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當時外交部部長喬冠華的《中國代表團團長在聯合國大會第31屆會議上的發(fā)言》送審稿送到華國鋒那里審批時,華國鋒發(fā)覺這一發(fā)言稿中多處寫著“按既定方針辦”,就把這些話統(tǒng)統(tǒng)刪去。
華國鋒特地在送審稿的天頭上寫了這么一段批示:
劍英、洪文、春橋同志:
此件我已閱過,主要觀點是準確的,只是文中引用毛主席的囑咐,我查對了一下,與毛主席親筆寫的錯了三個字。毛主席寫的和我在政治局傳達的都是“照過去方針辦”,為了避免再錯傳下去,我把它刪去了。建議將此事在政治局作一說明。
葉劍英和王洪文看了之后,都在自己的名字上畫了一個圈,寫上“同意”兩字。
張春橋雖然也在自己的名字上畫了一個圈,寫上“同意”兩字,卻加上了這么一段話:
國鋒同志的批注,建議不下達,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張春橋玩弄的是口頭上同意,實際上反對。因為華國鋒的批示如果不下達,報紙上天天還在鼓吹“按既定方針辦”,華國鋒的批示不就等于零?
1998年出版的《耿飚回憶錄》,透露了耿飚的親身經歷——當時華國鋒怎樣緊急通知已經到達聯合國的外交部部長喬冠華修改發(fā)言稿:
1976年國慶節(jié)過后,10月2日晚上,華國鋒同志突然打電話要我去商量事情,在座的還有外交部兩位副部長韓念龍、劉振華。我當時的職務是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
華 國鋒說:“喬冠華(外長)在聯合國大會上的發(fā)言稿上,提到了‘毛主席的囑咐’──‘按既定方針辦’。我昨天見到這個送審稿時,在稿子上批了幾句話。我說發(fā) 言稿中引用毛主席的話,經我查對,與毛主席親筆寫的錯了三個字。毛主席寫的和我在政治局傳達的都是‘照過去方針辦’,為了避免再錯傳下去,我把它刪去了。 但是,喬冠華已去聯合國,他帶去的稿子上并未刪去那句話,你們有什么辦法?”
研究的結果,由韓念龍、劉振華回外交部去打電話,通知喬冠華在發(fā)言中刪去這句話。
韓、劉兩位走后,我問,從字面上看,“照過去方針辦”和“按既定方針辦”差別并不大,為什么要去掉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