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長恨歌
《白氏長慶集》卷二八《與元九書》云:
及再來長安,又聞有軍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我誦得白學(xué)士《長恨歌》,豈同他妓哉!由是增價。
《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云:
一篇長恨有風(fēng)情,十首秦吟近正聲。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間富貴應(yīng)無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莫怪氣粗言語大,新排十五卷詩成。
寅恪按:自來文人作品,其最能為他人所欣賞,最能于世間流播者,未必即是其本身所最得意、最自負(fù)自夸者。若夫樂天之《長恨歌》,則據(jù)其自述之語,實(shí)系自許以為壓卷之杰構(gòu),而亦為當(dāng)時之人所極欣賞,且流播最廣之作品。此無怪乎歷千歲之久至于今日,仍熟誦于赤縣神州及雞林海外“王公妾婦牛童馬走之口”(元微之《白氏長慶集·序》中語)也。
雖然,古今中外之人讀此詩者眾矣,其了解之程度果何如?“王公妾婦牛童馬走”固不足論,即所謂文人學(xué)士之倫,其詮釋此詩形諸著述者,以寅恪之淺陋,尚未見有切當(dāng)之作。故姑試為妄說,別進(jìn)一新解焉。
鄙意以為欲了解此詩,第一,須知當(dāng)時文體之關(guān)系。第二,須知當(dāng)時文人之關(guān)系。
何謂文體之關(guān)系?宋趙彥衛(wèi)《云麓漫鈔》卷八云:
唐之舉人,先借當(dāng)世顯人以姓名達(dá)之主司,然后以所業(yè)投獻(xiàn)。逾數(shù)日又投,謂之溫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至進(jìn)士則多以詩為贄。今有唐詩數(shù)百種行于世者是也。
寅恪按:趙氏所述唐代科舉士子風(fēng)習(xí),似與此詩絕無關(guān)涉。然一考當(dāng)日史實(shí),則不能不于此注意。蓋唐代科舉之盛,肇于高宗之時,成于玄宗之代,而極于德宗之世。德宗本為崇獎文詞之君主,自貞元以后,尤欲以文治粉飾茍安之政局。就政治言,當(dāng)時藩鎮(zhèn)跋扈,武夫橫恣,固為紛亂之狀態(tài)。然就文章言,則其盛況殆不止追及,且可超越貞觀、開元之時代。此時之健者有韓、柳、元、白,所謂“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運(yùn)動即發(fā)生于此時,殊非偶然也。又中國文學(xué)史中別有一可注意之點(diǎn)焉,即今日所謂唐代小說者,亦起于貞元、元和之世,與古文運(yùn)動實(shí)同一時,而其時最佳小說之作者,實(shí)亦即古文運(yùn)動中之中堅人物是也。此二者相互之關(guān)系,自來未有論及之者。寅恪嘗草一文略言之,題曰《韓愈與唐代小說》,載哈佛大學(xué)《亞細(xì)亞學(xué)報》第一卷第一期。其要旨以為古文之興起,乃其時古文家以古文試作小說,而能成功之所致,而古文乃最宜于作小說者也。拙文所以得如斯之結(jié)論者,因見近年所發(fā)現(xiàn)唐代小說,如敦煌之俗文學(xué),及日本遺存之《游仙窟》等,與洛陽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志等,其著者大致非當(dāng)時高才文士(張文成例外),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體,駢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極端公式化,實(shí)不勝敘寫表達(dá)人情物態(tài)世法人事之職任。其低級駢體之敦煌俗文學(xué)及燕山外史式之《游仙窟》等,皆世所習(xí)見,不復(fù)具引。茲節(jié)錄公式化之墓志文二通以供例證如下。
《芒洛冢墓遺文四編》卷三《安師墓志》云:
君諱師,字文則,河南洛陽人也。十六代祖西華國君,東漢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為屬國,乃以仰為并州刺史,因家洛陽焉。
又《康達(dá)墓志》云:
君諱達(dá),自(字?)文則,河南伊闕人也。
□以□
因家河□焉。
今觀兩志文因襲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則知非大事創(chuàng)革不可。是《韓昌黎集》《河?xùn)|先生集》中碑志、傳記之文所以多創(chuàng)造之杰作,而諛墓之金為應(yīng)得之報酬也。夫當(dāng)時敘寫人生之文衰弊至極,欲事改進(jìn),一應(yīng)革去不適描寫人生之已腐化之駢文,二當(dāng)改用便于創(chuàng)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則其初必須嘗試為之。然碑志、傳記為敘述真實(shí)人事之文,其體尊嚴(yán),實(shí)不合于嘗試之條件。而小說則可為駁雜無實(shí)之說,既能以俳諧出之,又可資雅俗共賞,實(shí)深合嘗試且兼?zhèn)湫麄髦畻l件。此韓愈之所以為愛好小說之人,致為張籍所譏。觀于文昌遺書退之之事,如《唐摭言》卷五“切磋”條(參《韓昌黎集》卷一四《答張籍書注》《重答張籍書注》及《全唐文》卷六八四張籍《上韓昌黎書》《上韓昌黎第二書》)云:
韓文公著《毛穎傳》,好博塞之戲。張水部以書勸之。其一曰,比見執(zhí)事多尚駁雜無實(shí)之說,使人陳之于前以為歡,此有以累于令德。其二曰,君子發(fā)言舉足,不遠(yuǎn)于理,未嘗聞以駁雜無實(shí)之說為戲也。執(zhí)事每見其說,亦拊抃呼笑,是撓氣害性,不得其正矣。
可知也。
是故唐代貞元、元和年間之小說,乃一種新文體,不獨(dú)流行當(dāng)時,復(fù)更輾轉(zhuǎn)為后來所則效,本與唐代古文同一源起及體制也。唐代舉人之以備具眾體之小說之文求知于主司,即與以古文詩什投獻(xiàn)者無異。元稹、李紳撰《鶯鶯傳》及《鶯鶯歌》于貞元時,白居易與陳鴻撰《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于元和時,雖非如趙氏所言是舉人投獻(xiàn)主司之作品,但實(shí)為貞元、元和年間新興之文體。此種文體之興起與古文運(yùn)動有密切關(guān)系,其優(yōu)點(diǎn)便在于創(chuàng)造,而其特征則尤在備具眾體也。
