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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2)

我們-逆行 作者:談笑靜


2011 年,他的《流浪者之歌》在國家大劇院上演。見到他,依然一身黑,黑的上衣,黑的褲子,黑的鞋,黑的大雙肩背包,只是衣褲是那種洗過多次的舊黑,質(zhì)地粗軟,順從地貼隨著他的動作,并無通常黑衣人帶來的炫酷。

他謙和溫雅地笑著,輕言慢語。調(diào)子是低的,低得泰然,讓人一時聯(lián)想不到他特立獨行的作品和他那些耀眼的成就。

他講自己,講《流浪者之歌》,有的故事我聽過,有的沒有。聊久了,就看見那個“旋轉(zhuǎn)橡木”平和里的力量,只是歲月給他臉上畫了皺紋,頭上撲了白粉。

“小時候家里不許出門,一身規(guī)矩,所以最后我變成一個不規(guī)矩的人。我想跳舞,但臺灣沒有這個行業(yè),報大學的時候,填了一百多個志愿。后來上了政大法律系,成為我們家唯一一個沒有考上臺灣最好的大學—臺大的人。家里人到現(xiàn)在還指指點點,說從我開始,才壞了這個傳統(tǒng)?!?/p>

18 歲他遵從父母的意愿考上政大法律系,后來轉(zhuǎn)學新聞。

1970 年,23 歲的他到了美國艾奧瓦大學,“仍舊念新聞,仍舊覺得無聊”,后來他又轉(zhuǎn)到文學系,用英文寫小說。

到了美國,他才發(fā)現(xiàn),“世界如在眼前,地理課本的地名,原來是真的可以去的城市!”

那個時候,林懷民會在暑期去餐廳打工,端盤子,目的是拿著賺的一點錢到紐約去上舞蹈課和去歐洲“流浪”。在王曉藍的記憶中,“他一邊肩扛著很重的堆滿了盤碗的大鋁盤,敏捷快速地在餐廳中穿走,從不失去重心和信心,很戲劇性地扮演那個角色”。

“暑假我去打工,賺了錢就到瑪莎??葛蘭姆的學校上暑假的班。那是很專業(yè)的學校,是要當專業(yè)舞者的學校。剛開始我笨得瘋掉,老是做錯,后來兩年上了一百多堂課?!彼f。23 歲開始跳舞,左腳右腳都還分不清楚。身體骨架子都已經(jīng)成型的他花時間把固定的筋骨撕開重組,驅(qū)策身體去做它原做不到的事。

王曉藍曾與他一同去上課,雖然課堂上手忙腳亂,但“他毫無懼感地將他的肢體延伸去擁抱最大的空間;他用集中的精力去達到葛蘭姆技巧所要求的爆發(fā)力;當他做錯的時候,他既不停頓也不放棄”。那一刻,王曉藍看到他對舞蹈的真心投入,無畏的精神、干勁、堅決和意志力。

1973 年,這個叫林懷民的男人在臺灣創(chuàng)立了云門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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