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自傳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囚禁的時候,按照造反派的要求,為適應審查歷史的需要而寫的,應命名為特殊自傳。
寫的時候,沒有起草,按時間順序一直寫下去。字體寫得比較清楚,以免錯認誤解。寫好以后,覺得不便翻閱,才適當分個段落,在稿頁旁邊加個題目和序數(shù)。
為什么不起草?這是造反派逼出來的一種斗爭手段。起初,凡是所寫的材料,包括證明材料,都要起個草,然后抄清。既然起草,就有修改涂抹。后來,造反派把所有草稿全部收去,以后每寫一份材料,同時將稿子一起收去。原來他們收去以后,苦心孤詣地研究,為什么要這樣修改,從中挑剔毛病,作為進攻的子彈。因此,以后無論寫什么材料,我再也不起草了。他們曾經(jīng)要我起個草,我偏不上當?,F(xiàn)在一翻這本自傳,字跡了然,沒有一點修改,是因為:一則照實寫,沒有什么困難;再則想好以后才下筆。寫其他材料也照此辦理。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日
(《特殊自傳》為作者在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一年隔離審查期間所寫。一九九一年加了上述前言。)
一、出身
我原名陳榮檀,一九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生于四川省冕寧縣城郊三分屯。
我的家庭成分:一九四三年在延安填表時,填的是中農(nóng);一九四七年冬四川干部隊在晉綏臨縣三交鎮(zhèn)義圪垛進行三查三整時,定為貧農(nóng);解放以后土地改革時,我的三個哥哥全無土地、房屋,都定為貧農(nóng),我母親定為中農(nóng)。我家有水田五畝,另有一塊田不足五畝,在我幼年時當給我舅父家,一直租給我家耕種。據(jù)我母親談,解放以前,我舅父把這塊田交給他嫁在城西濫壩朱家的兩個女兒劉玉珍和劉元珍,每年由她兩姊妹輪流收租。她倆都是寡婦。土改時,劉玉珍為了轉(zhuǎn)移財產(chǎn),對我母親說,這塊田就算我母親的。我母親正在猶豫時,我二哥對我母親說:“你咋個這么傻,中農(nóng)不進不出。以后這塊田我們兄弟還可以分一點?!?/p>
我于一九二九年冬在冕寧縣立第一小學畢業(yè),一九三零年春到西昌考入四川省立第二師范學校,修業(yè)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