既明乎此,則知陳氏之《長恨歌傳》與白氏之《長恨歌》非通常序文與本詩之關(guān)系,而為一不可分離之共同機(jī)構(gòu)。趙氏所謂“文備眾體”中,“可以見詩筆”(趙氏所謂詩筆系與史才并舉者。史才指小說中敘事之散文言。詩筆即謂詩之筆法,指韻文而言。其筆字與六朝人之以無韻之文為筆者不同)之部分,白氏之歌當(dāng)之。其所謂“可以見史才”“議論”之部分,陳氏之傳當(dāng)之。后人昧于此義,遂多妄說,如沈德潛《唐詩別裁集》卷八選《長恨歌》評云:
迷離恍惚,不用收結(jié),此正作法之妙。
又《唐宋詩醇》卷二二云:
結(jié)處點(diǎn)清長恨,為一詩結(jié)穴。戛然而止,全勢已足,不必另作收束。
初視之,其言似皆甚允當(dāng)。詳繹之,則白氏此歌乃與傳文為一體者。其真正之收結(jié),即議論與夫作詩之緣起,乃見于陳氏傳文中。傳文略云:
質(zhì)夫舉酒于樂天前曰,樂天深于詩,多于情者也。試為歌之如何?樂天因?yàn)椤堕L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于將來也。歌既成,使鴻傳焉。世所不聞?wù)?,予非開元遺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紀(jì)》在。今但傳《長恨歌》云爾。
此節(jié)諸語正與元氏《鶯鶯傳》末結(jié)束一節(jié)所云:
時人多許張為善補(bǔ)過者。予嘗于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使夫知者不為,為之者不惑。貞元?dú)q九月,執(zhí)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語及于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為《鶯鶯歌》以傳之。崔氏小名鶯鶯,公垂以命篇。
適相符合。而李氏之《鶯鶯歌》,其詩最后數(shù)語亦為:
詩中報郎含隱語,郎知暗到花深處。三五月明當(dāng)戶時,與郎相見花間語(語字從董解元西廂本,他本作路)。
然則《鶯鶯歌》雖不似《長恨歌》之迷離恍惚,但亦不用所謂收結(jié)者,其故何耶?蓋《鶯鶯傳》既可謂之《會真記》(見拙著《讀〈鶯鶯傳〉》,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第一分。今附于第四章后),故《鶯鶯歌》亦可謂之《會真歌》?!耳L鶯歌》以“與郎相見”即會真結(jié)(會真之義與遇仙同,說詳拙著《讀〈鶯鶯傳〉》),與《長恨歌》以長恨結(jié),正復(fù)相同。至于二詩之真正收結(jié),則又各在其傳文之中也。二詩作者不同,價值亦異,而其體裁實(shí)無一不合。蓋二者同為具備眾體之小說中之歌詩部分也。后世評《長恨歌》者,如前所引二例,于此全未明了,宜乎其贊美樂天,而不得其道矣。
更取韓退之小說作品觀之(詳見拙著《韓愈與唐代小說》,載哈佛大學(xué)《亞細(xì)亞學(xué)報》第一卷第一期),如《韓昌黎集》卷二一《石鼎聯(lián)句詩序》,即當(dāng)時流行具備眾體之小說文也。其序略云:
二子(侯喜劉師服)因起謝曰:“尊師(軒轅彌明)非世人也,其伏矣,愿為弟子,不敢更論詩。”道士奮曰:“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又謂劉曰:“把筆來,吾與汝就之?!奔从殖鏊氖郑瑸榘司?。書訖,使讀。讀畢,謂二子曰:“章不已就乎?”二子齊應(yīng)曰:“就矣?!?/p>
寅恪按:此八句四十字,即《石鼎聯(lián)句詩序》之末段。其詞云:
全勝瑚璉貴,空有口傳名。豈比俎豆古,不為手所拯。磨礱去圭角,浸潤著光精。愿君莫嘲誚,此物方施行。
此篇結(jié)句“此物”二字,即“石鼎”之代稱。亦正與李公垂之《鶯鶯歌》,即《會真歌》之“與郎相見”,白樂天《長恨歌》之“此恨綿綿”,皆以結(jié)局之詞義為全篇之題名,結(jié)構(gòu)全同。于此可以知當(dāng)時此種文章之體制,而不妄事評贊矣。復(fù)次,洪氏《韓公年譜》云:
或謂軒轅寓公姓,彌明寓公名,蓋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劉侯雖皆公門人,然不應(yīng)譏誚如是之甚。且言彌明形貌聲音之陋,亦豈公自詞耶?而《列仙傳》又有《彌明傳》,要必有是人矣。
朱子《韓義考異》云:
今按此詩句法全類韓公,而或者所謂寓公姓名者。蓋軒轅反切近韓字,彌字之意又與愈字相類,即張籍所譏與人為無實(shí)駁雜之說者也,故竊意或者之言近是。洪氏所疑容貌聲音之陋,乃故為幻語,以資笑謔,又以亂其事實(shí),使讀者不之覺耳。若《列仙傳》,則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為據(jù)也。
寅恪按:朱子說甚諦,其深識當(dāng)時文章體裁,殊非一般治唐文者所及。故不嫌駢贅,并附于此,以資參校。
何謂文人之關(guān)系?《白氏長慶集》卷二八《與元九書》云:
與足下小通,則以詩相戒。小窮,則以詩相勉。索居,則以詩相慰。同處,則以詩相娛。
元白二人作詩,相互之密切關(guān)系,此數(shù)語已足以盡之,不必更別引其他事實(shí)以為證明。然元白二人之作詩,亦各受他一人之影響,自無待論。如前引《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每被老元偷格律”句,樂天自注云:
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后格變。
又“苦教短李伏歌行”句,自注云:
李二十嘗自負(fù)歌行,近見予《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蓋《白氏長慶集》卷二《和答詩十首·序》略云:
五年春,微之左轉(zhuǎn)為江陵士曹掾。仆職役不得去,命季弟送行,且奉新詩一軸致于執(zhí)事,凡二十章,欲足下在途諷讀。及足下到江陵,寄在路所為詩十七章,皆得作者風(fēng)。豈仆所奉者二十章,遽能開足下聰明,使之然耶?何立意措辭與足下前時詩,如此之相遠(yuǎn)也。
又《元氏長慶集》卷二四《和李校書新題樂府二十首·序》云:
予友李公垂,予樂府新題二十首。雅有所謂,不虛為文。予取其病時之尤急者,列而和之,蓋十二而已。
今《白氏長慶集》卷三卷四所載《新樂府》五十首,即因公垂、微之所詠而作也。其所以使李氏心伏者,乃由當(dāng)時文士各出其所作互事觀摩,爭求超越,如《白氏長慶集》卷二《和答詩十首·序》云:
旬月來多乞病假,假中稍閑,且摘卷中尤者,繼成十章,亦不下三千言。其間所見,同者固不能自異,異者亦不能強(qiáng)同。同者謂之和,異者謂之答。
今并觀同時諸文人具有互相關(guān)系之作品,知其中于措辭(即文體)則非徒仿效,亦加改進(jìn)。于立意(即意旨)則非徒沿襲,亦有增創(chuàng)。蓋仿效沿襲即所謂同,改進(jìn)增創(chuàng)即所謂異。茍今世之編著文學(xué)史者,能盡取當(dāng)時諸文人之作品,考定時間先后,空間離合,而總匯于一書,如史家長編之所為,則其間必有啟發(fā),而得以知當(dāng)時諸文士之各竭其才智,競造勝境,為不可及也。
