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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政治和文官制度(2)

部級領導干部歷史文化講座:傳統(tǒng)文化中的治國理政智慧 作者:國家圖書館


臺諫(御史臺+諫院)的作用,尤其值得注意。在廟堂之上、殿陛之前,臺諫官員可以與皇帝相可否、爭是非?!端问贰分赋觥八沃獨庠谂_諫”,臺諫官員獨立言事原則得到全面確立。

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諫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諫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

——歐陽修《上范司諫書》

宋代君主以“防范壅蔽”為目標,“言路”相對暢通。如南宋魏了翁所說:

所謂宰輔宣召、侍從論思、經筵留身、翰苑夜對、二史直前、群臣召歸、百官轉對輪對、監(jiān)司帥守見辭、三館封章、小臣特引、臣民扣匭、太學生伏闕、外臣附驛、京局發(fā)馬遞鋪,蓋無一日而不可對,無一人而不可言。

——魏了翁《應詔言事》

臣僚奏對方式與途徑眾多:既有行政體制之內的輪對、轉對;也有行政體制之外的經筵官員邇英留對及夜對等。

輪對、轉對一方面是君主了解下情、了解信息的途徑,另一方面也是考察官員的機會。“抱才氣者皆以得見上為喜,碌碌者頗以轉對為憂”。在當時凡是有才氣的人都希望能見到君主,非常重視轉對的機會;而那些庸庸碌碌的人一旦輪到轉對,就很發(fā)愁,不知道該說什么才好。

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陸九淵當輪對,在輪對前后,他曾與朱熹等人商議交流。輪對時,精心準備了五份奏札,分門別類,將自己的看法向孝宗詳細闡述,其中直截了當地批評當時的政治局面說:

(陛下)臨御二十余年,未有(唐)太宗數年之效。版圖未歸,仇恥未復,生聚教訓之實可為寒心。

——陸九淵《刪定官輪對札子》

經筵是漢唐以來帝王為講論經史而特設的御前講席。宋代的經筵,到了北宋第四個皇帝仁宗的時候才比較規(guī)范。因為仁宗幼年即位,皇太后劉氏執(zhí)政,她非常關心小皇帝的教育和成長,專門安排名儒來給他講課,地點就設在宮中的邇英閣。經筵結束后,講官們常有機會留下來跟皇帝個別談話。

司馬光《手錄》里記載了他擔任宋神宗經筵老師時期的君臣對話:熙寧元年至三年(1068—1070),司馬光在邇英閣為神宗講授《資治通鑒》。課后,皇帝經常征詢他對新法的意見,以及對于高級官員的看法。“他們之間的談話十分坦率、誠懇,簡直像朋友一樣”(李裕民)。

南宋孝宗皇帝在位時,經常召臣僚夜對:

或問經史,或談時事,或訪人才,或及宰執(zhí)所奏,凡所蘊蓄靡不傾盡。故宇文價論六路賑濟推賞事,此尚書夜對之言也;陳骙論治贓吏當用祖宗法,此中書夜對之言也;倪思乞養(yǎng)成皇孫國公德性,此直學士夜對之言也;金安節(jié)、馬騏論諫官言事失當不宜深罪,此侍講夜對之言也;周操以侍御史內宿召對論遣使事,王藺在講筵夜對論臨安府王佐贓污事,此皆燕直清閑雍容論奏之言也。

恩意浹密則就澄碧殿錫燕,職業(yè)修飭則上清華閣賜詩,從容造膝過于南衙面陳,先事獻言加于路朝顯諫……

——吳泳《鶴林集》

宋代朝廷頒布發(fā)行《邸報》即政府公報,皇帝的詔書命令、起居言行,中央政府的法令、公報,官吏任命、賞罰消息,乃至臣僚的部分章奏文報,都通過《邸報》向四方公布。

在此應予說明,兩宋歷史有溝通開放的一面,也有政權對于不同意見的壓抑整飭,有派系整肅、黨同伐異的文字獄案,像北宋時期的烏臺詩案、元祐黨籍,南宋時期高宗秦檜的專制高壓,韓侂胄導演的慶元黨禁等等,都是此類性質的嚴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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