為反證,孔子所編撰的《春秋》也有一次日食之誤,即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據(jù)考定,“七月”當為“十月”之訛。[13]“七”訛為“十”當因春秋之后文字變異“七”“十”相近所致,秦篆“
”字變?yōu)椤笆保捌摺眲t變成了“
”,若按金文,“十”(
)是不易被訛為“七”的。這從反面證明,《十月之交》于西周就應有書寫文本,后來抄寫時將“七”(寫作“十”)直接當成了“十”。
其三,孔鯉退而學《詩》。
《論語·季氏》:
陳亢問于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粚W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标惪和硕苍唬骸皢栆坏萌郝勗姡劧Y。又聞君子遠其子也。”[14]
孔子本人授《詩》、授《禮》,卻問兒子學《詩》乎、學《禮》乎,此“學”當不屬于口耳相傳之“學”,不然,學與未學,孔子自當知之,何須問?(不聞孔鯉另有老師相教)其時從學之“學”有多種形式,包括聽課、觀摩,也包括讀書?!墩撜Z·先進》:“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后為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sup>[15]據(jù)這條材料中子路所言,“讀書”乃是“為學”的主要形式。孔鯉在孔子的敦促下“退而學《詩》”,應是“退而讀《詩》”,所讀之《詩》自應是書面文本。
此“學”不會是歌《詩》、用《詩》,因為《論語》中“學”與“習”相對為文,如“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學而》)。[16]實踐、演練、表演等都更屬于“習”的范疇。
為學包括讀書,《莊子·山木》編造的孔子故事可為佐證:“孔子問子桑雽曰:‘吾再逐于魯,伐樹于宋……,何與?’子桑雽曰:‘……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鬃釉唬骸绰劽?!’徐行翔佯而歸,絕學捐書,弟子無挹于前,其愛益加進。”[17]經(jīng)子桑雽一番開導,孔子扔掉書籍,從此絕學,則讀書、講書是從學、教學的主要內(nèi)容。
為學包括讀書,《荀子·勸學》亦可為證:“學惡乎始?惡乎終?曰:其數(shù)則始乎誦經(jīng),終乎讀禮……故書者、政事之紀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者、法之大兮,類之綱紀也?!?sup>[18]誦、讀包括了《詩》,所以《詩》一如《書》,當有書面文本。誦,口頭朗誦?!罢b經(jīng)”則是將書面文本誦讀出來?!秴问洗呵铩ぶ匮浴芳捶Q:“天子無戲言。天子言,則史書之,工誦之,士稱之。”[19]
二 《詩經(jīng)》是否有統(tǒng)編本或通用本
統(tǒng)編本或通用本是指在全社會范圍內(nèi)統(tǒng)一使用的文本。西周春秋時期,具體來說早在孔子重訂《詩經(jīng)》及其之前的周人文化范圍內(nèi),是否有過統(tǒng)一使用的《詩經(jīng)》文本?