據(jù)上所論,則知白、陳之《長恨歌》及《長恨歌傳》,實(shí)受李、元之《鶯鶯歌》及《鶯鶯傳》之影響,而微之之《連昌宮詞》又受白、陳之《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之影響。其間因革演化之跡,顯然可見。茲釋《長恨歌》,姑就《鶯鶯歌》及《鶯鶯傳》與《長恨歌》及《長恨歌傳》言之,暫置《連昌宮詞》不論焉。
據(jù)《鶯鶯傳》云:
貞元?dú)q九月,執(zhí)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語及于是。公垂卓然稱異,遂為《鶯鶯歌》以傳之(此節(jié)上已引)。
貞元何年,雖闕不具。但貞元二十一年八月即改元永貞,是傳文之貞元?dú)q,絕非貞元二十一年可知。
又《鶯鶯傳》有:
后歲余,崔已委身于人,張亦有所娶。
之語。則據(jù)《才調(diào)集》卷五微之《夢游春七十韻》云:
一夢何足云,良時事婚娶。當(dāng)年二紀(jì)初,佳節(jié)三星度。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蘿附。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韓昌黎集》卷二四《監(jiān)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夫人墓志銘》云:
夫人于仆射為季女。愛之,選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時始以選校書秘書省中。
及《白氏長慶集》卷六一《河南元公墓志銘》(《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同)云:
年二十四,試判入四等,署秘省校書。
是又必在貞元十八年微之婚于韋氏之后(微之此時年紀(jì),即一十四),而《鶯鶯傳》復(fù)有:
自是絕不復(fù)知矣。
一言,則距微之婚期必不甚近,然則貞元二十年乃最可能者也。又據(jù)《長恨歌傳》略云: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樂天自校書郎尉于盩厔。鴻與瑯琊王質(zhì)夫家于是邑,暇日相攜游仙游寺,話及此事。樂天因?yàn)椤堕L恨歌》。
此則《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之作成在《鶯鶯歌》及《鶯鶯傳》作成之后。其傳文即相當(dāng)于《鶯鶯傳》文,歌詞即相當(dāng)于《鶯鶯歌》詞及會真等詩,是其因襲相同之點(diǎn)也。至其不同之點(diǎn),不僅文句殊異,乃特在一為人世,一為仙山;一為生離,一為死別;一為生而負(fù)情,一為死而長恨。其意境宗旨,迥然分別,俱可稱為超妙之文。若其關(guān)于帝王、平民(鶯鶯非出高門,詳說拙著《讀〈鶯鶯傳〉》),貴賤高下所寫之各殊,要微末而不足論矣。復(fù)次,就文章體裁演進(jìn)之點(diǎn)言之,則《長恨歌》者,雖從一完整機(jī)構(gòu)之小說,即《長恨歌》及《長恨歌傳》中分出別行,為世人所習(xí)誦,久已忘其與傳文本屬一體。然其本身無真正收結(jié),無作詩緣起,實(shí)不能脫離傳文而獨(dú)立也。至若元微之之《連昌宮詞》,則雖深受《長恨歌》之影響,然已更進(jìn)一步,脫離備具眾體詩文合并之當(dāng)日小說體裁,而成一新體,俾史才詩筆議論諸體皆匯集融貫于一詩之中(其詳俟于《論〈連昌宮詞〉》章述之),使之自成一獨(dú)立完整之機(jī)構(gòu)矣。此固微之天才學(xué)力之所致,然實(shí)亦受樂天《新樂府》體裁之暗示,而有所摹仿。故樂天于“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之句及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嘗以拙詩一軸贈行,自后格變”“李二十嘗自負(fù)歌行,近見吾《樂府》五十首,默然心伏”之語,明白言之。世之治文學(xué)史者可無疑矣。
又宋人論詩,如魏泰《臨漢隱居詩話》,張戒《歲寒堂詩話》之類,俱推崇杜少陵而貶斥白香山。謂樂天《長恨歌》詳寫燕昵之私,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無禮于君。喜舉老杜《北征》詩“未聞夏殷衰,中自誅褒妲”一節(jié),及《哀江頭》“昭陽殿里第一人,同輦隨君侍君側(cè)”一節(jié),以為例證。殊不知《長恨歌》本為當(dāng)時小說文中之歌詩部分,其史才議論已別見于陳鴻傳文之內(nèi),歌中自不涉及。而詳悉敘寫燕昵之私,正是言情小說文體所應(yīng)爾,而為元白所擅長者(見拙著《讀〈鶯鶯傳〉》)。如魏、張之妄論,真可謂“不曉文章體裁,造語蠢拙”也。又汪立名駁《隱居詩話》之言(見《汪本》卷一二)云:
此論為推尊少陵則可,若以此貶樂天則不可。論詩須相題,《長恨歌》本與陳鴻王質(zhì)夫話楊妃始終而作,猶慮詩有未詳,陳鴻又作《長恨歌傳》,所謂不特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于將來也。自與《北征》詩不同。若諱馬嵬事實(shí),則長恨二字便無著落矣。
是以陳鴻作傳為補(bǔ)《長恨歌》之所未詳,即補(bǔ)充史才議論之部分,則不知此等部分,為詩中所不應(yīng)及,不必詳者。然則汪氏不解當(dāng)日小說體裁之為何物,猶有強(qiáng)作解事之嫌也。歌云:
漢皇重色思傾國,御宇多年求不得。楊家有女初長成,養(yǎng)在深閨人未識。天生麗質(zhì)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cè)?;仨恍Π倜纳鶎m粉黛無顏色。
《容齋續(xù)筆》卷二“唐詩無諱避”條略云:
唐人歌詩,其于先世及當(dāng)時事,直詞詠寄,略無隱避。至宮禁嬖昵,非外間所應(yīng)知者,皆反覆極言,而上之人亦不以為罪。如白樂天《長恨歌》諷諫諸章,元微之《連昌宮詞》始末,皆為明皇而發(fā)。杜子美尤多。此下如張祜《賦連昌宮》等三十篇,大抵詠開元、天寶間事。李義山《華清宮》等諸詩亦然,今之詩人不敢爾也。
