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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傳》 第六章 神、鬼、人(7)

蘇東坡傳 作者:林語堂


那年五月,蘇東坡的妻子以二十六歲之年病逝,遺有一子,年方六歲。蘇洵對東坡說:“汝妻嫁后隨汝至今,未及見汝有成,共享安樂。汝當于汝母墳塋旁葬之?!痹谄匏篮蟮牡谑苣?,蘇東坡寫了兩首詞以寄情思,兩首小詞頗離奇凄艷,其令人迷惘的音樂之美,可惜今日不能唱出了。其詞如下: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縱使相逢應(yīng)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xiāng),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崗。

妻子死后,次年四月老父病逝,時為英宗治平三年(一〇六六)。蘇洵已完成了《大常因革禮》一百卷。自然如一般預(yù)料,兄弟二人立即辭去官職,經(jīng)過迢迢的旱路水路,把父親和東坡妻子的靈柩運回四川眉州故里,在祖塋埋葬。朋友們紛紛饋送葬儀。

運送靈柩,他們必須雇船自安徽走水路,然后再順長江逆流而上。兩兄弟不惜多費時日,用以滿足沿途暢游之愿,所以到次年四月才安抵故里。父親的墳?zāi)乖缭诟赣H自己營建之下完成,只要將父親的靈柩安放在母親墓穴之旁,便算完事。不過蘇東坡好大喜功,他在山上種了三千棵松樹,希望將來長成一帶松林。

現(xiàn)在又要過一段蟄居的生活,要到兩年零三個月才居喪期滿(神宗熙寧元年七月,一〇六八)。在他們回京之前,必須做兩件事。蘇東坡要師法父親為紀念母親而立兩尊佛像的往例,必須立一座廟,以紀念父親。在廟內(nèi),他懸有父親遺像,另外四張極寶貴的吳道子畫的四張佛像,是他在鳳翔時物色到的。廟的建造費要白銀一千兩,蘇氏兄弟共出一半,其余由和尚籌募。

居喪期滿后,蘇東坡要做的第二件大事,就是續(xù)弦。新娘是前妻的堂妹,王杰的女兒。十年前,為母親的葬禮,蘇東坡曾經(jīng)返回故里奔喪,常到妻家青神去。閏之當年只有十歲或是十一歲,多次在她家看見東坡。在大家一同出外游玩野餐之時,她看見東坡那么年輕就在科舉考試中得了魁元,心里驚奇贊賞?,F(xiàn)在她是二十歲的小姐了,因為東坡父母雙亡,他自然可憑自己的意思擇偶,而覺得她正合心意。這件婚事大概要歸功于閏之哥哥的張羅,因為他已經(jīng)對東坡感情很深厚。閏之因為比丈夫小十一歲,早就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似乎是什么事都聽從丈夫的心愿。她一直無法叫丈夫節(jié)省花費,一直到他在世最后那些年。她不如前妻能干,秉性也比較柔和,遇事順隨,容易滿足。在丈夫生活最活躍的那些年,她一直與他相伴,撫養(yǎng)堂姐的遺孤和自己的兒子,在丈夫宦海浮沉的生活里,一直和丈夫同甘共苦。男人一生在心思和精神上有那么奇特難言的驚險變化,所以女人只要聰明解事,規(guī)矩正常,由她身上時時使男人聯(lián)想到美麗、健康、善良,也就足夠了。男人的頭腦會馳騁于諸多方面,凝注新的事物情況,為千千萬萬的念頭想法而難得清閑,時而欣喜雀躍,時而有隱憂劇痛,因此覺得女人的寧靜穩(wěn)定,反倒能使人生在滔滔歲月之中進展運行而不息,感到納悶難解。

在神宗熙寧元年(一〇六八)臘月,在把照顧父母的墳塋等事交托給堂兄子安和一個鄰人楊某之后,蘇氏兄弟乃攜眷自陸路返回京都。此后兄弟二人誰也沒再返歸鄉(xiāng)里,因為抵達京都之后,二人都卷入政壇的旋渦之中。后來雖然宦游四方,但迄未得返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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