孔子其時及其之前《詩經(jīng)》已經(jīng)完具的一個證明原本是《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的“季札觀樂”:“吳公子札來聘……請觀于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為之歌《邶》《鄘》《衛(wèi)》……為之歌《王》……為之歌《鄭》……為之歌《齊》……為之歌《豳》……為之歌《秦》……為之歌《魏》……為之歌《唐》……為之歌《陳》……自《鄶》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雅》……為之歌《大雅》……為之歌《頌》……”“來聘”是魯史官語氣,所歌包括了十五《國風》(《鄶》以下“無譏”不等于沒有)、二《雅》和《頌》(當為《周頌》),其時孔子不足八歲。然季札此番評論(包括所聘其他列國發(fā)表的言論)多帶有預言性質(zhì),所言之事已至公元前403年,不排除此為戰(zhàn)國初年“說者”所講述的歌《詩》故事的可能性。因此,有學者指出:“即便《春秋》‘吳子使札來聘’的記載是可靠的,《左傳》中的季札觀樂也不能當成魯襄公二十九年的材料來使用?!?sup>[20]
孔子其時及其之前《詩經(jīng)》已經(jīng)完具的另一個證明原本是孔子自己提到的“詩三百”: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21]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22]
對于此“詩三百”,有說法是孔子刪詩后而為三百,如《史記·孔子世家》稱“古者詩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23];有說法是原已是三百,如清人崔述云“乃當孔子之時,已止此數(shù),非自孔子刪之而后為三百也”。[24]考孔子所云“誦詩三百”一條,“使于四方”,用于“專對”,前提是“四方”均有通用之“詩三百”,不然,你知,對方不知,又如何溝通?(由此可知,“詩三百”不會是孔子所始定,因為孔子在世時始終都不具有統(tǒng)領四方的身份和地位)正是此曾在周代社會頗為流行的賦詩專對之風,顯示了當時很可能有統(tǒng)編本、通行本“詩三百”。
然而,對于此“詩三百”,有學者提出“三百”乃是其時“極言其多的一個成語”,就如《詩經(jīng)·曹風·候人》稱“彼其之子,三百赤芾”、《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描述魏犨“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論語·憲問》記述孔子稱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一樣,皆是泛言其多,并非實指三百之數(shù)。于是稱《為政》篇“‘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一語的正解當為:“‘詩’有很多篇,用一句話來概括它們,就是‘思無邪’”。[25]按,“詩”不用書名號標為“《詩》”,恐不確,若泛稱“詩”,是無法“一言以蔽之”的;但稱“三百”為泛稱,聯(lián)系其文所舉先秦文獻用例,的確可以動搖“詩三百”是指三百篇的成說。至于今本《詩經(jīng)》恰恰有三百零五篇,漢代人屢屢稱三百篇,偏偏有學者對照先秦稱《詩》、出土《詩》料與今本之《詩》,提出秦火后原《詩》已殘佚不全,“漢儒在編定《詩經(jīng)》文本時,其依據(jù)就是孔子在《論語》中所說的‘詩三百’,同時,這也是漢儒把今本《詩經(jīng)》的編定權歸于孔子的一個原因”。[26]這樣一來,孔子所說“詩三百”“誦詩三百”就難以作為其時已有與今本規(guī)模大致相同的統(tǒng)編本、通行本的力證了。