寅恪按:洪氏之說是也。唐人竟以《太真遺事》為一通常練習(xí)詩文之題目,此觀于唐人詩文集即可了然。但文人賦詠,本非史家紀(jì)述,故有意無意間逐漸附會修飾,歷時既久,益復(fù)曼衍滋繁,遂成極富興趣之物語小說,如樂史所編著之《楊太真外傳》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時代,一考此種故事之長成,在白歌、陳傳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于人世,而不及于靈界,其暢述人天生死形魂離合之關(guān)系,似以《長恨歌》及《長恨歌傳》為創(chuàng)始。此故事既不限現(xiàn)實(shí)之人世,遂更延長而優(yōu)美。然則增加太真死后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陳諸人,洵為富于天才之文士矣。雖然此節(jié)物語之增加,亦極自然容易,即從漢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陳傳所云“如漢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證也。故“人世”上半段開宗明義之“漢皇重色思傾國”一句,已暗啟“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貫澈鉤結(jié),如是精妙。特為標(biāo)出,以供讀者之參考。寅恪于此,雖不免有金人瑞(即金圣嘆)以八股文法評《西廂記》之嫌疑,然不敢辭也(可參《新樂府》章《李夫人》篇)。
趙與時《賓退錄》卷九云:
白樂天《長恨歌》書太真本末詳矣,殊不為魯諱。然太真本壽王妃,顧云楊家有女云云。蓋燕昵之私,猶可以書,而大惡不容不隱。陳鴻傳則略言之矣。
又史繩祖《學(xué)齋占畢》卷一云:
唐明皇納壽王妃楊氏,本陷新臺之惡,而白樂天所賦《長恨歌》,則深沒壽邸一段,蓋得孔子答陳司敗遺意矣。春秋為尊者諱,此歌深得之。
寅恪按:關(guān)于太真入宮始末為唐史中一重公案,自來考證之作亦已多矣。清代論茲事之文,如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后》,杭世駿《訂訛類編》卷二“楊氏入宮并竊笛”條,章學(xué)誠《章氏遺書外編》卷三《丙辰札記》等,似俱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朱氏之文為最有根據(jù)。蓋竹垞得見當(dāng)時不甚習(xí)見之材料,如《開元禮》及《唐大詔令集》諸書,大宗實(shí)齋不過承用竹垞之說,而推衍之耳。今止就朱氏所論辨證其誤,雖于白氏之文學(xué)無大關(guān)涉,然可借以了卻此一重考據(jù)公案也。
《曝書亭集》卷五五《書〈楊太真外傳〉后》略云:
《楊太真外傳》,宋樂史所撰。稱妃以開元二十二年十一月歸于壽邸。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于壽邸,度為女道士,住內(nèi)太真宮。此傳聞之謬也。按《唐大詔令》載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遣戶部尚書同中書門下李林甫,副以黃門侍郎陳希烈,冊河南府士曹參軍楊玄璬長女為壽王妃??贾堕_元禮》,皇太子納妃,將行納采,皇帝臨軒命使。降而親王,禮儀有殺,命使則同。由納采而問名,而納吉,而納征,而請期,然后親迎,同牢。備禮動需卜日,無納采受冊即歸壽邸之禮也。越明年,武惠妃薨,后宮無當(dāng)?shù)垡庹?。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為女道士。敕曰,壽王瑁妃楊氏,素以端毅(寅恪按:“毅章”氏引作“愨”),作嬪藩國。雖居榮貴,每在清修。屬太后忌辰,永懷追福,以茲求度。雅志難違,用敦弘道之風(fēng),特遂由衷之請,宜度為女道士。蓋帝先注意于妃,顧難奪之朱邸,思納諸禁中,乃言出自妃意。所云作嬪藩國者,據(jù)妃曾受冊云然。其日太后忌辰者,昭成竇后以長壽二年正月二日受害,則天后以建子月為歲首,中宗雖復(fù)舊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廢務(wù),直至順宗永貞元年,方改正以十一月二日為忌辰。開元中猶循中宗行香之舊,是妃入道之期當(dāng)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也。妃既入道,衣道士服入見,號曰太真。史稱不期歲禮遇如惠妃。然則妃由道院入宮,不由壽邸。陳鴻《長恨傳》謂高力士潛搜外宮,得妃于壽邸,與《外傳》同其謬。張俞《驪山記》謂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shí)。而李商隱《碧城》三首,一詠妃入道,一詠妃未歸壽邸,一詠帝與妃定情系七月十六日,證以《武皇內(nèi)傳》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是足當(dāng)詩史矣。
寅恪按:朱氏考證之文,似極可信賴。然一取其他有關(guān)史料核之,其誤即見。其致誤之由,在不加詳考,遽信《舊唐書》卷五一《后妃傳·玄宗楊貴妃傳》所云:
二十四年惠妃薨。
一語,但同書同卷與《玄宗楊貴妃傳》連接之《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云:
惠妃以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
而竹垞所以未及注意此二傳紀(jì)載之沖突者,殆由《新唐書》卷七六《后妃傳·玄宗楊貴妃》亦承用舊傳“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之文。朱氏當(dāng)日僅參取《新唐書·楊貴妃傳》,而未別考他傳及他書。不知《新唐書》卷七六《后妃傳》于《玄宗貞順皇后武氏傳》,特刪去舊傳“開元二十五年薨”之語。豈宋子京亦覺其矛盾耶?夫武惠妃薨年為開元二十五年,非二十四年,可以兩點(diǎn)證明。第一,《舊唐書·武惠妃傳》薨于開元二十四年之紀(jì)載與其他史料俱不合。第二,武惠妃薨于開元二十四年于當(dāng)時情事為不可能。先就第一點(diǎn)言之,如: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jì)·下》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追謚為貞順皇后。
《新唐書》卷五《玄宗紀(jì)》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薨,丁巳追冊為皇后。
《唐會要》卷三“皇后”門略云:
玄宗皇后武氏。后幼入宮,賜號惠妃。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薨(年四十),贈皇后,謚曰貞順。
《通鑒》卷二一四《唐紀(jì)》卷三〇《玄宗紀(jì)》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贈謚貞順皇后。
《大唐新語》卷一一《懲戒》篇云:
三庶以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武妃以十二月斃。(薨?)
