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紅了(2)

我對時間有耐心 作者:林志穎


【狗仔】

紅了之后也有一件非常不好玩的事情,就是被粉絲追蹤。一開始還沒有狗仔隊。

最夸張的時候,有二十部之多的粉絲跟車跟在屁股后面,我去上學(xué)、去公司、上通告,他們都在后面跟著。偶爾也有記者,但是很快記者就發(fā)現(xiàn)我實在沒什么好拍的,就是家、公司、學(xué)校、片場這些地方而已。所以跟著跟著,記者覺得沒意思,就默默散掉,可是粉絲們真的是樂此不疲。

后來發(fā)展到,粉絲不跟了,有了狗仔,他們開始偷拍跟我車。還好有一點,想偷拍我,追得上再說!

我警覺性很高的,出門隨時都在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前后四周都會看。有時候玩心大起,也會逗他們玩玩——故意裝作有事甩狗仔。

一般我都可以輕易就把他們甩掉,因為首先他們得比我快才行,哈哈!還有就是技巧,追車、超車都抓那個時間差,我比較擅長這個。但一般我會故意讓他們先過,各種方式把他們放到我前面,變成我跟他們,逼他們不停前進,然后再趁機溜走。所以要是我不想讓人跟,基本上是沒有人可以跟得上的。

我后來成了賽車手,想想一部分還得感謝當年陪我練車的粉絲、狗仔兄弟們啊!

【紅磡】

1993 年5 月6 日到9 日四天,我在香港紅磡正體育場連開四場演唱會,每場勁歌熱舞150 分鐘,唱三十五首歌,換十三套服裝。

那一年我18 歲,花了兩個月時間鍛煉身體、練歌、練舞,非常忐忑,既擔(dān)心自己撐不下來,又擔(dān)心沒有那么多人來看,票賣不掉。

整整四天,爸爸都陪著我。

每天我上場,都看到底下人群沸騰,爆滿。

四天結(jié)束后,才松了一口氣。我終于完成了別人認為不可能的事情了。

最后一天,紅磡的館長拿了厚厚兩本寫有在這里表演過的藝人名字的簽名冊給我們看。

爸爸和我一頁一頁地翻看,我看到了我最喜愛的邁克爾?杰克遜,一頁頁看完,最后空白處留給我簽名。我簽完名,爸爸說等一下,讓我又加了一句,“18 歲某年某月某日表演”。館長一看很驚訝,說:“年紀這么?。∵@是破紀錄的??!”

據(jù)說一直到現(xiàn)在,我都是開個唱年紀最小的歌手紀錄保持者——爸爸真是很有遠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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