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卅夜月,你和我人兒一雙 3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就在江家的姑婆已經(jīng)準備出手把床帳拉開的時候,胡適決定不為難江冬秀,便不再堅持。他不但若無其事地留在江家過夜,而且在第二天臨走以前寫了一封信給江冬秀,說:“適以為吾與姊皆二十七八歲人,又常通信,且曾寄過照片,或不妨一見,故昨夜請姊一見。不意姊執(zhí)意不肯見。適亦知家鄉(xiāng)風俗如此,決不怪姊也。”①胡適在日后跟高夢旦談起這件事情,他說:

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然鬧翻。我至今回想,那時確是危機一發(fā)之時。我這十幾年的婚姻舊約,只有這幾點鐘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與第二天早上的行為也不過是一個gentleman [君子]應(yīng)該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應(yīng)付這樣一點小境地,我就該慚愧終身了。② 

姑不論胡適說:“我這十幾年的婚姻舊約,只有這幾點鐘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算不算是不打自招,指他在此以前,對自己的婚約曾經(jīng)有過無意“矜持”的時候。重要的是,他認為他所做的,只不過是“受了半世的教育”的“君子”,所“應(yīng)該做的”的“行為”。歷來談到這件事情的人,都稱贊胡適真是個讀過書、受過良好教育的紳士、君子,而江冬秀則不夠開通,為禮俗所囿。胡適當晚的表現(xiàn),確實很君子,確實為常人所不及,確實應(yīng)該得到贊揚。然而,我們也必須認識到一個連胡適自己后來都強調(diào)的事實:事后證明江冬秀拒不見面,果然是舊家庭的傳統(tǒng)觀念居中作梗。試想當晚有多少等著“看戲”的三姑六婆、四叔七爺在場?江冬秀若接受胡適“見個面”的要求,會遭受多少“恬不知恥”的非議。江冬秀在自傳手稿里,據(jù)說“樸素”、“純真”地描述了她當時想見胡適、卻又不敢見,只好躲在床上哭泣、裝病的絞心經(jīng)驗。③胡適固然可以自詡他的“君子”風度,但作為有后見之明的我們,卻不能無視于這個“君子”風度之得以展現(xiàn),是由女性的隱忍來付出代價的。換句話說,胡適提出見面的要求,等于是把江冬秀推進一個兩難之局。她如果答應(yīng)苦等了十三年的未婚夫,出來跟他見個面,恐難免于“干柴”之譏;不見面,又顯得矯情,并且有對留美的博士丈夫擺莫名的架子之嫌。江冬秀為了恪守舊禮俗,而躲在床帳里暗自飲泣,其所造就的,是胡適“君子”的美譽。

① 胡適致江冬秀,1917 年8 月25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10 頁。

② 胡適,《胡適的日記》,201 頁。

③ 唐德剛,《較好的一半》,《胡適雜憶》,18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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