可知武惠妃開元二十五年薨說,幾為全部史料之所同,而《舊唐書·楊貴妃傳》武惠妃開元二十四年薨說,雖為《新唐書·楊貴妃傳》所沿襲誤用,實(shí)仍是孤文單紀(jì)也(今本樂史《楊太真外傳·上》云:“開元二十一年十一月惠妃即世?!蹦藬?shù)字傳寫訛誤,可不置辨。又可參劉文典先生《群書校補(bǔ)》)。
再就第二點(diǎn)言之,《舊唐書》卷一〇七《廢太子瑛傳》敘玄宗之殺三庶人,即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事略云:
及武惠妃寵幸,麗妃恩乃漸弛。時鄂王瑤母皇甫德儀,光王琚母劉才人亦漸疏薄。瑛于內(nèi)第與鄂光王等自謂母氏失職,嘗有怨望?;蒎桃斯鞒鼋涤跅钿?。二十五年四月,楊洄又構(gòu)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常構(gòu)異謀。玄宗使中官宣詔于宮中,并廢為庶人,俄賜死于城東驛。其年,武惠妃數(shù)見三庶人為祟,怖而成疾,巫者祈請彌月,不痊而殞。
傳文之神話附會姑不論,但若武惠妃早薨于開元二十四年,則三庶人將不致死于二十五年四月矣。此武惠妃薨于開元二十四年,所以于當(dāng)時情事,為不可能。而依朱氏所考,楊妃于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即已入宮,實(shí)則其時武惠妃尚在人間。豈不成為尹邢覿面?是朱氏所謂:
武惠妃薨,后宮無當(dāng)?shù)垡庹??;蜃噱松诖硕葹榕朗俊?/p>
即謂楊貴妃為武惠妃之替身者,亦絕對不可能矣。
又朱氏所根據(jù)之材料,今見《適園叢書》本《唐大詔令集》卷四〇,其《冊壽王楊妃文》年月為開元二十三年歲次乙亥十二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秲詨弁蹴f妃文》為天寶四載歲次乙酉七月丁卯朔二十六日壬辰。至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則不載年月。《全唐文》卷三五及三八均同?!锻ㄨb》卷二一四《唐紀(jì)》亦著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冊故蜀州司戶楊玄琰女為壽王妃”。此條《資治通鑒·考異》云:“《實(shí)錄》載冊文云楊玄璬長女。”蓋《唐大詔令集》之所載,乃宋次道采自《唐實(shí)錄》也。又《通鑒》卷二一五《唐紀(jì)》天寶四載秋七月壬午“冊韋昭訓(xùn)女為壽王妃。八月壬寅冊楊太真為貴妃”。其《資治通鑒·考異》云:
統(tǒng)紀(jì)八月冊女道士楊氏為貴妃。本紀(jì)甲辰。唐歷甲寅。今據(jù)《實(shí)錄》,壬寅,贈太真妃父玄琰等官。甲辰甲寅皆在后,恐冊妃在贈官前。新《本紀(jì)》亦云,八月壬寅,立太真為貴妃。今從之。
寅恪按:楊氏之度為女道士入宮與冊為貴妃本為先后兩事。其度為女道士,實(shí)無詳確年月可尋。而章實(shí)齋考此事文中“天寶四載乙酉有度壽王妃楊氏入道冊文”云云,豈司馬君實(shí)、朱錫鬯所不能見之史料,而章氏尚能知之耶?實(shí)誤會臆斷所致,轉(zhuǎn)以“朱竹垞所考入宮亦未確”為言,恐不足以服朱氏之心。至杭大宗之文,亦不過得見錢會《讀書敏求記》卷四“集”部《唐大詔令集》提要,及《曝書亭集》敷衍而為之說,未必真見第一等材料而詳考之也。
復(fù)次,朱氏唐代典禮制度之說,似極有根據(jù),且依第一等材料《開元禮》為說。在當(dāng)時,《開元禮》尚非甚習(xí)見之書,或者使人不易辨別其言之當(dāng)否。獨(dú)不思世人最習(xí)見之《通典》,其第一百零六卷至第一百四十卷為《開元禮纂類》,其五《禮》篇目下注云:
謹(jǐn)按斯禮,開元二十年撰畢。自后儀法續(xù)有變改,并具沿革篇。為是國家修纂,今則悉依舊文,敢輒有刪改。本百五十卷,類例成三十五卷,冀尋閱易周,覽之者幸察焉。
足征杜氏悉依《開元禮》舊文,節(jié)目并無更改。其書卷一二九《禮典》、卷八九《開元禮纂類》、卷二四《嘉禮》、卷八“親王納妃”條所列典禮先后次第,為(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征。(五)請期。(六)冊妃。(七)親迎。(八)同牢。(九)妃朝見。(一〇)婚會。(一一)婦人禮會。(一二)饗丈夫送者。(一三)饗婦人送者。其冊妃之前為請期,其后即接親迎,同牢。是此三種典禮之間,雖或有短期間之距離,然必不致太久。即如朱氏所考楊氏之受冊為壽王妃在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度為女道士在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則其間相隔已逾一歲,頗已有舉行親迎,同牢之危險矣。何況開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武惠妃尚在人間,其薨年實(shí)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朱氏所考竇氏忌辰為正月二日,乃依據(jù)《唐會要》卷二三“忌日”門永貞元年十二月中書門下之奏,及冊壽王妃楊氏為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乃依《唐大詔令集》。皆甚精確)。是楊氏入宮,至早亦必在開元二十六年正月二日。其間相隔至少已越兩歲,豈有距離如是長久,既已請期而不親迎,同牢者乎?由此觀之,朱氏“妃以處子入宮似得其實(shí)”之論,殊不可信從也。
至楊氏究以何時入宮,則《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雖無年月,然必在開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武惠妃薨以后,天寶四載八月壬寅日即十七日冊楊太真為貴妃以前。《新唐書》卷五《玄宗紀(jì)》云:
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甲子,幸溫泉宮。以壽王妃楊氏為道士,號太真。
《南部新書》辛卷云:
楊妃本壽王妃,二十八年,度為道士入內(nèi)。
