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知人,才能善任,只有善任,才能人盡其才,只有人盡其才,才能事業(yè)興旺。曾國藩能文能武,在軍中,他可以預言誰可以為營官,誰可以為大帥。如他保舉塔齊布說:“將來如打仗不力,臣甘同罪?!?/p>
后來,塔齊布果然屢建戰(zhàn)功,后戰(zhàn)死沙場。
曾國藩剿捻之初,認為陳國瑞率僧軍駐扎濟寧,力量單薄,便把部將劉銘傳派到濟寧,駐守濟寧城北的長溝集。陳國瑞性情暴虐,向來看不慣湘軍,看到劉銘傳軍配備著先進的洋槍,羨慕備至,產(chǎn)生了搶奪槍支的惡念。于是,陳國瑞率兵突過長溝,見人就殺,見槍就奪,連殺數(shù)十人。劉銘傳聞訊趕到,十分氣憤,發(fā)兵把陳國瑞團團包圍,將陳國瑞的衛(wèi)兵全部打死,把陳國瑞囚禁起來,直到討?zhàn)垶橹?。回去以后,陳國瑞惡人先告狀,向曾國藩控告劉銘傳,劉銘傳也不示弱,兩人就爭吵起來。曾國藩對于陳國瑞的蠻橫早有所聞,調(diào)查清楚了火并事件以后,對陳國瑞屠殺自己部下的行為深感不滿,但曾國藩在向皇帝的奏折中,仍客觀地詳述了陳國瑞的功與過,使陳國瑞受到了適宜的制裁:撤去幫辦軍務,脫去黃馬褂,責令其戴罪立功。這樣,陳國瑞不得不向曾國藩認錯,并服從曾國藩的調(diào)遣。
曾國藩之所以能讓部下聽從,佩服,不僅是因為他對部下要求嚴格,更是因為他能夠做到以身作則,嚴于律己。要知道在科舉時代,讀書、做官、發(fā)財,總是連在一起的,升官與發(fā)財總是須臾不分,仕宦為官者的人生軌跡似乎就是這樣的,升官是橋梁,發(fā)財是目的。做官的人貪財幾乎是官場的鐵律,但曾國藩卻不受這個鐵律限制。
曾國藩的日常生活極其儉樸,飲食以素食為主,極少葷菜,衣服、鞋襪都是夫人、女兒手工的績麻紡紗做成。女兒出嫁,曾國藩規(guī)定壓箱銀二百兩。
他的小女兒出嫁時,曾國荃來賀喜,打開箱子一看,果然只有二百兩,曾國荃十分嘆服,轉(zhuǎn)贈四百兩紋銀。兒子曾紀澤新婚,曾國藩諄諄告誡兒子,要求新婦親自下廚做飯,并學習麻紡之事。曾國藩一生廉潔自律、生活儉利,官至一品總督,家庭生活與普通家庭無異。曾國藩三十歲生日時,添置了一件青緞馬褂,平日并不穿著,只有遇到慶賀或者新年時才穿一次,所以,那件衣服始終顯得很新。
曾國藩做京官十多年,盡職盡責,鞠躬盡瘁。他在給父親的家書中寫道:對于衙門里的各種事務,現(xiàn)在都已經(jīng)很熟悉,同事都很佩服我。和上下級之間的關(guān)系,我處理得很好。既然我現(xiàn)在在禮部衙門,就應當為國家做好自己分內(nèi)的事。我不敢苛求什么,也不敢懈怠,只有為國家盡心盡力地服務,才是我最大的心愿。
曾國藩身上,有中華民族傳統(tǒng)的美德——勤儉持家。正因為這種美德,使曾國藩能在仕途中保持理性的冷靜,無論是得意還是失落,曾國藩始終能正視自己,嚴格要求自己。
曾國藩既是一家之長,又是一國重臣。對國家,他始終忠心耿耿,盡忠職守;對部下,他賞罰分明,治理有方。
曾國藩公私分明,從不貪占公共用度,但他對公務卻盡心盡職,“不茍不懈”,這一點讓同僚非常佩服。他的這種克己奉公,廉潔自律的精神讓他的同級官僚感佩至深。也正是因為曾國藩為官始終有自己的政治原則,所以他雖然權(quán)傾一時,但也能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