于是,論證只能另辟蹊徑。其“徑”之一是從孔子及其之前時人的引《詩》、歌《詩》、賦《詩》材料入手。據(jù)董治安《從〈左傳〉〈國語〉看“詩三百”在春秋時期的流傳》一文所列《〈左傳〉所載引詩、賦詩、歌詩、作詩綜表》《〈國語〉所載引詩、賦詩、歌詩綜表》統(tǒng)計[27],其一,西周、春秋(孔子整理《詩》之前)時人引詩、賦詩、歌詩,見于今本者共被記述110篇(這一統(tǒng)計,不包含“君子以為”“君子曰”中所引《詩》,因為“君子曰”不能排除是否為孔子之后《左傳》《國語》編定之時援用戰(zhàn)國時人引《詩》的補錄)。其二,這110篇涉及十種《國風》及《小雅》《大雅》《周頌》《魯頌》《商頌》,今見《詩經(jīng)》所分之類已經(jīng)全部齊全。其三,這110篇引詩、賦詩、歌詩中,同一地之風被當?shù)厝怂x引者僅有12篇,其余皆為他賦他引,如魯季文子引《衛(wèi)風·氓》、齊姜女引《鄭風·將仲子》等。由此可知,當時社會上必定流傳著一部為各列國所知曉、所使用的統(tǒng)編本《詩經(jīng)》,所涉篇目雖僅為今傳本三百五篇的1/3強,但這僅是《國語》《左傳》兩書敘事偶然提及,并非對全部引詩、賦詩、歌詩的歸納、統(tǒng)計。比如《論語》中孔子提到的《周南·關雎》《周頌·雍》就不在這個統(tǒng)計篇數(shù)中,但必定是在當年的統(tǒng)編之《詩》中。
值得注意的是,由其時的引《詩》、賦《詩》,還可知《詩經(jīng)》已經(jīng)編排停當,有明確的章節(jié)劃分。對此,可借用許志剛《漢簡與〈詩經(jīng)〉傳本》一文提到的情況。該文主要參照敦煌鈔本、漢代石經(jīng)魯詩殘石和阜陽漢簡以探討《詩經(jīng)》傳本中的若干問題,其中提到春秋人對《詩經(jīng)》分章已經(jīng)十分熟悉,但阜陽漢簡本標目沒有如《毛詩》所標“三章章十句”等標識章句,說明是“《詩經(jīng)》白文本”,“章句之辨當在傳訓本中”。說到春秋人對《詩經(jīng)》分章的熟悉,文章提到:
《左傳》所載春秋賦詩,時有作者記述中標明某詩某章者。如文公十三年,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采薇》之四章;成公九年,魯侯賦《韓奕》之五章,穆姜賦《綠衣》之卒章。有時參加禮會的諸侯、大夫自己說明其意在某詩某章。如襄公二十七年,子產(chǎn)賦《隰桑有阿》,趙孟曰:“武請受其卒章?!辟夜哪?,富辰諫周王以狄伐鄭,引《小雅·常棣》論述兄弟之誼,接著說,“其四章曰”云云。又定公十年云:“臣之業(yè)在《揚之水》卒章之四言矣?!庇终压哪暝疲骸啊镀咴隆分湔?,藏冰之道也?!边@都是當時人直接說明某詩某章的確鑿記錄。這表明早在春秋之時,詩篇的章節(jié)就已經(jīng)非常明確,并為人們所熟知,因此,在應對之間隨便說出某章,他人對自己所要表達的意思也十分清楚。[28]
文章提到的這些情況,其實正可用來作為當時已有統(tǒng)編本的明證。上舉材料中,有鄭子產(chǎn)賦《小雅·隰?!罚瑫x趙孟稱“請受其卒章”(《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有周大夫富辰引《小雅·常棣》諫周襄王,直稱“其四章曰”(《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有魯大夫叔孫氏問宰臣郈工師臨危將如之何,對方稱“臣之業(yè)在《揚水》卒章之四言矣”(《左傳·定公十年》);有當魯“大雨雹”之時,季武子問臣屬申豐,對方回答“《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左傳·昭公四年》)。試想,如果鄭晉之間、君臣之間、大夫之間所習《詩經(jīng)》不是統(tǒng)編、通用的一個版本,彼此怎能直提某章便能如此溝通無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魯大夫叔孫氏與宰臣郈工師的問答,后者只說“臣之業(yè)在《揚水》卒章之四言”,并未說出詩句,彼此便心照不宣。按,《詩經(jīng)》中以《揚之水》名篇者有三首,一見于《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保灰娪凇多嶏L》(“揚之水,不流束楚。終鮮兄弟,維予與女。……”),一見于《唐風》(“揚之水,白石鑿鑿。素衣朱襮,從子于沃?!保?,前兩首皆為全重章體,卒章皆是六句,唯《唐風·揚之水》是半重章體,前兩章皆六句,卒章為四句,此四句為:“揚之水,白石粼粼。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郈工師稱“《揚水》卒章之四言”,是點出特指《唐風·揚之水》,所用就是這最后四句,就是借“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以表白我會嚴守機密。這條材料,不但說明《唐風·揚之水》已經(jīng)編排停當,同時也說明在這部詩集中另外見于《王風》和《鄭風》的兩首《揚之水》也已赫赫在目,不然,郈工師只需稱《揚水》之卒章足矣,無須再加上“之四言”。自然,叔孫氏所熟悉的肯定也是同一個版本,不然,他怎會知道“《揚水》卒章之四言”是哪篇《揚水》,是哪四句中的詩句?
