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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釵”的象征性意義 2

金龍難娶玉堂春 作者:郭建


荊釵和彩禮

荊釵確實是“達古之物”,幾乎毫無價值可言。這樣的東西似乎只能作為定情的表征之物,作為正式的聘禮就實在是太寒酸了。

在近代京劇《荊釵記》中,錢載和到王家提親時,王母以家貧為由推辭。

王母(白):“承蒙員外見愛,只是家中貧寒,不敢遵命。”

錢載和(白):“噯,只要女婿才貌雙全,聘禮何拘輕重!”

王母(白):“員外乃富庶之家,老身乃貧寒之戶。惟恐玷辱令嬡。”

錢載和(白):“老夫人何必太謙,此乃是老夫情愿。”

王母(白):“既是員外不棄寒微,肯賜婚配,感激之甚。啊,兒呀,你父死后,無有所遺,只有這支荊釵”(王母拔釵),“就拿它做為聘禮吧”!

錢載和回家回報繼室孫氏,孫氏恰好接到侄子孫汝權的“定禮”,是有三錢多重的“金釵”。而錢玉蓮愿意接受荊釵而不要金釵。孫反大為光火:“嘿!我把你這老東西啊,你不是非要給王家嗎?也成!我要他不過三天,就得抬親,還要五百兩銀子的彩禮;叫丫頭光著上轎,什么都不給。要是不成,咱們就吹!可他媽的把我氣死嘍!”

錢載和無奈,趕緊偷偷吩咐手下:“速備紋銀一千兩,急速送到王家,叫他三日之內,前來抬親??烊?,快去!”終于達到孫氏的要求,錢玉蓮出嫁到王家。

顯然,在京劇《荊釵記》的編演者看來,荊釵確實只能算是個象征性的“定禮”,不是正式的“聘禮”,才有后來錢載和暗贈銀兩來為王家做“彩禮”的劇情。

但是在元代南戲《荊釵記》原作里,并沒有錢玉蓮父親暗中資助王家再給聘禮、財禮的情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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