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短文之末還自王金職所撰詹天佑傳記抽選與其海軍事跡有關的兩段,刊為附錄。但該傳所言并不能證實詹天佑曾參加馬江戰(zhàn)役,反可用來旁證他未嘗參役(此點隨后有說明)。
凌鴻勛此文發(fā)表后,包遵彭沒有回應[包遵彭雖不理會凌鴻勛的回應,卻在事隔七至九年后仍把他那篇評論幾乎原封不動地收入其《清季海軍教育史》和補修本《中國海軍史》內(見注9)。這態(tài)度極不佳,一則擺出不屑理會凌鴻勛再有什么話說的嘴臉,二則他原先看不到的越南檔在1969年和1970年出版那兩書時,早應已看過多時了(見隨后正文的講述),他仍不肯把自己那些過時已久,含有責備意味的話修訂一下,反要替那些足做成不必要紛亂的話制造廣散開去的機會。這不是學者應有的態(tài)度。]。這大概因為論點已集中在他看不到的檔案和上海舊報紙上。不久檔案得讀的問題雖解決了(見后),或因不知該如何應付檔案所言與他的看法背道而馳之局面,致終至好幾年后其逝世仍不就此事再發(fā)表意見。
凌鴻勛對包遵彭的批評始終耿耿于懷,在包氏去世后四年仍為文反駁,可惜只是重復些舊話,既沒有新資料,連句語也出現重抄的[凌鴻勛,《關于詹天佑的三個問題》,《傳記文學》(臺北),25卷6期(1974年12月),頁41-46;其中第一個問題即馬江戰(zhàn)役諸事(頁41-42)。此文雖整篇重刊于《廣東文獻》,5卷2期(1975年9月),頁67-73,他和高宗魯合編《詹天佑與中國鐵路》時卻僅抽出該文講車輛掛鉤的部分(即文內討論的第二個問題),算作獨立的一篇,收入該集。]。稍后凌鴻勛托以追尋留美的幼童書信和詹天佑文物特享盛譽的高宗魯(1935-2006)替其在美覓資料以回應十多年前包遵彭在評論所提出的各問題。高宗魯的文章成于1976年8月(時包遵彭已卒六年多矣)后并未獨立發(fā)表,而是收入他旋即和凌鴻勛合編的文集內[高宗魯,《有關詹天佑的史料問題》,收入凌鴻勛、高宗魯編,《詹天佑與中國鐵路》,頁253-281。]。高文平實公允,引證充足,于凌包二氏之正之誤,逐一點明,不示偏頗,十分難得。對于詹天佑究竟有無參役馬江這至關重要的問題,他雖引述一參戰(zhàn)的前遣返學生的話,尚不明下判語。或者僅可說當時他傾向相信詹天佑未曾與役其間[前此兩年,高宗魯用筆名發(fā)表一文:高巖,《懷念民族杰出鐵路專家——詹天佑》,《明報月刊》,107期(1974年11月),尚說“詹天佑在‘揚武’號著火下沉時,仍繼續(xù)發(fā)炮,并在水中救起袍澤多人”(頁41),并附注謂以中研院所藏越南檔為據??磥硭麑懲甏宋暮蠓降米x容尚謙文。]。
即使以高宗魯網羅資料的高明和觀察分析的精細,他也沒有照料到“上海晉源西字報”的問題。
除了凌、包、高三人有連鎖性的互應外,僅需再補入一人,討論過程的代表性已足。別的人云亦云,互相抄襲,嘩眾取寵地隨意說詹天佑如何勇戰(zhàn)馬江者皆不必費辭記述[在此不妨用注的形式交代可算是半例外之一例。福建船政學校史志編纂委員會,《福建船政學校史志》(廈門:鷺江出版社,1996年),頁221,說詹天佑“與當地軍民一道,參加抗擊法國侵略軍的戰(zhàn)斗,搶救死傷人員”。這分明是騎墻派,雖不說詹天佑在艦上作戰(zhàn),卻強調他在陸上英勇救人。對于想象力如此豐富之作,自不必要求其清楚說明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