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1 日,愚人節(jié),我知道只有事先嚴格訓練,我才能順利完成這次長途跋涉。正如他們對我的評價:年老荒唐,無藥可救,52 歲,325 磅(1 磅約等于0.45 千克),5000 英里(1 英里約合1.61 千米)的路程,不管天氣如何惡劣,地形如何險峻,每天都要走40 英里。不管你什么年紀,在進行這種強度的行走之前,都需要徹底調整一下自己的身體。而我只有90 天時間!
我制定了一個非常簡單的訓練計劃:最初幾天,每天走5 英里;然后增加到每天10 英里,分兩次走,中間間隔5 個小時;接著,我在每天兩次行走的路程上各加1 英里,直到每天能走40 英里,分兩次走完,一次20 英里,中間休息1 小時。我有4 雙全新的洛克波特牌專業(yè)徒步鞋,訓練時,我每天都換鞋,這讓我覺得很舒服,腳也不會出什么問題。水皰似乎成了走路的一部分,但我不會覺得特別困擾。
在這乍暖還寒又潮濕的春天里,走起路來讓人有點不舒服。但我知道我必須適應不同的天氣狀況,因為一旦開始了行走,蒙大拿州或別的地方天氣可能會更糟糕。
我認為每12 至14 分鐘走完1 英里的速度最佳。這至少對我來說算得上是“快步走”。接著是“闊步走”, 每14 至16 分鐘走完1 英里。最后是“健步走”,每16 至18 分鐘走完1 英里。在行走過程中,這3 種速度我都要掌握。我需要知道何時放慢步伐、放慢多少,以及何時開始加速。這些都需要我在大腦里設置生物鐘,以確保按時完成。
訓練時我專走嶇崎山路,走得越多,訓練的效果越好;我在極其惡劣的天氣下行走,無論嚴寒酷暑;我經(jīng)常不帶水和食物,能走多遠就走多遠,磨煉毅力。當我的行程增加到每天20 英里時,蚊蟲開始光顧我了。與此同時,我的休息時間也與日俱減。
1997 年4 月20 日,波士頓馬拉松比賽前一天,我從牛頓市(Newton)的家出發(fā),步行去看望老朋友艾爾· 沃特曼。他的家在20 英里之外的沙龍。那天下著雨,陰冷刺骨,最高溫度4.5℃。有人說這是極限步行和極限跑步的好天氣,我故意選擇了多山而又冗長的山路行走。當艾爾得知我是從家一路走過來時,他說:“看來你是真的要遠行了?!?/p>
當我繼續(xù)加強訓練時,一些重大問題開始浮現(xiàn)。我經(jīng)常發(fā)現(xiàn),我喝完了水,吃完了所有食物,卻不知道上哪兒去買。上廁所也很難,因為沒有合適的地方。而最大的問題是,我常常找不到休息的地方。草地下面潮濕又有螞蟻,我又擔心草里還有別的東西出沒,所以草地可不是一個休息的好地方。我常常不知道還要走多久才能休息。沒人能幫我。
每天走30 英里,分兩次走完,中間休息兩個小時。我越來越發(fā)現(xiàn),逼迫自己走完漫長的路程,更是一個心理過程。我的腿麻木了之后還可以像機器一樣不停往前走,但這時我得強迫自己去忽略大腦傳來的疲倦信號。它不停地在跟我說:“你現(xiàn)在可以停下來了?!薄澳憬裉煲呀?jīng)走得夠多了?!蔽业么蛳@樣的念頭,但很難做到。此時,我認識到,是否能“徒步穿越美國”,其實就在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