此外,可再舉《國語》一例以強化之?!秶Z·魯語下》有“公父文伯之母賦《綠衣》”一節(jié):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饗其宗老,而為賦《綠衣》之三章。老請守龜卜室之族。師亥聞之曰:“善哉!男女之饗,不及宗臣;宗室之謀,不過宗人。謀而不犯,微而昭矣。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今詩以合室,歌以詠之,度于法矣?!?sup>[29]
《綠衣》見于《詩經(jīng)·邶風》,第三章為“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兮”,公父文伯之母敬姜為兒子娶妻,宴饗宗親長老“為賦《綠衣》之三章”,正是要表達要依先賢之禮辦事,希望不出什么差錯的意思。長老聽聞其賦詩后開始照章辦事并不奇怪,這里值得注意的是接下來的“師亥聞之曰”。師亥聽說了這件事,于是發(fā)了一通感慨,從感慨中他分明知道敬姜所賦“詩”及其“意”。其實,傳話者一般不會代敬姜再賦一遍詩,只會說敬姜賦了《綠衣》第三章。這樣說來,傳話者分明知道這幾句詩是在《綠衣》第三章,師亥一聽是《綠衣》第三章,立刻知道所賦是哪幾句。由此可見,敬姜、傳話者、聽聞者都是在據(jù)一個通用的《詩經(jīng)》文本賦詩、傳話、發(fā)感慨。
如上所說,《左傳》《國語》所敘引《詩》、賦《詩》大多不限于本邦本地之詩,上引材料正是如此,鄭子產(chǎn)所賦《隰?!吩凇缎⊙拧罚斷C工師所稱《揚水》在《唐風》(屬晉境),魯敬姜所賦《綠衣》在《邶風》(屬衛(wèi)境),可知這個通行本的確是將諸《國風》都包括在內(nèi)的完具之本。
以上論證,主要依據(jù)的是《左傳》《國語》。兩書原著的編定成書均已至戰(zhàn)國前期,但所據(jù)材料當多為春秋“說體”文本之記錄。[30]其中,《國語》八《語》因體式各異、體量不均等,可知是原始文獻匯集,非成于一人之手,一般沒有多少懷疑;《左傳》則有劉歆作或劉歆改編一說需要辨析。如果真如后者,則其中所有敘事都失去了可以用來研究春秋時事的效力。然而種種跡象表明,《左傳》原著,即《左氏春秋》(或徑稱《春秋》),確為先秦著述,非劉歆所為。茲僅以《韓非子》中兩例為參照。其一是《奸劫弒臣》稱:“故《春秋》記之曰:‘楚王子圍將聘于鄭,未出境,聞王病而反,因入問病,以其冠纓絞王而殺之,遂自立也。齊崔杼,其妻美,而莊公通之,數(shù)如崔氏之室,及公往,崔子之徒賈舉率崔子之徒而攻公,公入室,請與之分國,崔子不許,公請自刃于廟,崔子又不聽,公乃走逾于北墻,賈舉射公,中其股,公墜,崔子之徒以戈斫公而死之,而立其弟景公?!?sup>[31]這兩則弒君故事惟《左傳》敘之甚詳,此《春秋》所指就今見傳本而言只能是《左氏春秋》。其二是《韓非子·難四》中的“鄭高渠彌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已見《左傳·桓公十七年》,是兩者重合度最高的一篇,兩者不但情節(jié)、語句、對話基本相同甚至一字不差,連“君子謂”“君子曰”和人物斷語都已經(jīng)存在(見表1)。
表1 《左傳》與《韓非子》重合處示例
這說明《韓非子·難四》直接援引了《左傳》已經(jīng)成書后的著作文本,而不僅是《左傳》同源文本?!峨y四》稱“公子圉曰”,與《左傳》稱“公子逹曰”有異,“逹”“圉”屬于形訛,而非音同音近,可知是抄自書面文本時字體變異所致,這是“說體”已經(jīng)形成書面文本后傳播的明證,也表明《左傳》的確成書于《韓非子》之前,的確是先秦著作的證明。
這樣說來,由《左傳》《國語》顯示的孔子及其之前已經(jīng)有《詩經(jīng)》統(tǒng)編本、通行本的信息是可信的。
三 《詩經(jīng)》統(tǒng)編通行本有無書寫文本