《楊太真外傳·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溫泉宮。使高力士取楊氏女于壽邸。度為女道士,號太真,住內(nèi)太真宮。
正史小說中諸紀(jì)載何所依據(jù),今不可知。以事理察之,所記似最為可信。姑假定楊氏以開元二十八年十月為玄宗所選取,其度為女道士敕文中之太后忌辰,乃指開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睿宗昭成竇后之忌日。雖不中,不遠(yuǎn)矣。又《資治通鑒》記“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入宮事”于天寶三載之末,亦有說焉。《通鑒》紀(jì)事之例,無確定時間可稽者,則依約推測,置于某月,或某年,或某帝紀(jì)之末,或與某事有關(guān)者之后。司馬君實(shí)蓋以次年即天寶四載有“冊壽王妃韋氏及立太真妃楊氏為貴妃事”,因追書楊氏入道于前一歲,即天寶三載“裴敦復(fù)賂楊太真姊致裴寬貶官事”之后耳,其實(shí)非有確定年月可據(jù)也。
但讀者若以楊氏入宮即在天寶三載,則其時上距武惠妃之薨已逾六歲,于事理不合。至“冊韋昭訓(xùn)女為壽王妃事”,竟遲至天寶四載者,則以其與“冊楊太真為貴妃事”,互為關(guān)聯(lián)。喜劇之一幕,至此始公開揭露耳。宮闈隱秘,史家固難深悉,而《通鑒》編撰時,此《度壽王妃楊氏為女道士敕文》已無年月日可考,亦可因而推知也。
歌云:
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侍兒扶起嬌無力,始是新承恩澤時。
關(guān)于玄宗臨幸溫泉之時節(jié),俟于下文考釋“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句時詳辨之,姑不贅言。
茲止論賜浴華清池事。按《唐六典》卷一九《溫湯監(jiān)(一人)正七品·下》注略云:
辛氏三秦紀(jì)云,驪山西有溫湯,漢魏以來相傳能蕩邪蠲疫。今在新豐縣西。后周庾信有溫泉碑?;食脺厝獙m,常所臨幸。又天下諸州往往有之,然地氣溫潤,殖物尤早,卉木凌冬不凋,蔬果入春先熟,比之驪山,多所不逮。
《又丞(一人)從八品·下》注云:
凡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湯泉館室有差,別其貴賤而禁其逾越。凡近湯之地,潤黷(澤?)所及,瓜果之屬,先時而育者,必為之園畦,而課其樹藝。成熟,則苞簋而進(jìn)之,以薦陵廟。
寅恪按:溫泉之浴,其旨在治療疾病,除寒祛風(fēng)。非若今世習(xí)俗,以為消夏逭暑之用者也。此旨即玄宗亦嘗自言之,如《全唐詩》第一函《明皇帝詩》中有:
唯此溫泉,是稱愈疾。豈予獨(dú)受其福,思與兆人共之。乘暇巡游,乃言其志。
桂殿與山連,蘭湯涌自然。陰崖含秀色,溫谷吐潺湲???yōu)轭眯爸?,功因養(yǎng)正宣。愿言將億兆,同此共昌延(此條失之眉睫,友朋中夏承燾先生首舉以見告,甚感愧也)。
及《幸鳳泉湯》五言排律云:
益齡仙井合,愈疾醴源通。
皆可為例證也。中唐以后以至宋代之文人,似已不盡了解斯義。故有荔枝香曲名起原故事之創(chuàng)造,及七夕長生殿私誓等物語之增飾。今不得不略為辨正。蓋漢代宮中即有溫室,如《漢書·孔光傳》所謂,“不言溫室樹”者是也?!顿撩惥鄢し鹚摺分吭疲?/p>
溫室,內(nèi)典有《溫室經(jīng)》。今按溫室,即浴室也,俗名由夜。溫泉一名湯泉,百病久病人入此水多愈矣。
寅恪按:今存內(nèi)典中有北周惠遠(yuǎn)撰《溫室經(jīng)義記》一卷(《大正藏》一千七百九十三號),又近歲發(fā)現(xiàn)《敦煌石室寫本》中亦有唐惠凈撰《溫室經(jīng)疏》一卷(倫敦博物院藏斯坦因號二千四百九十七),此經(jīng)為東漢中亞佛教徒安世高所譯(即使出自訛托,亦必六朝舊本)。其書托之天竺神醫(yī)耆域,廣張溫湯療疾之功用,乃中亞所傳天竺之醫(yī)方明也。頗疑中亞溫湯療疾之理論及方法,尚有更早于世高之時者,而今不可詳知矣。由北周惠遠(yuǎn)為此經(jīng)作疏及同時庾信、王褒為溫湯作碑文事等(《庾子山集》卷一三、《藝文類聚》卷九、《初學(xué)集》卷七)觀之,固可窺知其時溫湯療疾之風(fēng)氣。但子山之文作于北周明帝世任弘農(nóng)太守時,實(shí)在“武帝天和三年三月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見《周書》卷五《武帝紀(jì)》)以前,故此風(fēng)氣亦不必待締婚突厥方始輸入。考之北朝史籍如《魏書》卷四一《源賀傳》(《北史》卷二八《源賀傳》同)云:
太和元年二月,療疾于溫湯。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屢問消息,太醫(yī)視疾?;己V,還京師。
《北齊書》卷三四《楊愔傳》(《北史》卷四一《楊播傳附愔傳》同)云:
后取急,就雁門溫湯療疾。
《魏書》卷八四《儒林傳·常爽傳》(《北史》卷四二《常爽傳》同)云:
爽置館溫水之右,教授門徒七百余人。京師學(xué)業(yè),翕然復(fù)興。
《水經(jīng)注》卷一三《?水》篇引《魏土地記》云:
代城北九十里有桑干城。城西渡桑干水。去城十里有溫湯,療疾有驗(yàn)。
可知溫湯療疾之風(fēng)氣,本盛行于北朝貴族間。唐世溫泉宮之建置,不過承襲北朝習(xí)俗之一而已。歷代宮殿中如漢代之溫室、唐代紫宸殿東之浴堂殿(可參考《通鑒》卷二三七《唐紀(jì)》“元和二年上召李絳對于浴堂”條胡注),雖不必供洗浴之用,但其名號疑皆從溫湯療疾之胡風(fēng)輾轉(zhuǎn)嬗蛻而來。今北京故宮武英殿之浴室,世所妄傳為香妃置者,殆亦明清因沿前代宮殿建筑之舊稱耶?又今之日本所謂風(fēng)呂者,原由中國古代輸入,或與今歐洲所謂土耳其浴者,同為中亞故俗之遺。寅恪淺陋,姑妄言之,以俟當(dāng)世博識學(xué)人之教正焉。
總而言之,溫湯為療疾之用之主旨既明,然后玄宗之臨幸華清,必在冬季或春初寒冷之時節(jié),始可無疑。而長生殿七夕私誓之為后來增飾之物語,并非當(dāng)時真確之事實(shí)一點(diǎn),亦易證明矣。
歌云:
云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
《楊太真外傳·上》云:
上(玄宗)又自執(zhí)麗水鎮(zhèn)庫紫磨金琢成步搖,至妝閣,親與插鬢上。
