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保供應:增加供給穩(wěn)物價 3

從怎么看到怎么辦? 作者: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


深度解讀

“米袋子”省長負責制

1994年以來,我國實行糧食省長負責制,即所謂“米袋子”省長負責制,規(guī)定各省區(qū)市的行政首長負責本地區(qū)糧食的供需平衡和糧價的相對穩(wěn)定。實踐證明,“米袋子”省長負責制是保障供應、穩(wěn)定價格行之有效的做法。2010年11月以來,國務院多次強調要落實好“米袋子”省長負責制,細化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確保糧食的生產和供應。

“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1988年,為保障城市農副產品供應,國務院批準實施“菜籃子”工程,提出實行市長負責制。20多年來,“菜籃子”產品產量大幅增長,品種日益豐富,質量不斷提高,市場體系逐步完善。2010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意見》,提出了12項主要任務。最近國家發(fā)改委還明確,對市長負責制設量化考核指標,建立問責制,對月度價格漲幅較高的城市進行通報。

最后,用好進出口調節(jié)。雖然我國糧食生產基本保證自給自足,但結構性矛盾還存在。如玉米需要部分進口,大豆對外依存度超過80%。這需要通過進出口來調節(jié),一方面及時組織進口,增加市場供應,如2010年我國進口玉米157萬噸、小麥123萬噸、棉花284萬噸、食糖177萬噸,為穩(wěn)定物價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對緊缺品種限制出口,優(yōu)先滿足國內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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