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祥叛變了!
叛徒自有叛徒的嘴臉。跟其他叛徒一樣,李文祥后來也為自己的叛變行為找了如下理由:
一、我是被人出賣的,是一個受害者,但我還是在獄中堅持了8個月,在這么長的時間里,那些跟我有關系的地下黨員按規(guī)定早都應該轉移走了,我把他們供出來,特務是抓不到他們的,如果還不走,他們被抓了是不能怪我的。二、我為黨的事業(yè)、為黨的工作苦了這么多年,眼看就要勝利了,我如果不屈服,是看不到這個勝利的,這樣的人生太慘了,而且比我重要的干部都叛變了,這說明重慶的組織已經完蛋了,就算不叛變能活下來,今后黨還認不認我們?現(xiàn)在二處徐處長給我的選擇是這樣的尖銳:要么為他們工作,要么槍斃!我死了對革命沒有幫助,參加特務工作,也絕不會影響勝利的到來,我已經沒有政治前途,只能為個人來打算了。三、我太太的身體太壞,這樣下去一定會拖死在牢里的,為她著想,我也只有選擇為二處工作。
獄中難友后來總結,李文祥入黨動機和思想不純,是他最終叛變的本質原因。
李文祥叛變后,參加特務組織被委任為上尉,帶著特務四處抓捕地下黨員。由李文祥出賣的何柏梁、程謙謀、伍大全等地下黨員被捕犧牲。重慶解放后,李文祥做出一副痛改前非的樣子,先后參加過征糧、教書等工作。但黨組織和新的人民政府并沒有放過這位給革命造成巨大損失的叛徒,公安機關于1950年將其逮捕歸案。1951年,重慶市人民法院判處李文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劉國定、冉益智、李忠良等叛徒一起押赴刑場執(zhí)行了槍決。
一切背叛者都沒有好下場,這是歷史和現(xiàn)實的共同結論。人們之所以憎恨這樣的敗類,是因為他們犯下的罪行是不可饒恕的。
在整個“紅巖”故事中,由于叛徒的出賣,重慶地下黨組織遭到極大的破壞,一度組織基本上處于癱瘓狀態(tài),前后有133人被捕,其中,重慶城區(qū)被捕的67人,上下川東41人,川康17人,上海、南京8人。133人中,被敵人殺害的有58人,下落不明(大多為秘密殺害)的38人,釋放和“11?27”大屠殺脫險的25人,自首變節(jié)后仍被敵人殺害的4人(如蒲華輔、涂孝文等),叛變后參加特務組織的8人。
在這慘痛的教訓中,黨內出叛徒,黨組織中的主要領導干部當叛徒,無疑是最值得深思的問題。在今天,我們黨的領袖們常告誡全黨:中華民族的興衰,關鍵是看我們的黨,而黨能否保持永久的執(zhí)政地位,關鍵看黨的領導干部。又說:現(xiàn)今黨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腐敗問題,而黨內腐敗主要出在一些黨的領導干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