寅恪按:樂史所載,未詳其最初所出?;蛘呒词堋堕L恨歌》之影響,而演成此物語,亦未可知。但依《安祿山事跡·下》及《新唐書》卷三四《五行志》所述,天寶初婦人時世妝有步搖釵(見下《新樂府》章《上陽白發(fā)人》篇)。楊妃本以開元季年入宮,其時間與姚歐所言者連接。然則樂天此句不僅為詞人藻飾之韻語,亦是史家記事之實(shí)錄也。
歌云: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憐光彩生門戶。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寅恪按:《唐黃先生文集》卷七《答陳磻隱論詩書》云:
大唐前有李杜,后有元白。信若滄溟無際,華岳干天。然自李飛數(shù)賢,多以粉黛為樂天之罪。殊不謂三百零五篇多乎女子,蓋在所指說如何耳。至如《長恨歌》云,“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陰陽失倫。其意險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哉。
寅恪按:黃氏所言,亦常談耳。但唐人評詩,殊異于宋賢苛酷迂腐之論,于此可見,故附錄之。
歌云:
驪宮高處入青云,仙樂風(fēng)飄處處聞。緩歌慢舞凝絲竹,盡日君王看不足。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寅恪按:《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原注:一有“舞”字。寅恪按:有“舞”字者是)歌(原注:和微之)》云:
飄然轉(zhuǎn)旋回雪輕,嫣然縱送游龍驚。小垂手后柳無力,斜曳裾時云欲生。
樂天自注云:
四句皆霓裳舞之初態(tài)。
此可供慢舞義之參考。又《白氏長慶集》卷五四《早發(fā)赴洞庭舟中作》云:
出郭已行十五里,唯銷一曲慢霓裳。
寅恪按:此亦可與緩歌之義相證發(fā),故并附錄之。但有可疑者,《霓裳羽衣舞歌》云:
繁音急節(jié)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
則謂中序以后至終曲十二遍皆繁音急節(jié),似與緩歌慢舞不合。豈樂天作《長恨歌》時在入翰林之前,非如后來作《霓裳羽衣舞歌》所云:
我昔元和侍憲皇,曾陪內(nèi)宴宴昭陽。
者,乃依據(jù)在翰林時親見親聞之經(jīng)驗(yàn)。致有斯歧異耶?姑記此疑,以俟更考。
又“看不足”別本有作“聽不足”者,非是。蓋白公《霓裳羽衣舞歌》云:
千歌萬舞不可數(shù),就中最愛霓裳舞。舞時寒食春風(fēng)天,玉鉤欄下香案前。案前舞者顏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搖冠,鈿瓔累累珮珊珊。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fù)止。
皆形容舞者,既著重于舞,故以作“看”為允。
自來考證《霓裳羽衣舞》之作多矣。其中宋王灼《碧雞漫志》所論頗精。近日遠(yuǎn)藤實(shí)夫《長恨歌之研究》一書,征引甚繁??偠灾渲匾牧嫌卸?,一為《唐會要》,一為《全唐詩》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舞歌》。茲請據(jù)此兩者略論之?!短茣肪砣爸T樂”條天寶十三載七月十日太樂署供奉曲名,及改諸樂名黃鐘商時號越調(diào)下有:
婆羅門改為霓裳羽衣。
之記載。是此霓裳羽衣本名婆羅門,可與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楊氏創(chuàng)聲君造譜”句自注所言:
開元中,西涼府節(jié)度楊敬述造。
者相印證。又《舊唐書》卷八《玄宗紀(jì)·上》(《舊唐書》卷一九四《突厥傳·上》、《新唐書》卷五《玄宗紀(jì)》卷二一五《突厥傳·上》、《通鑒》卷二一二《唐紀(jì)》卷二八《玄宗紀(jì)》“開元八年十一月九年正月”等條略同)云:
秋九月,突厥欲谷寇甘源(“源”《通鑒》作“涼”)等州。涼州都督楊敬述為所敗,掠契苾部落而歸。
其所記時代,姓名,官職與白氏所言均相符同,足證白氏此說必有根據(jù)。然則此曲本出天竺,經(jīng)由中亞,開元時始輸入中國(遠(yuǎn)藤氏取印度祀神,舞于香案鉤欄前者,以相比擬?;虿恢律踔嚕鴦⒂礤a《望女幾山詩序》,鄭嵎《津陽門詩注》及《逸史》《龍城錄》,諸書所述神話之不可信,固無待辨)。據(jù)歐陽修《六一詩話》云:
霓裳羽衣曲,今教坊尚能作其聲,其舞則廢而不傳矣。
則北宋時,其舞久已不傳,今日自不易考知也。又《冊府元龜》卷五六九《掌禮部·作樂·五》(參看同書同卷“大和三年九月庚辰”條,“大和九年五月丁巳”條,《舊唐書》卷一六八、《新唐書》卷一七七《馮定傳》、《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等)云:
開成元年七月,教坊進(jìn)霓裳羽衣舞女十五以下者三百人。帝絕畋游馳騁之事,思玉帛鐘鼓之本。語及音律,每謂絲竹自有正聲,人但趣于鄭衛(wèi)。乃造云韶等法曲,遇內(nèi)宴奏之。顧大臣曰,笙磬同音,沉吟耽味,不圖為樂至于斯。十月,太常奏成云韶樂。
《唐闕史·下》“李可及戲三教”條(參《云溪友議·上》“古制興”條)略云:
參寥子曰,開成初,文宗皇帝耽玩經(jīng)典,好古博雅。嘗欲黜鄭衛(wèi)之樂,復(fù)正始之音。有太常寺樂官尉遲璋者,善習(xí)古樂為法曲。笙磬琴瑟,戛擊鏗拊,咸得其妙,遂成《霓裳羽衣曲》以獻(xiàn)。詔中書門下及諸司三品以上,具朝服班坐以聽。因以曲名宣賜貢院,充試進(jìn)士賦題(寅恪按:開成二年高鍇知貢舉,恩賜詩題曰《霓裳羽衣曲》。三年復(fù)以前詩題為賦。見《唐摭言》卷一五“雜記”條。今《云溪友議》所載李肱之詩,是其于開成二年舉進(jìn)士所作也。《文苑英華》卷七四所載沈朗陳嘏及闕名之《霓裳羽衣曲賦》三篇,則開成三年進(jìn)士之文之留存于今日者也)。
《文苑英華》卷七四陳嘏《霓裳羽衣曲賦》云:
爾其絳節(jié)回互,霞袂飄揚(yáng)。
《唐語林》卷七《補(bǔ)遺》略云:
宣宗妙于音律。每賜宴前,必制新曲。其曲有霓裳者,率皆執(zhí)幡節(jié),被羽服,飄然有翔云飛鶴之勢。
