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故鄉(xiāng)月,終有情 5

星星·月亮·太陽 作者:江勇振


此后于社會交際上種種謹慎為妙。余如男女交際,尤當留心。(此事[祥]木能信于適之,而令慈乃不能信,[奈]何也)”。③我們不知道胡適的母親怎么看韋蓮司。但是,1915 年11 月,胡母在收到胡適寄回家的韋蓮司照片以后,說了這么一句似乎別有言外之意的話:“韋女士之影,看去似狠有年歲,不知伊究若干年齡?爾從前只說韋夫人生有兩女,不知亦有男子否?便中均望說明。”④ 

① 胡適稟母親,1911 年1 月30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17 頁。

胡適留學美國七年,在這一段時間里,江冬秀的心情究竟如何,我們可惜完全不得而知。以當時的社會風氣來說,尚未出閣的她,自然不可能“不成體統(tǒng)”地“寄語相思”。更不用說識字不多的她,想寫信還得請人捉刀呢!唐德剛看過江冬秀用鉛筆所寫的自傳。這是胡適過世以后,江冬秀有一次訪美經(jīng)過紐約時給他看的。他形容江冬秀“不善述文,稿子里也別字連篇,但是那是一篇最純真、最可愛的樸素文學;也是一篇最值得寶貴的原始的社會史料。”唐德剛特別提到江冬秀述說胡適從回國到娶親的那一段,他說江冬秀描寫得細膩、純真,讓他讀起來真如見其人:“我細細咀嚼,真是沾唇潤舌,余味無窮。”⑤可惜,江冬秀的自傳手稿不知今何在?雖然它可能已被銷毀,我們只能希望它仍然存在,更希望的是,胡家的后人會把它以及其他珍貴史料,交由“胡適紀念館”或其他圖書館保存。

1911 年初,胡適才到美國半年,他母親把江冬秀接到家里住了兩個月。她留心觀察,發(fā)現(xiàn)江冬秀對“一切家事尚肯留心,足分吾之仔肩,余心甚以為喜。”她于是提議,要擇吉把江冬秀正式接到家里,算作“出閣”。這一方面,可以對江家有所交代;二方面,家事也可以得到冬秀之助。胡適回信反對。①與此同時,胡適要求江冬秀放足,家里回信說已經(jīng)照行。②那年5 月20 日,胡適第一次寫信給江冬秀,更進一步地要求她繼續(xù)讀書認字。他說:“前曾于吾母處得見姊所作字,字跡亦娟好可喜。惟似不甚能達意,想是不多讀書之過。姊現(xiàn)尚有工夫讀書否?甚愿有工夫時,能溫習舊日所讀之書。如來吾家時,可取聰侄所讀之書,溫習一二。如有不能明白之處,即令侄輩為一講解。雖不能有大益,然終勝于不讀書,坐令荒疏也。姊以為如何?”③ 

① 胡適稟母親,1915 年2 月18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66-67 頁。

② 胡母諭胡適,杏月廿八日(1911 年3 月28 日?)。

③ 耿云志,《胡適年譜》,27 頁。

④ 胡母諭胡適,1915 年11 月3 日。

⑤ 唐德剛,《胡適雜憶》,185-186 頁。

胡適在寫了第一封信給江冬秀以后,顯然期望她能回信。他屢次在家書中問起,就是沒有結(jié)果。等了一年仍舊沒有音訊,他不禁寫信抱怨:“兒前屢次作書,欲令冬秀勉作一短書寄兒,實非出于好奇之思。不過欲藉此銷我客懷,亦可令冬秀知讀書識字之要耳,并無他意。冬秀能作,則數(shù)行亦可,數(shù)字亦可。雖不能佳,亦復何妨。以今日新禮俗論之,冬秀作書寄我,

① 白吉庵,《胡適傳》(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0 頁。

② 耿云志,《胡適年譜》(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25 頁。

③ 胡適致江冬秀,1911 年5 月20 日,杜春和編,《胡適家書》,22 頁。

亦不為越禮,何必避嫌也。”① 1913 年1 月,江冬秀終于在胡適“千呼萬喚”之下寫了第一封信。我們把這封文縐縐的信,與日后江冬秀的親筆信對比,就可以知道那是由人捉刀代筆的。江冬秀請胡適原諒她忸怩、遲遲不敢覆信,原因是“妹幼年隨同胞足入塾讀書,不過二三年。程度低微,稍識幾字,實不能作書信,以是因循至今。”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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