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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應該符合哪些條件

法律自助100招 作者:李艷波


結婚條件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關于結婚當事人本身及雙方之間的關系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患麻風病未經(jīng)治愈或患其他在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禁止結婚。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結婚的條件應包括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男女雙方只有既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必備條件,又不存在禁止條件,婚姻關系才能合法成立。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一)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新《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边@一規(guī)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必備的、首要的條件。

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愿,而非一廂情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愿半包辦的情況。

(二)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guī)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關于這一點,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有相關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p>

(三)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以避免重婚。

二、禁止結婚的條件有:

(一)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

我國《婚姻法》第七條規(guī)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因為血親很近的親屬之間結婚,生育缺陷的后代的幾率會增高,所以,《婚姻法》才有這樣的規(guī)定。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患麻風病未經(jīng)治愈或其他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第一章婚姻與家庭法律常識律師在線:如何認定婚姻無效?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備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chǎn)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認定為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另外,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chǎn)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chǎn)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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