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讀章節(jié)(1)

總統(tǒng)書架:自立 作者: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


論及國家時,我們應該牢記,它的一切制度盡管在我們出世以前業(yè)已存在,然而,它們并不是原始固有的;它們決不會凌駕于公民之上,相反,它們之中的條條款款曾經(jīng)都是某一個人的行為表現(xiàn);各種法律和習俗都是人們在應付某種情況時的權(quán)宜之計;它們都是可以模仿,可以更改的;我們能夠使之日臻完美,也能夠使之錦上添花。在青年公民的心目中,社會是一個幻象。它僵臥在他們的面前,具有某些名稱、人物和制度,猶如一棵棵橡樹,它們把根都扎向中心,將自己在四周排列得井然有序。然而,老政治家明白,社會是流動易變的;沒有什么根與中心可言;然而,任何微粒都有可能突然變成運動的中心,進而驅(qū)動整個體系圍繞它旋轉(zhuǎn)。庇西特拉圖、克倫威爾等意志堅強的人物這樣做過一個時期;而柏拉圖、保羅等擁有真理的人,永遠都在這樣做。政治依賴于必要的基礎(chǔ),不可對它輕舉妄動。共和國有許多青年公民,他們相信:是法律創(chuàng)造了城市;他們相信:政策和生活方式的重大改變,以及居民的職業(yè)、貿(mào)易、教育和宗教都可以通過投票決定取舍;他們相信:任何措施,盡管荒唐可笑,只要能夠獲得足夠的贊同使之成為法律,都可以強加在一個民族頭上。然而,只有賢者懂得:愚蠢的立法不過是一條沙結(jié)的繩,擰一下就會蕩然無存;國家必須遵循而不是領(lǐng)導公民的性格和進步;再強悍的僭主都會遽然倒臺;唯有那些依賴理念的人才會永立不敗之地。盛行的政府形式就是能夠接受它的公民們的修養(yǎng)的表現(xiàn)。法律無非是一本備忘錄。我們是迷信的,我們尊崇法律,它在人們的性格中所具有的那種勃勃生氣就是它的威力。法律站在那里說:昨天,我們是如何如何地協(xié)調(diào)一致,而今天,你們對這條法規(guī)有何感受?我們的法律是一種貨幣,上面拓印著我們的肖像,它很快就變得無法辨認,久而久之,我們又得將它送回造幣廠。天性不講民主,也不贊成君主立憲,只主張獨斷專行。她的權(quán)威不允許她那魯莽透頂?shù)膬鹤舆M行絲毫的愚弄或削弱。公眾的思想一旦表現(xiàn)得更為明智,法典的殘暴和木訥就會昭然若揭。法典把話講不清楚,所以人必須叫它講清楚。與此同時,對一般思想的教育從來沒有停止過。純真質(zhì)樸的人們的幻想有預言的作用。稚嫩而富有詩才的青年今日所夢想、所祈求、所描繪。但又避開高談闊論之譏的一切,必定很快成為公眾團體的決議,隨即,就被作為冤情和人權(quán)法案貫穿于沖突和戰(zhàn)爭的始終;繼而,必將成為成功的法律和機構(gòu)而百年不衰,直至它反過來又被新的祈愿和藍圖取而代之。國家的歷史勾勒著思想進步的輪廓;國家的歷史遠遠追隨著微妙的文化和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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