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用十年,“拼”一張圖(1)

夢想拼圖 作者:羅志祥


如果你在17歲那年就成名,然后在21到23歲那幾年,發(fā)現自己跌落谷底,你還會相信自己,可以再爬起來嗎?

如果你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聽見了很多掌聲,然后就在短短的幾年后,發(fā)現自己突然失去了一切,還被封為“收視毒藥”的時候,你會不會想改行?

你還會相信自己,可以繼續(xù)保有原來的夢想,讓夢想實現嗎?

那是2002年的一個上午,我看著車窗外的風景,窗外的車水馬龍,那是臺北市的交通,最紊亂的時刻……那也是我的心情。此刻的我,只有兩個選擇:

用錢贖回我的合約;或者去主持那個節(jié)目。

那個正等著我的,是現在唯一還要我的攝影棚,那是一個限制級的節(jié)目,里面有很多猜拳猜輸了,就必須脫掉一件件衣服的女孩,而我將是新的主持人。

我要養(yǎng)家,我需要工作,可是我也知道那是一條很難再回頭的路,那更從來不是我的夢想……心很亂,要去攝影棚的路其實很短,卻感覺那么長。而前方的路,沒有我的夢想;又或者,我其實正在看見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正在親手砸碎我的夢想……

我突然停下車,忘記自己,在路邊坐了多久。然后逼自己,給最好的朋友打了一通電話。那是好強的我,跟自己最大的妥協,我跟他開口借了幾百萬。

“謝謝,我一定很快就會還你,真的?!蔽腋屑さ卣f。

才剛發(fā)動引擎,我就掉眼淚了。我很努力地一直抹掉它們,分不出是心酸、還是喜悅……那是我用借來的一大筆錢,贖回了我被轉賣的主持合約;那是我終于做的一個大回轉,把車子朝向回家的方向。

那是我終于又回到了,朝向“夢想”的路上。

2005年,《愛的力量》演唱會,讓我成為第一個站上小巨蛋舞臺表演的歌手。

2007年的《Show on stage》,讓我的舞臺,從臺灣走向了世界。

2010年,那是華人音樂界的第一場3D演唱會,如果你也在臺下,戴著3D眼鏡,跟著我搖擺、吶喊,陪我一起寫下了“在兩天內辦三場演唱會”的紀錄。

那是我后來又走過的十個城市,是和將近三十萬個你,我們一起《舞法舞天》的一整年!

2011年,《舞法舞天》安可場《一萬零一夜》,我?guī)е銈兊闹С趾蜌g呼,把演唱會的巡回版圖,又推向了美洲跟澳洲。

2013年的《舞極限》,我曾經以為那就是我體能的極限,最后,我決定自己打敗自己,讓三年后的羅志祥,重新改寫三年前的紀錄──是的!我做到了!那是羅志祥在“三天內挑戰(zhàn)四場演唱會”的體能極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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