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毛澤東囑令陳伯達和張春橋同行(2)

陳伯達傳 作者:葉永烈


《人民日報》總編輯吳冷西對張春橋的文章有不同意見。為此,他寫信給毛澤東,請毛澤東考慮《人民日報》轉(zhuǎn)載張文時所加編者按語是否說得活一些。

1958年10月11日,毛澤東復函吳冷西,并囑他轉(zhuǎn)告陳伯達。毛澤東的信全文如下:

冷西同志:

信收到。既然有那么多意見,發(fā)表時,序言應略為改一點文字,如下:

人民日報編者按:張春橋同志此文,見之于上?!督夥拧钒朐驴?期,現(xiàn)在轉(zhuǎn)載于此,以供同志們討論。這個問題需要討論,因為它是當前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認為張文基本上是正確的,但有一些片面性,就是說,對歷史過程解釋得不完全。但他鮮明地提出了這個問題,引人注意。文章通俗易懂,很好讀。

請你看后,加以斟酌。如有不妥,告我再改。再則,請你拿此給陳伯達同志一閱,問他意見如何,并將我們討論的詳情給他談一下。

毛澤東

10月11日上午10時

毛澤東寫的“編者按”連同張春橋的文章,在1958年10月13日《人民日報》上,以醒目的地位發(fā)表了。張春橋的名字,第一次引起全中國的注意。這一天,對于張春橋來說,是歷史性的一天。

此文乃張春橋的“成名作”。從此,毛澤東注意起張春橋來,在他記憶的倉庫里,有了張春橋其人的“地址碼”。

在1958年10月19日,毛澤東寫下批示,囑陳伯達和張春橋一起前往河南遂平調(diào)查人民公社問題。這是毛澤東第一回點名要張春橋隨“大理論家”陳伯達外出調(diào)查。

河南遂平縣在當時以大辦人民公社而出名。1958年9月1日出版的《紅旗》第7期曾刊載了河南遂平縣《嵖岈山衛(wèi)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草案)》。

毛澤東的批示是這么寫的:

伯達同志:

想了一下,你和張春橋同志似以早三天去河南衛(wèi)星公社進行調(diào)查工作為適宜,不必聽21日劉子厚同志的報告。集中精力在衛(wèi)星公社調(diào)查七至十天,為杭州會議準備意見,很有必要??蓭Ю钣丫湃兔ΑH缤?,請告葉子龍同志,為你們調(diào)一架專機即飛鄭州。

毛澤東

10月19日上午7時

到鄭州時,最好能請史向生同志和你們一道去衛(wèi)星公社。史對人民公社有研究,他去過衛(wèi)星社。他是省委書記。

毛澤東信中提及的李友九,當時擔任《紅旗》雜志編輯。

毛澤東囑令調(diào)專機給陳伯達和張春橋,這充分表明毛澤東對他們此行的重視。

毛澤東在寫下那封給陳伯達的信之后半小時,又補充寫道:

伯達同志:

去河南時,請把《馬恩列斯論共產(chǎn)主義社會》一書帶幾本去,你們調(diào)查團幾個人,每人一本,邊調(diào)查,邊讀書,白天調(diào)查,晚上閱讀,有十幾天,也就可以讀完了。建議將胡繩、李友九都帶去,練習去向勞動人民做調(diào)查工作的方法和態(tài)度,善于看問題和提問題。

我過了下星期就去鄭州,一到,即可聽你們關(guān)于衛(wèi)星公社觀察所得的報告,在四省第一書記會議上予以討論。

毛澤東

10月19日上午7時半

四天后,毛澤東又給陳伯達一函:

陳伯達同志:

你們調(diào)查研究衛(wèi)星公社大約要一個星期,包括調(diào)查團(社)營(大隊)連(隊)的各項問題。

然后,請找遂平縣級同志們座談幾次,研究全縣各項問題。以上請酌量處理。

毛澤東

10月23日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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