一個篇數(shù)至少超過110篇(110篇僅是《左傳》《國語》偶述賦引的篇數(shù),實際篇數(shù)一定超出這個范圍,這一統(tǒng)計中賦引《國風》僅40篇,下面將提到的被有的學者稱為抄自楚靈王時期《詩》的阜陽漢簡《詩經(jīng)》所存《國風》就有65篇)、《風》《雅》《頌》完具的《詩經(jīng)》統(tǒng)編通行本,如果沒有統(tǒng)一的書寫文本編排、固定、保存,似乎不太可能。盡管如此,這仍然是一個需要論證的問題。尤其是就現(xiàn)已發(fā)現(xiàn)的各種《詩經(jīng)》文本及引《詩》文本來看,幾乎沒有重樣的文本,異文大量存在,當年是否有一個書寫形式的母本,的確需要考索。
就情理而言,孔子其時及之前的西周春秋時代,一個為各列國、各階層所熟知的通用文本,不可能由哪一個列國、哪一個人編定而來,只能是周王朝官方所定。據(jù)《周禮》《禮記》,周太師于太學教《詩》,諸如“大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周禮·春官宗伯》)[32],“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禮記·王制》)。[33]此外,邦國學校也有教《詩》,孔子就曾說過:“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保ā抖Y記·經(jīng)解》)[34]這應該是大家都能熟悉同樣文本的基本途徑。這樣說來,也應有統(tǒng)一、通用的書寫文本(《詩經(jīng)》教材),單憑記憶誰都不敢保證絕對沒有錯漏。
就書寫文本實物而言,除傳世文本《毛詩》之外,齊、魯、韓三家《詩》已佚,輯佚本多是從各種文獻引用中匯輯而來,不足以顯示原文本狀態(tài),因為古人勤于背誦,引用多是憑記憶直接下筆,很少翻書照抄。同理,柯馬丁于21世紀初發(fā)表相關系列文章時,所據(jù)出土文獻為阜陽雙古堆《詩經(jīng)》、馬王堆《五行》、郭店《五行》、郭店《緇衣》、上博《緇衣》、上博《孔子詩論》六種。除殘缺嚴重的阜陽漢簡《詩經(jīng)》為原完具文本外,其余五種也全為行文引《詩》,憑記憶下筆當屬正常,其異文情況不足為據(jù)。
這樣,可資比較的完具本就只有阜陽漢簡本《詩經(jīng)》與今本《毛詩》。
安徽阜陽雙古堆漢墓發(fā)掘于20世紀70年代(1977年),經(jīng)鑒定為漢前期夏侯嬰之子、第二代汝陰侯夏侯灶夫婦合葬墓,墓中文物時間下限為漢文帝十五年,整理組從中整理出170余條《詩經(jīng)》殘簡,包括今本《詩經(jīng)·國風》中的65首,還有《小雅》中的《鹿鳴》《伐木》等4首,被稱為漢簡《詩經(jīng)》或“阜詩”。然古文字學家孫斌來先生于《阜陽漢簡〈詩經(jīng)〉的傳本及抄寫年代》一文中提出,該簡本實為春秋后期楚靈王時期本的抄寫本。[35]文章指出,《毛詩·王風·君子陽陽》第一章“君子陽陽,左執(zhí)簧,右招我由房”,阜陽漢簡《詩經(jīng)》081號殘簡為“簧,右撓我房”,在殘存的六個字中,“撓”似乎是一與“招”在意義上有所不同的異文,但據(jù)《史記·楚世家》“共王卒,子康王招立”,阜陽漢簡《詩經(jīng)》中“招”寫作“撓”顯然是有意避楚康王的名諱。諸如此類的避諱還有《毛詩·齊風·載驅(qū)》第四章“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魯?shù)烙惺?,齊子游敖”,阜陽漢簡《詩經(jīng)》106號殘簡為“
