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進士》全劇高潮,是毛朋“大義滅親”,將喝酒廢事的上蔡縣知縣、自己的同年進士兄弟劉題罷官,逮捕已被任命為江西巡按的田倫、兼管信陽州的“南汝光道臺”顧讀兩位貪贓枉法的同年兄弟,“聽候圣上發(fā)落”。雖然沒有像近代包公戲那樣立即處死貪官,畢竟也能使當時的觀眾歡欣鼓舞。
只是劇情在結(jié)尾處陡然一轉(zhuǎn),毛朋發(fā)話:“宋士杰,你一狀告倒兩員封疆大臣、一位百里侯。該當何罪?”而且說“百姓告官當問斬”,“念你年邁,減去一等罪名,發(fā)往邊外充軍”。宋士杰原本凄凄慘慘地準備充軍上路,幸好楊素貞認出毛朋這位巡按大人就是柳林寫狀的算命先生,宋士杰乘機要挾毛朋,才得以無罪釋放。
那么古代真的有“百姓告官當問斬”的法律嗎?答案可以很確定:沒有。
明清時的法律允許百姓揭發(fā)貪官污吏、向政府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