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蘇東坡傳》 第六章 神、鬼、人(5)

蘇東坡傳 作者:林語堂


現(xiàn)在蘇東坡新來的上司卻是這樣的一個人。所有的文武官員都向他俯首致敬,但是對蘇東坡而言,我們都不難猜測,現(xiàn)在是兩個不妥協(xié)通融的硬漢碰了面。二人之間遇有爭論,便唇槍舌劍,惡語相加。蘇東坡年少多才,有才自負的年輕人而要向外在的權(quán)威俯首拜服,實在難之又難。也許令蘇東坡感到最大的不快是陳太守往往改動擬妥的上奏文稿。陳太守往往在蘇東坡造訪時不予接見,有時使他久候,久到足夠讓他睡個午覺的工夫,用以表示不悅之意。二人的齟齬不合,后來竟鬧到陳太守向京師上公文,陳明蘇東坡的抗命情形。

蘇東坡的報復機會不久到來。陳太守在太守公館里建造了一座“凌虛臺”,以便公務之暇,登臺觀望四野景物之勝。不知何故,陳太守吩咐蘇東坡寫一篇文字,預備刻在凌虛臺的石碑上,作為興建此臺的紀念。這個誘惑對年輕多才的蘇東坡,是欲拒不能了:他必得借此機會來玩笑一番。做文章刻石留念,自然是為傳之久遠,必須莊重典雅,甚至富有詩情畫意方為得體。顯然是他不得直接攻擊陳太守,但是知道向老頭子放支玩笑的小箭,總無傷于人,亦無害于己。今天我們還可以讀到那篇《凌虛臺記》:

臺因于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刂?,未嘗知有山焉?!仃惞葘斟羞b于其下,見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墻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笔构よ徠淝盀榉匠?,以其土筑臺,高出于屋之檐而止,然后人之至于其上者,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軾復于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于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槖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計其一時之盛、宏杰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于臺而已哉。然而數(shù)世之后,欲其求仿佛,而破瓦頹垣無復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于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p>

倘若蘇東坡年齡再大些,文字之間的語調(diào)兒會更溫和些,諷刺的箭也許隱藏得更巧妙些。這篇記敘文,本為慶祝而作,卻在沉靜中沉思其將來坍塌毀壞之狀,并含有太守不知所住之城外有山之諷刺,在中國志記文中尚屬罕見。但是陳太守這個老頭子確實肚量夠大,竟不以為忤。這一次他對此文一字未予更動,照原作刻在石碑上。

由此可見,陳太守為人心地并不壞。在二人分手之后,東坡也看出此種情形,因而有修好之舉。成了名的作家常有的應酬,就是應子侄輩之請為其先人寫墓志銘。墓志文字必須贊美亡故者,但多為陳詞濫調(diào),而且言不由衷,故無文學價值。寫此等文字古人每稱之為諂媚死者,但是此等事仍為作家極難避免之社交應酬。在這一方面,蘇東坡自己應有極嚴格的規(guī)定,而且確實做到了。他絕不寫一篇此種文章,即使王公貴人相求,也是不寫。在他一生之中,他只寫了七篇墓志銘,皆有特別的理由,他的確有話要說才寫的。幾年之后,他也為陳太守寫了一篇。除去他為司馬光寫的那篇之外,這篇算是最長的。因為東坡和那位陳太守,最后彼此都對對方十分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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