,行人□魯?shù)烙袦保?07號殘簡為“子攴游”,兩條殘簡合起來即《載驅(qū)》第四章的殘文,阜陽漢簡《詩經(jīng)》為了避康王子“郟敖”之“敖”字諱,“敖”省作“攴”。據(jù)《史記·楚世家》記載,從楚康王招往下,楚國國君依次是:康王招—郟敖—靈王圍—平王居—昭王珍—惠王章—簡王中—聲王當—悼王疑—肅王藏—宣王良夫—威王商—懷王槐—頃襄王橫—考烈王元—幽王悍—負芻。阜陽漢簡《詩經(jīng)》045號殘簡“惠然好我,攜手同居”,不避楚平王居的名諱;020號殘簡“口羽之子于歸遠送于野章”和022號殘簡“遠于將之章望”,不避楚惠王章的名諱;039號殘簡“旖旖,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泉”和052號殘簡“□□州,在彼中河,□”,不避楚簡王中的名諱;069號殘簡“如疑脂,領如鋪,齒如會言伊,湔首□□”,不避楚悼王熊疑的名諱??梢娺@部楚國傳本《詩經(jīng)》,楚人最初抄寫的時間當在公元前540年至公元前529年,即楚靈王時期。同時,文章也指出,阜陽漢簡本并非楚國《詩經(jīng)》原本,而只是漢代人據(jù)楚國《詩經(jīng)》本的一個抄本,因為阜陽漢簡《詩經(jīng)》的文字形體既非秦篆,又非長沙仰天湖楚簡近似于楚銅器銘文的字體,而是篆隸相間;《毛詩·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的“管”字,阜陽漢簡《詩經(jīng)》048號殘簡上寫作“筦”,漢代人才將“管”字每每寫作“筦”。由阜陽漢簡《詩經(jīng)》097號殘簡殘文“印亓盈誒,女曰觀吾,士曰既且”不避漢惠帝劉盈名諱,則可斷定阜陽漢簡《詩經(jīng)》抄寫于漢惠帝劉盈以前、劉邦稱帝前后。
避諱,主要是不寫出所避者名字而以他字替代,如為避“丘”字將“丘”姓改作“邱”姓,為避“泰”字將“郭泰”寫作“郭太”等,這是書寫文本才會有的現(xiàn)象。如果孫文所論不虛,則阜陽漢簡《詩經(jīng)》所據(jù)的楚靈王時期的楚簡底本分明是書寫文本,這是早在《詩經(jīng)》完本結集不久就出現(xiàn)的一個書寫本《詩經(jīng)》的物證。
無獨有偶,趙爭于《兩漢〈詩經(jīng)〉流傳問題略論——以阜陽漢簡〈詩經(jīng)〉為中心》一文中也提出:“阜詩非是由諷誦而書于竹帛的原始寫本,而是據(jù)某種底本轉(zhuǎn)抄而來的抄本?!?sup>[36]其主要是從阜詩的整治和抄寫情形來論證。阜陽漢簡《詩經(jīng)》未發(fā)現(xiàn)為編繩而留存的空白,當為先寫出后編聯(lián),這需要抄寫者有底本可依,否則很難保證簡編次序不至紊亂。此外,阜詩的詩篇是一章一章分開抄寫,每章另起一簡,大多數(shù)(每章三句至十一句者)每簡抄寫一章,且字少的簡字大而疏,字多的簡字小而密,這種書寫形式要求抄寫者事先對所書寫內(nèi)容有較為全面的了解,然而從掌握的情況來看,抄寫者對阜詩并不熟悉,所以只可能是有底本做參考。還有阜詩中的“矣”字多寫作“誒”,其中有兩處不作“誒”而為“矣”,又阜詩中的“其”字也寫作“亓”,其中“其”作“亓”者有16處,寫作“其”者有3處。由此可知,阜詩當是由不同抄手匯抄而成。其較為統(tǒng)一的用字情形,則可反映其所據(jù)底本當非為來源不同的零篇碎簡,而很可能是較為成形的《詩》本。
趙文的論證似乎印證了孫文的說法,由此我們大致相信,阜陽漢簡《詩經(jīng)》是此前某一《詩經(jīng)》底本的抄寫本,而那個底本已經(jīng)是春秋時期的書寫本。
比較阜陽漢簡《詩經(jīng)》與今本《毛詩》,會發(fā)現(xiàn)異文很多,且多為音同音近假借字,那么《毛詩》會不會是僅憑記憶書寫下來的文本呢?持此意見的論者似乎有意回避了各類異文中畢竟還有形近而訛者的這一情況。形近而訛是典型的由書寫文本才會導致的現(xiàn)象。只要有一處,就不能排除在傳播鏈條中有出自抄寫一環(huán)的可能性。
阜陽漢簡《詩經(jīng)》與《毛詩》就也還存在形訛異文。其中有幾處是趙文提到的,如今本《簡兮》“山有榛”之“榛”,阜詩作“業(yè)”,當因與“(榛)”形近而誤,又阜詩“之洛誒,云”之“云”字當為“亓(其)”之誤寫。這兩處訛誤如果是所本之楚本原有的訛誤,則此所本之楚本當抄自與《毛詩》同源的書寫文本。
