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9.1 定義是任意的嗎?(2)

民主新論:下卷|古典問題 作者:喬萬尼·薩托利


有人也許會反駁說,我忘記了只有約定性定義才是任意的,除此之外還有辭典定義。然而,求助于辭典定義并不能提供真正的幫助。我們不妨搜羅一堆辭典,當我仔細查閱了這些辭典之后,我會發(fā)現(xiàn),對不同的人來說,民主竟能成為如此紛雜不一的東西,我甚至不得不斷定它包含著一些相互矛盾的涵義。那么下一步怎么辦?假如為了安全起見,我就不會走什么下一步。我的研究將以如下說法告終:東邊的人所說的民主,就是西邊的人所說的獨裁,如此而已。這是個能夠接受的結(jié)論嗎?如果是,那就沒有什么民主理論可言了。其實,假如這也算是論證,那就再多想也無益了。我們所要做的只是搞個民意調(diào)查,看看人們被教導信奉什么,從中得出的統(tǒng)計數(shù)字能使我們確定獲勝的多數(shù)。然而,主張用百分比解決問題會更糟,這等于把問題最終交給了一種argumentum baculinum(“誰有棍棒誰有理”)去解決。就是說,無論什么人,只要征服了世界就將發(fā)布真理。這時任何辭典都將按征服者的界說去定義民主,這樣一來,有一種約定將成為正確的辭典定義。

讓我們通過一個提問重新思考整個問題吧。什么是定義的真值?具體而言,什么是民主定義的真值?在這個問題得到解決之前,民主理論是不會有立足之地的。不錯,哲學界的氣氛已不像1940和1950年代那樣“約定主義”了,但政治學家和政治理論家們發(fā)現(xiàn),約定主義的信息就其表面價值而言,仍然包含著極好的便利條件。它為他們省掉了許多麻煩,為漫不經(jīng)心地使用術(shù)語提供了神奇的庇護。它還使創(chuàng)新,或者更妙,使我所說的“求新癖”,成了世界上最輕松的事情。幾乎任何政治學學者現(xiàn)在都會提到,定義既不真也不假,僅僅是一些說明如何使用語言的約定。當然是這樣——但僅此而已嗎?

正如密爾對“定義”的定義所示,他很清楚詞義可能是辭典上的,也可能是約定性的,但他認為兩者沒有重大區(qū)別。這是個疏漏嗎?我想不是。不妨問一句,辭典給出的詞義是從何而來?也就是說,辭典定義是哪一種定義?顯然,辭典不過是一些被普遍接受的約定的清單,我們在辭典中所能找到的仍然是一些約定。唯一的不同在于,辭典定義源自古老的慣例,而約定性定義則是提議將來遵守新的慣例。然而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們都是在談論慣例。可見,如果說約定性定義是任意的,辭典定義同樣如此。因此可以說,同意辭典定義是正確的或錯誤的,仍會帶來問題,因為我們有關(guān)某些人如何實際使用某個詞的報告——不是定義——也可以是正確的或錯誤的,它仍是一種約定,從而只能在功利基礎(chǔ)上予以接受或拒絕。

另外還可證明,在辭典定義和約定性定義之間還有另一些區(qū)別。首先,辭典定義是不規(guī)范的(例如它沒有說明應當以何種方式使用民主一詞),而約定性定義卻是正當?shù)幕蛞?guī)范的,因為它告訴我們應當或不應當如何理解該詞。不過這是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像編辭典那樣,或以如實照錄的方式,求助于權(quán)威性的標準作者,從而很容易得到“正當性”。這兩種定義的另一區(qū)別是,辭典定義是非個人性質(zhì)的定義,是“我們的回答”,而約定性定義是主觀的定義,即“我的回答”。但這一區(qū)別僅僅是表面的。從表面價值來看,我所說的始終是而且僅僅是我所說的,也就是說,所有的定義都是“我的定義”,但是如果我所說的還有什么價值的話,那么無論用什么樣的文字表達方式,它不能僅僅是滿足我這個自我的“我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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