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阿甘正傳 作者:溫斯頓


我要說一句:當白癡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別人會嘲笑你,對你不耐煩,待你態(tài)度惡劣。喏,人家說,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訴你——事實不一定總是這樣。不過,話雖如此,我卻并不埋怨,因為我自認,我的生活可以說過得很有意思。

我生下來就是個白癡。我的智商將近七十,他們說,這個數(shù)字跟我相符。不過,我可能比較接近智商三到七歲的低能兒,或者甚至更好一點,智商八到十二歲的弱智;但是,我個人寧愿把自己當作笨蛋或是其他什么的——絕不是白癡——因為,人們一想到白癡,多半會想成唐氏綜合征——就是那種兩只眼睛離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掛著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應遲鈍——這一點我同意,不過我可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得多,因為我腦子里想的東西跟旁人眼睛看見的有天壤之別。比方說,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試著把它說出來或是寫下來,它就變得像果醬似的糊成一團。讓我舉個例子解釋給你聽。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個人就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兒。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種,于是跟我說:“阿甘,你想不想賺點錢?”我說:“嗯,唉?!庇谑撬晌胰グ崮嗤粒锚気喪滞栖嚢崃耸欢嚨哪嗤?,大熱天里,走遍大街小巷去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從口袋里掏出一塊錢。當時我應該為工資這么低大鬧一場,可是我卻收下了那一塊錢,嘴里只說得出一句“謝謝”什么的蠢話,然后走上街,手里拿著那張鈔票——折上,打開,折上,覺得自己真像個白癡。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說真的,我對白癡略有所知。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的學問,不過我真的讀過這方面的東西——從那個叫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筆下的白癡,到李爾王的傻瓜,還有??思{的白癡,班吉,甚至《殺死一只知更鳥》里頭的拉德利——哦,他可是個嚴重的白癡。我最喜歡的是《人與鼠》里頭的萊尼。那些寫文章的人多半說得對——因為他們寫的白癡都比旁人以為的聰明。嘿,這一點我同意,隨便哪個白癡都會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媽給我取名佛洛斯特,因為內(nèi)戰(zhàn)期間有個將軍名叫納森?貝福?佛洛斯特。媽媽總說我們跟佛洛斯特將軍有什么親戚關系。而且他是個偉人,她說,不過內(nèi)戰(zhàn)結束之后他創(chuàng)立了“三K黨”,連我奶奶都說他們是一幫壞蛋。這一點我倒是會同意,因為我們這兒有個自稱“尊貴的呸屁”還是什么的家伙,在城里開了一家店賣槍。有一次,當時我大概十二歲左右,我經(jīng)過那家店,從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絞刑用的那種大大的繩環(huán)。他瞧見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繩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還吐出舌頭來嚇我。我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車場里的車子后面,直到有人報警把我送回家交給我媽。所以,不管佛洛斯特將軍有什么豐功偉績,創(chuàng)立K黨那玩意兒可不是什么好心腸——隨便哪個白癡都會這么告訴你。不管怎么說,我的名字就是這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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