另據(jù)于茀先生的《阜陽漢簡〈詩經(jīng)·二子乘舟〉被忽視的異文》,阜陽漢簡《詩經(jīng)·二子乘舟》中被釋為“苞”的兩字其實應釋為“荀”,由此可證《毛詩》此處的“汎”應是“汛”字之訛誤。[37]文章指出,阜陽漢簡《詩經(jīng)》編號S049、S050的兩支簡,有整理者釋文為:
二子乘州苞=六光言思子 S049
二子乘州苞=六言思 S050
今本《毛詩·邶風·二子乘舟》為:
二子乘舟,汎汎其景。愿言思子,中心養(yǎng)養(yǎng)。
二子乘舟,汎汎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
兩相比較,“苞苞”今本作“汎汎”,音義區(qū)別明顯。其實,整理者所釋“苞”字,在S049和S050兩支簡中兩次出現(xiàn),詳審原簡,字形并不完全相同。在S049簡上,“勹”內(nèi)所從應是“日”,而在S050簡上,“勹”內(nèi)所從像是“巳”,應是“日”字墨跡漫漶脫落所致。這樣,“苞苞”應釋為“荀荀”。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中早就認為,經(jīng)典中有的汎字是汛字之誤,如《二子乘舟》“汎汎其景”之汎字即是。阜陽漢簡《二子乘舟》“荀荀亓光”“荀荀亓慸”中的“荀荀”正可讀為“汛汛”,恰恰印證了朱駿聲之說。
于文的這一發(fā)現(xiàn)對本文論題來說十分重要,因為“汛”誤作“汎”,是典型的形近而訛,是《毛詩》抄自阜陽漢簡《詩》所本之本的一個明證。這又一次證明了兩個本子在某個環(huán)節(jié)上是同源的書寫文本。具體推之,這個書寫本應是寫作“汛汛其景”或“汛汛其光”,阜陽本所抄底本因同音通假用了“荀荀”,《毛詩》或《毛詩》所抄之本抄成了“汎汎”,于是出現(xiàn)了異文現(xiàn)象。
綜上所證,《詩經(jīng)》作為周代禮樂教化的產(chǎn)物,確曾被編定過一個通行于各列國并訴諸文字的書寫文本(母本),用于教授和賦詩征引。只因當時傳播形式以口頭為主,憑記憶、背誦來二次書寫成為常態(tài),才造成了其后所見文本詩篇、詩句大致相同、書寫文字多有差異的“異文”現(xiàn)象。
[1] 廖群,山東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先秦兩漢文學與文化。
[2] 參見張萬民《〈詩經(jīng)〉早期書寫與口頭傳播——近期歐美漢學界的論爭及其背景》,《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6期。
[3] 《國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第216頁。
[4] (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中華書局,1980,第620頁。
[5]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第190頁。
[6] (清)孫詒讓:《墨子間詁》,載《諸子集成》(4),上海書店,1986,第147頁。
[7] (清)孫詒讓:《墨子間詁》,第175頁。
[8] (清)孫詒讓:《墨子間詁》,第268~269頁。
[9] (漢)劉向集錄《戰(zhàn)國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915頁。
[10] 趙光賢:《〈詩·十月之交〉應為七月之交說》,《人文雜志》1992年第5期。
[11] 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河南教育出版社,1990,第877~878頁。
