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國民黨政府明令發(fā)表葉公超免去“駐美大使之職務”,改任“行政院政務委員”。今沿用蔣中正先生日記中的用詞,稱此事為“葉案”。
本文之重點是在研究“葉案”之經緯,并兼及與此事有關之一些事項。
本文之資料來源如下:
(一)蔣中正日記(本文中簡稱“日記”,并且在不標示年份而只寫月日時,都是指一九六一年)。
(二)坊間已見到有關此事之文章或書籍。例如長青文化公司出版,張嘉琪女士的大著《崢嶸歲月》。此書甚佳,值得一讀,謹向讀者推薦。
(三)美國有關第二管道之今已解密的文件(節(jié)錄自《崢嶸歲月》)。
(四)父親在一九八○年代中期告訴我有關“葉案”之故事,以及取材自其遺著《中央工作日記》之資料。
(五)得之于某些外交界前輩之口頭數(shù)據(jù)。
本文可分五章及三種附錄,即:
甲章:“葉案”之由來。
乙章:第二管道之始末。
丙章:葉公超出任“政務委員”之經過。
丁章:圍繞著“葉案”的一些枝枝節(jié)節(jié)。
戊章:感言。
附錄則可分三部分:
(一)蔣中正在中政會就外蒙古案發(fā)言的記錄稿,以及此次中政會之決議文。亦即國民黨“政府”在“外蒙古案”放棄使用否決權,改投棄權票,改定決策時黨政高層之決議文。
(二)日記有關“葉案”之摘要列表。
(三)日記有關三案(“葉案”、“外蒙古案”、“聯(lián)合國案”)的全文抄錄。
在蔣中正相關“葉案”之日記公布之前,世人對葉“大使”之突然去職,有許多揣測之辭。我曾聽過的有下列兩種說法,此即因為葉先生犯了:
(一)“大不敬罪”:
主張這個說法的論述很多,其中以劉藎章先生在《傳記文學》月刊上所寫的一篇文章,題目叫做《也為葉公超先生去職疑案說幾句話》,寫的最為詳盡可靠。該文之大意是指一九六一年十月某日,在華府的葉“大使”與在紐約的沈昌煥“外交部長”通長途電話時,葉先生對“元首”(即蔣中正“總統(tǒng)”)語出不敬,為人錄音而向蔣先生密電舉發(fā),劉先生則是此事之目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