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勝其人及其起兵的經(jīng)過(2)

劉邦與項羽 作者:朱永嘉


秦代的徭役制度,可以區(qū)分為徭戍和謫戍兩種類型,秦代的法律規(guī)定百姓滿十五歲就要服徭役,到六十歲為止。農(nóng)民服役的時間一年為一個季度,董仲舒講過“古者使民不過三日”,商鞅變法以后,力役的負擔(dān)三十倍于古,也就是每年每個壯丁擔(dān)負的徭役時間大體上是一個季度。另一類是謫戍,是指因犯罪而被罰充邊的,或者叫遷。這種人一旦被強迫戍邊,那就是終身制,就得終身在邊疆服徭役,實際上是強制性的移民邊境,服終身徭役。故陳勝說“戍死者固十六七”,因戍邊本來是一種極其繁重而艱苦的勞役,故戍邊的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六七十。這里的“閭左”則又有許多不同的解釋,賈誼在《過秦論》中說:“陳涉起匹夫,驅(qū)瓦合謫戍,旬月以王楚。”那么實際上是有罪的人居于閭左,故稱其戍邊為謫戍,這樣的人都是被處刑罰以后仍在管制范圍的有前科的成員,故其在社會上的身份和地位特低。陳勝、吳廣他們?yōu)槭裁匆诖鬂舌l(xiāng)發(fā)動起義呢?那是因為大雨后交通堵塞而誤期了,即使去服役,依法要處死,逃亡的話也是死罪,那還不如起兵反抗,或許還能死里逃生,這是無路可走而被迫造反的。

陳勝、吳廣在這九百個戍卒中并沒有什么威望,他們兩個不過是大澤鄉(xiāng)臨時性擔(dān)任屯長的角色,因而沒有號召力,所以想起被冤死的扶蘇,還有楚國的戰(zhàn)將項燕,利用他們才能取得人們的信任,才有號召力。同時那時的人們還都非常迷信。罾,是漁網(wǎng),在漁網(wǎng)中魚的肚子內(nèi)塞上書寫了“陳勝王”的帛書,及吳廣在深夜裝鬼喊叫“大楚興,陳勝王”,這樣騙得人們相信陳勝有鬼神佑護,是未來的王者,才能取得戍卒們的信任和尊重。

尉,在秦漢時屬縣一級的官員,負責(zé)管理和押送這九百戍卒,縣的長官是令或長,縣令或縣長的副手叫丞,丞主刑獄囚徒之事,也就是分管司法。尉,大縣二人,那就是大尉與右尉,小縣一人,尉的職掌是分管緝捕盜賊,也就是管理社會治安,屬于武事,因此如更卒番上(指當?shù)貕讯≥喎ミ叺胤圩魇孔洌┻@類事,也是由縣尉主管?!逗鬂h書?百官志》本注曰:“尉主盜賊,主名不立,則推索行尋,案察奸宄,以起端緒?!边@樣的職能相當于現(xiàn)在縣一級的公安局長,或者武警總隊的負責(zé)人?!蛾惿媸兰摇分v到“將尉醉”,這個尉便是統(tǒng)率這九百戍卒的負責(zé)人,“將”是統(tǒng)率的意思。陳勝與吳廣要率領(lǐng)這九百人起事,必須首先除掉這負責(zé)統(tǒng)率九百戍卒的兩尉,吳廣先乘尉醉酒時激怒他,然后借故殺尉,陳勝協(xié)助殺死另一尉官,這九百戍卒便沒有首領(lǐng)了,他們才能鼓動大家起來造反?!巴鹾顚⑾?,寧有種乎!”這樣徒屬才能聽從陳勝、吳廣的號令?!蛾惿媸兰摇废旅嬉淮蠖卧捗枋銎淦鸨院笞畛踹M展的情況,其云: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為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xiāng),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铚、酂、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余,卒數(shù)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zhàn)譙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jù)陳。數(shù)日,號令召三老、豪杰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杰皆曰:“將軍身被堅執(zhí)銳,伐無道,誅暴秦,復(fù)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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