[12] 張培瑜:《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第979頁。
[13] 徐建委:《〈春秋〉“閽弒吳子余祭”條釋證——續(xù)論〈左傳〉的古本與今本》,《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5期。
[14] (三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十三經(jīng)注疏》,第2522頁。
[15] (三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500頁。
[16] (三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457頁。
[17] (清)王先謙:《莊子集解》,載《諸子集成》(3),上海書店,1986,第125頁。
[18] (清)王先謙:《荀子集解》,載《諸子集成》(2),第7頁。
[19] (戰(zhàn)國)呂不韋著、(漢)高誘注《呂氏春秋》,載《諸子集成》(6),第220頁。
[20] 徐建委:《季札觀樂諸問題辯證——兼論早期儒家對先秦知識的塑造》,《文學評論》2018年第5期。
[21] (三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461頁。
[22] (三國·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論語注疏》,第2507頁。
[23] (漢)司馬遷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jié)正義《史記》,中華書局,1959,第1936頁。
[24] 崔述:《洙泗考信錄》卷三,中華書局,1985,第75頁。
[25] 姚小鷗:《“詩三百”正義》,《文藝研究》2007年第11期。
[26] 曹建國、張玖青:《先秦〈詩〉本與今傳〈詩經(jīng)〉文本的關系考論》,《錦州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6期。
[27] 董治安:《從〈左傳〉〈國語〉看“詩三百”在春秋時期的流傳》,載《先秦文獻與先秦文學》,齊魯書社,1994,第35~45頁。
[28] 許志剛:《漢簡與〈詩經(jīng)〉傳本》,《文獻》2000年第1期。
[29] 《國語》,第210頁。
[30] 參見廖群《先秦說體文本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2018,第122~253頁。
[31] (清)王先慎:《韓非子集解》,載《諸子集成》(5),第76頁。
[32]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jīng)注疏》,第796頁。
[33] (漢)鄭玄:《禮記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第1342頁。
[34] (漢)鄭玄:《禮記正義》,第1609頁。
[35] 孫斌來:《阜陽漢簡〈詩經(jīng)〉的傳本及抄寫年代》,《古籍整理研究學刊》1985年第4期。
[36] 趙爭:《兩漢〈詩經(jīng)〉流傳問題略論——以阜陽漢簡〈詩經(jīng)〉為中心》,《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4期。
[37] 于茀:《阜陽漢簡〈詩經(jīng)·二子乘舟〉被忽視的異文》,《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