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基督教世界主義:圣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1)

西方政治思想史(套裝共2冊) 作者:(英)約翰·麥克里蘭


宗教強制的問題

至此為止,奧古斯丁理路連貫。上帝建立國家,為了使本來罪孽深重的人生尚可忍受。國家是暫時的,就如時間本身,不會持續(xù)永久,其功能則永遠不在于規(guī)定人生目的何在。福音說話之后,人間任何建制都不能決定人生目的何在,國家不能,教會也不能。教會能做的,是以權威的立場,就得救的途徑發(fā)言。依基督之意,他的教會很明顯不只是躲風避雨之地而已。入教不能保證得救,但教外決無得救可言。在此意義之下,教會是獨一無二的現(xiàn)世建制,也是獨一無二的永恒建制。教會,由主教、教士、會眾構成,發(fā)布諭令,就禮拜儀式與教義發(fā)表權威聲明的教會,只是真正的教會的蒼白復本,這一點奧古斯丁沒有疑問,就如他也不懷疑,在某種終極神秘的意義上,這教會與上帝之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梢源_定的是,塵世國家,無論其統(tǒng)治者多么有德,終究不脫為上帝之國的俗劣變造。塵世國家無論何其努力,都帶著肉欲的污染。塵世國家再好,好不到抹去這污漬,教會則再壞,壞不了永生的應許。

在實踐上,奧古斯丁這樣的圖式賦予教會與國家非常廣大的權力。這一點必須提出來強調,否則不察之下,會以為奧古斯丁對塵世國家的看法里有一種倫理多元主義??梢哉f,國家的存在只是為了為一種社會秩序提供基礎,但并不碰觸人在此秩序中應該追求什么目的的問題。國家可以做的,最多是在彼此敵對的群體為了人生目的應該何在的問題爭吵過劇而嚴重危及公共安定時,出面要他們相安無事。以現(xiàn)代用語來說,奧古斯丁似乎說國家應該關心的是行為(behaviour),而非行動(action),是外在的一致,而非內在的信服。這是一個可以成立的觀點,問題是有個非常尷尬的事實:奧古斯丁贊成以政府力量實行宗教強制。

這樣,事情就嚴重了。奧古斯丁沒有將國家一筆勾銷,但也沒有分毫抬舉。國家存在,是為了做一件不上臺盤的工作,也就是使罪孽深重的人類的世界至少可能有個社會秩序。一切國家,包括羅馬帝國,都只是帶罪的警察,又資源不足,如何可望勝任?國家來來去去,包括羅馬帝國。上帝時時會讓一個國家存在,聊勝于無,但是,要是以為國家的短暫生命與真正要緊的大事拉得上任何關系,就大錯特錯了。上帝并不希望塵世生活徹底毫無秩序,因此國家所能提供的安定雖是臨時性的,其中仍有神意在。政府的權威深植于肉欲之中,政治動機,甚至促使官長盡心負責的那些動機,都是可疑的。一個行政長官視察地方,看見地方安寧,管理良好,心中得意,就可能犯了驕傲之罪。而這正是奧古斯丁期望能將走錯路的多納圖派帶回教內的國家。

請記住,奧古斯丁曾經(jīng)相信羅馬帝國負有神授使命,亦即作為神的代理人,負責帶來真正的“基督教時代”。相信這一點,就可以連帶相信帝國應該發(fā)揮其一切可用的力量來完成這件神命任務。國家如果承上帝之命,要將異教徒與異端帶進教會,為了善盡其事,為什么不能使用國家常用的利器,即刑罰及人對刑罰的恐懼?宗教法與民法之間的差異,古人向無清楚的認識,他們當然也還不知道可用“良心的權利”,在法律要求公民奉行宗教之事的時候,作為摒擋。宗教強制被視為問題重重,是后來的事。所有古代國家都有為宗教理由而行強制的準備,而且特別是為了宗教理由。使一個人反抗眾神的那種驕傲,往往是他也將成為其他人類一大麻煩的征兆。奧古斯丁早期與他大多數(shù)教士同仁一致認為國家有義務強制人民奉行基督教,因此他們可以說是符合一個悠久的傳統(tǒng),唯一的差異是如今基督教與國家站在不同一邊。奧古斯丁這個立場的窒礙之處,是他否認狄奧多西宗教當權派的神授使命正統(tǒng),也就是他將帝國的功能降級,引申亦即把一切世俗權威的功能降級。國家與“太初”毫無關涉,也與基督徒應該期望的最后四件事毫無關涉。基督徒應該期望最后這四件事,其余一切無關緊要。除了基督徒個人應該關心這四件事,另外唯一有資格關心的是教會。奧古斯丁本來可以循此理路,一以貫之主張如果宗教爭端沒有危及公共安定,帝國官長即不應干預宗教事務。然而奧古斯丁選擇不反對傳統(tǒng)。奧古斯丁將天國之城與塵世之城分開,然后又將兩者連接于宗教強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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