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因為讀了《秧歌》和《赤地之戀》,我也不會找張愛玲的這本《異鄉(xiāng)記》來讀。
因為這本書只是她的一個筆記,一部殘稿,總共三萬多字。除了張愛玲迷和文學史研究者外,我認為其他人不必非要讀這本書。
雖然我覺得她寫得不錯,特別是《秧歌》,是進得了當代文學史的作品,但我算不得張迷。我讀《異鄉(xiāng)記》的初衷,就是因為《秧歌》,想知道她那些深切的同情與感受是從哪里來的。
《異鄉(xiāng)記》記敘的是張愛玲的一段傷心旅程,寫得不完整,只有開始的出發(fā),中間的周轉,后面就殘了,沒了,你能想象,后面空白的是她都不忍記錄的東西。
在她的小說《秧歌》出版后,有人攻擊她沒去過農村,寫的農村都是編造的,她也不辯白,不肯說出她有過這一趟旅行。若不是在她身后,宋淇夫婦處理她的全部作品,這半部殘稿也未必能夠與讀者見面。
這本就是她不愿提起的事情,她倒寧愿沒有這些事情,哪怕別人不承認《秧歌》的優(yōu)秀。
《異鄉(xiāng)記》用第一人稱,化名“沈太太”,長途旅行,去異鄉(xiāng)看望親密愛人。但時值亂世,出門格外艱辛,她從上海出發(fā),像難民一般,輾轉數月,只為看一下某人。從初冬走至元宵節(jié),離目的地還遙遠,稿子就斷掉了,最后只有四個字——“他們這種”,連個標點符號都沒有。
其實現在的讀者知道張與胡的恩怨,大約能對得上他們的那些事件,知道有一次她去鄉(xiāng)下看他,卻看到他已經跟另外的女人一起生活了。
不說這些私生活,《異鄉(xiāng)記》倒是能替張愛玲證實她對鄉(xiāng)村生活的了解。
記得《秧歌》里,張愛玲對一些細節(jié)把握得非常準確生動,閱讀的過程中,那些鮮活的東西不停地躍入讀者的心底。
比如寫鄉(xiāng)村夫妻的安寧小日子,寫男人如何在院中編籮筐,所有路過的人都會一言不發(fā),一腳踩住筐底,兩手抓住筐沿,使勁一提,試試是否牢實。這個細節(jié),我在《異鄉(xiāng)記》中就看到了最初的記錄,原來真是來自張愛玲對鄉(xiāng)間生活的觀察。
又比如她寫農村人對豬的看重,寫殺豬的場面?!堆砀琛防飳戇@殺豬寫得濃墨重彩,場面熱烈又血腥。若不是親眼見過,很難想象出那些細節(jié)。在《異鄉(xiāng)記》里,也找到了她的原始記錄。
不僅是這些生活細節(jié),在《異鄉(xiāng)記》里,還讀得到張愛玲對樸實陌生的異鄉(xiāng)人的同情,她在這趟旅途中,認識了那些普通的、值得尊敬的、辛勞的人。幾年后,農村的變化,這些陌生人遭遇的悲劇,促成了她后來的杰作《秧歌》。
這就是優(yōu)秀作家的本事,對生活精準的捕捉,對自己的痛苦深刻觀察,對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讓一切經歷都不白費。哪怕遇人不淑,命運坎坷,作家終能以苦難為資源,像女媧用泥和水造人,成為自己作品的造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