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逗他:“既然受罪就別談了。”
他斷然否決:“那不行,還得繼續(xù)談。女朋友再難纏也比沒女朋友打光棍要強。何況我這個女朋友又這么漂亮,那天帶到我們隊里一亮相,羨煞一幫王老五。哥倍兒有面子。”
“所以再受罪你也肯干,是吧?”
“是,看在她夠漂亮的份兒上,什么小性子壞脾氣哥都忍了。”
看看,這也是一個典型的“我愿意”。周一鳴跟我差不多,我們都愛一副好皮相,喜歡俊男美女。以貌取人雖然不可取,但對于找對象的年輕人來說,有幾個人可以抗拒俊男美女的吸引力呢?
好色慕色,人之天性。況且以貌取人無論如何要比以錢取人或以權取人來得純粹一些吧?總強過以金錢與門第為準繩的勢利選擇。
周一鳴找那本《唐詩三百首》找得不太順利,網(wǎng)上發(fā)的帖子也沒起到什么作用,在公交車上貼了失物啟事也不見成效。估計當初當日坐這趟車拾走書的人并不是老乘客。我再生氣也沒辦法,橫是不能真為此把他給宰了,法律管著呢。
我爸又幫他說話:“行了,不就是一本書嘛!雖說有紀念意義,但真正紀念一個人不在乎形式。你媽一直都活在你心里,沒有這本書你也不會忘記她。不是嗎?就不要為難周一鳴了。”
罷了,我一向是寬宏大量的人,就高抬貴手放了周一鳴一馬。他一臉感激涕零狀:“阿飛,我買本新的《唐詩三百首》賠你啊!買十本都行。”
我失笑,我要十本一樣的書干嗎?能吃還是能穿?能鋪還是能蓋?
“那我請你吃飯賠罪吧。不過,你千萬別宰得太厲害了?。∥疫@個月工資還沒發(fā)呢。”
“那等你工資發(fā)了再說,我不宰——我不宰才怪。”
丟了我有紀念意義的書,我怎么都要狠宰他一頓的。周一鳴這個月做好準備當月光族吧,我要宰得他心也痛肝也痛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