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訓練生的高中歲月(1)

我對時間有耐心 作者:林志穎


你最極致的困是什么樣的???

是不是不能安靜?

只要一安靜就睡著了。

是不是不能嘈雜吵鬧?

嘈雜吵鬧最催眠了!

不能不動,只要一停下來,哪怕是站著,都能睡著。自己吃飯能吃睡著,別人跟你說話,一恍神你就睡著。我高二開始受訓后,就是這樣的狀態(tài)。

高一下學期的時候,我剛15 歲,拍了三個廣告: 碳酸飲料、電腦和洗面奶廣告。之前已經有幾家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在找我,但是爸爸統(tǒng)統(tǒng)都回絕掉了,他覺得我還太小,那時候才14 歲。但是因為我在學表演,總是要進入這行的,所以到了15 歲,他就幫我接了廣告。拍廣告簡單,需要的時間也相對來說較短一些,出于好玩有趣輕松就讓我拍了。

我只是以好玩的心態(tài)去拍,但其實那是三個影響蠻大的廣告,播出后開始有更多人注意到我。

高中二年級,我們班演出,我演一個偷情的丈夫,整個舞臺劇的最后5 分鐘我才上場,鬼鬼祟祟地一步一步偷偷摸摸走出來。就這樣,被“夏哥工作室”相中我和他們簽了份合約。后來又由“夏哥工作室”,幫我和飛碟唱片簽了唱片合約。我就變成了一個“藝人”。我還是個什么都不懂的小孩,那時流行年輕英俊的偶像小生,所以唱片公司一定是最先考慮外形,最后才有各種類型分支。那個年代,科技和化妝術都不發(fā)達,大家也都不怎么會打扮,所以都先簽外形出色的,像比我稍微早一點的小虎隊那種。

那時候的我,天真、簡單,有一個外在優(yōu)勢:外貌;有一個內在優(yōu)勢:聽話。我覺得既然我選擇了讀華岡,以后要做藝人,現(xiàn)在又有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栽培,我就得有個藝人的樣子。歌舞我都不擅長,那我就拼命練、死命練。

我開始以藝人的標準要求自己,白天在華岡正常上課,晚上去錄音棚練歌、練舞,一大早又起來上課。

所以白天在學校,幾乎都是在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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