是文宗宣宗之世,并有《霓裳羽衣曲》之名。然《唐闕史》以為開成時之《霓裳羽衣曲》乃尉遲璋所創(chuàng),《唐語林》亦目大中時之《霓裳》為新曲。又二者于舞時皆執(zhí)“節(jié)”,亦為樂天詩中所未及。或后來所制者,已非復(fù)玄宗時之舊觀耶?今就樂天《霓裳羽衣舞歌》所言此曲《散序》云:
磬簫箏笛遞相攙,擊擪彈吹聲邐迤。
自注云:
凡法曲之初,眾樂不齊,唯金石絲竹,次第發(fā)聲。霓裳序初亦復(fù)如此。
又云:
散序六曲未動衣,陽臺宿云慵不飛。
自注云:
散序六遍無拍,故不舞也。
又《白氏長慶集》卷五八《王子晉廟詩》云:
鸞吟鳳唱聽無拍,多似霓裳散序聲。
可以窺見霓裳散序之大概。今日本樂曲有所謂《清海波》者,據(jù)云即霓裳散序之遺音,未知然否也。樂天又?jǐn)懩奚阎行蛟疲?/p>
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自注云:
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
又?jǐn)懼泻笫樵疲?/p>
繁音急節(jié)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
自注云:
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終。
寅恪按:他本有作《霓裳曲》者,但《全唐詩》第一六函作“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終”是。蓋全曲共十八遍,非十二遍?!栋资祥L慶集》卷五六《臥聽法曲霓裳詩》所謂:
宛轉(zhuǎn)柔聲入破時。
者是也。至樂天于:
漁陽鞞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句中特取一“破”字者,蓋“破”字不僅含有破散或破壞之意,且又為樂舞術(shù)語,用之更覺渾成耳。
又霓裳羽衣“入破時”,本奏以緩歌柔聲之絲竹。今以驚天動地急迫之鞞鼓,與之對舉。相映成趣,乃愈見造語之妙矣。
樂天又述終曲云:
翔鸞舞了卻收翅,唳鶴曲終長引聲。
自注云:
凡曲將畢,皆聲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長引一聲也。
據(jù)上所引,可以約略窺見此曲之大概矣。
又《國史補(bǔ)·上》“王維畫品妙絕”條(《舊唐書》卷一九〇下《文苑傳·下》、《新唐書》卷二〇二《文藝傳·中·王維傳》俱有相同之紀(jì)載。)有“霓裳羽衣曲第三疊第一拍”之語,與樂天在元和年間為翰林學(xué)士時所親見親聞?wù)卟缓稀!秶费a(bǔ)》作者李肇,為樂天同時人,且會為翰林學(xué)士(見《翰苑群書·重修承旨學(xué)士壁記·附錄》翰林學(xué)士題名及《新唐書》卷五八《藝文志·史部》“雜史”類),何以有此誤,豈肇未嘗親見此舞耶,或雖親見此舞,錄此條時曾未注意耶?殊不可解,姑記此疑,以俟詳考。
又樂天平生頗以《長恨歌》之描寫《霓裳羽衣舞曲》自詡,即如此詩云:
我愛霓裳君合知,發(fā)于歌詠形于詩。君不見我歌云,驚破霓裳羽衣曲。
自注云:
《長恨歌》云。
是也。
歌云:
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翠華搖搖行復(fù)止。西出都門百余里。六軍不發(fā)無奈何,宛轉(zhuǎn)蛾眉馬前死。
寅恪按:唐人類以玄宗避羯胡入蜀為南幸?!对涂たh志》卷二“關(guān)內(nèi)道京兆府興平縣”條云:
馬嵬故城在縣西北二十三里。
又:
興平縣東至府九十里。
即此詩所謂“千乘萬騎西南行”“西出都門百余里”者也。
岑建功《舊唐書??庇洝肪砣ň砦逡唬缎跅钯F妃傳》“既而四軍不散”條略云:
《太平御覽》卷一四一作六軍,按張氏宗泰云,以新書《兵志》考之,大抵以左右龍武左右羽林軍合成四軍。及至德二載,始置左右神武軍,是至德以前有四軍無六軍明矣。白居易《長恨歌》曰,六軍徘徊。歌曰,六軍不發(fā)無奈何。蓋詩人沿天子六軍舊說,未考盛唐之制耳。此作四軍,是。因附辨于此。
寅恪按:張氏說是也。不僅詩人有此誤,即唐李繁《鄴侯家傳》(《玉?!肪硪蝗恕侗啤罚┰疲?/p>
后以左右神武軍與龍武羽林備六軍之?dāng)?shù)。
又云:
玄宗幸蜀,六軍扈從者千人而已。
宋史家司馬君實(shí)之《通鑒》卷二一八《唐紀(jì)》云:
即天寶十五載,司馬君實(shí)用后元,于此等處殊不便(即初十日)既夕,命龍武大將軍陳玄禮整比六軍。
亦俱不免于六軍建置之年月有所疏誤??肌杜f唐書》卷九《玄宗紀(jì)·下》云:
六月壬寅,次散關(guān),分部下為六軍。穎王璬先行,壽王瑁等分統(tǒng)六軍,前后左右相次。
是天寶十五載六月二十日以后,似亦可云六軍。而在此以前即唐玄宗與楊貴妃在馬嵬頓時,自以作四軍為是。但《舊唐書》卷一〇《肅宗紀(jì)》亦云:
丁酉,至馬嵬頓,六軍不進(jìn)。
是李唐本朝實(shí)錄尚且若此,則詩人沿襲天子六軍舊說,未考盛唐之制,又何足病哉?
又《劉夢得文集》卷八《馬嵬行》云:
貴人飲金屑,倏忽蕣英暮。
則以楊貴妃為吞金而非縊死,斯則傳聞異詞,或可資參考者也。
歌云:
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
《夢溪筆談》卷二三《譏謔》附“謬誤”類云:
白樂天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無光日色薄。峨眉山在嘉州,與幸蜀路并無交涉。
寅恪按:《元氏長慶集》卷一七《使東川·好時節(jié)》絕句云:
身騎驄馬峨眉下,面帶霜威卓氏前。虛度東川好時節(jié),酒樓元被蜀兒眠。
按微之以元和四年三月以監(jiān)察御史使東川,按故東川節(jié)度使嚴(yán)礪罪狀(詳見《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白氏長慶集》卷六一《元稹墓志銘》、《元氏長慶集》卷一七及卷三七等)。考東川所領(lǐng)州,屢有變易。至元和四年時為梓,遂,綿,劍,龍,普,陵,瀘,榮,資,簡,昌,合,渝,十四州。是年又割資簡二州隸西川(見《新唐書》卷六八《方鎮(zhèn)表·東川表》及《元和郡縣圖志》卷三三“東川節(jié)度使”條)。微之固無緣騎馬經(jīng)過峨眉山下也。夫微之親到東川,尚復(fù)如此,何況樂天之泛用典故乎?故此亦不足為樂天深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