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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聞首腦(5)

毛澤東和他的秘書們 作者:葉永烈


毛澤東頻頻致函胡喬木

擔任中央人民政府發(fā)言人,擔任新聞總署署長,胡喬木跟毛澤東的聯(lián)系頻繁。不過,已經(jīng)進了北京城,雖然同住中南海,畢竟不像在延安那樣喊一聲就過來。何況胡喬木擔任了許多職務,要參與許多社會活動。因此,毛澤東常常給胡喬木寫便函。如今,透過這些毛澤東便函,倒是可以看出胡喬木當年的工作情形。

1949年10月21日,毛澤東一份便函如下——

喬木:

我軍于昨日到達迪化(引者注:烏魯木齊的舊稱)。請寫短評一篇,能于明日見報為好。關于人民解放軍入新的消息及評論,不要有“占領”字樣,均稱到達某地;評論中應提到得到新疆軍政當局同意并歡迎人民解放軍迅速開進的。

毛澤東

10月21日下午3時

三天后,毛澤東又寫一函——

喬木:

此類新聞,不應在全國發(fā)表,也不應在西安蘭州的廣播臺上廣播,只可在哈密等地地方報紙上發(fā)表。并請擬電告知彭、甘。

毛澤東

10月24日

毛澤東提及的“這類新聞”,是指進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逮捕了原國民黨軍隊中的反動分子的新聞。“彭”,彭德懷;“甘”,甘泗琪。他倆當時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zhàn)軍司令員及政治部主任。可見毛澤東慮事甚細,很注意新聞的分寸。

在胡喬木兼任《人民日報》社長時,總編輯為鄧拓。1949年12月1日,鄧拓寫了關于《人民日報》存在問題及進行改革的意見,給陸定一、胡喬木并報毛澤東、劉少奇。毛澤東作了如下批語——

喬木:

此事應早日解決,不應拖得太久。鄧拓意見似乎是好的。

毛澤東

12月4日

1950年元旦,正在莫斯科訪問的毛澤東發(fā)來電報——

少奇轉(zhuǎn)喬木:

廣西全境,廣東之南路及雷州半島,西南全境(除李彌、余程萬二部及西昌胡宗南一部外),西北全境,殘敵均已肅清。請用中共中央名義起草一個致各野戰(zhàn)軍的賀電,電稿寫好后告我看一下再發(fā)。

毛澤東

1月1日

1950年1月14日,毛澤東又發(fā)電報給胡喬木,告知“我今晚九時動身去列寧城參觀,要三天才能回來”。毛澤東囑這三天內(nèi)《人民日報》社論“由少奇同志看過即可發(fā)表”。

2月14日,毛澤東發(fā)來頗長的電報,注明“限即刻到”,交“少奇、喬木”。毛澤東要他們“將新華社(社)論《中蘇友好合作的新時代》一文立即作如下之修改,然后隨條約一道于今夜廣播”。毛澤東陳述了六條意見,最后寫道:“以上刪改,請喬木負責改好校正無訛,并請少奇同志精校一遍,務使毫無遺憾,與中蘇雙方所發(fā)表的條約及協(xié)定內(nèi)容完全一致,否則參差不齊,影響很壞,至要至要!”

1950年9月29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指出:“請查過去宣傳中有無規(guī)定在1950年打臺灣的事,有人說他看過元旦文件內(nèi)說今年要打臺灣的話,未知確否?以后請注意……”

在1950年10月21日,毛澤東連發(fā)兩函給胡喬木:

喬木同志:

外國通訊社如對志愿軍有反映,請注意在四五天內(nèi)不要登載在《參考消息》上。

毛澤東

10月21日

喬木同志:

昨日《光明日報》上吳耀宗的文章,可以廣播,《人民日報》應當轉(zhuǎn)載。

毛澤東

10月21日

吳耀宗當時任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xié)會出版組主任,他在《光明日報》上發(fā)表了《這樣推進基督教革新運動》一文。

在1950年11月3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

喬木:

此件天津《進步日報》已發(fā)表,北京《人民日報》及《光明日報》似可以發(fā)表,請酌辦。

毛澤東

11月3日

此處提及的是北京大學曾昭掄教授等300多人聯(lián)名致函毛澤東,表示抗議美國發(fā)動侵朝戰(zhàn)爭。

翌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則是關于發(fā)表《各民主黨派聯(lián)合宣言》(羅隆基起草,關于各民主黨派全力擁護抗美援朝)——

喬木,并徐冰同志:

此件請喬木即印清樣七份,印好后以四份分送毛周劉朱(引者注:指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以三份交徐冰,請徐冰于今日下午再找李濟深、黃炎培、羅隆基三人一閱,取得同意,于今日下午七時以前退回我。

毛澤東

11月4日上午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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