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心優(yōu)雅》在西單動土(1)

野心優(yōu)雅:任志強回憶錄 作者:任志強


由于我的入獄,西單地區(qū)的改造規(guī)劃中斷了,但原有的規(guī)劃設計合同仍然有效,出獄后我找到市規(guī)劃院,重新完善整個西單地區(qū)東側的改造方案,開始分步實施。

整體方案確定之后,陳元同志聯系了時任上海市市委書記的江澤民 和廣州市市長的朱森林 ,建議共同合作,在北京為上海市與廣州市建立一個集約型經營辦公場所,三方政府簽署了合作合同。北京市由華遠地產公司作為代表,上海市由錦江集團和上投公司作為代表,廣州市由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簡稱廣國投)、南方大廈、廣州大廈和粵海公司四家為代表,共同出資建設華南大廈,并委托華遠地產代為拆遷和建設。

借著合資公司在珠海召開董事會,我?guī)е蓭熣较蚝腺Y公司提出了支付400萬美元大市政費用的要求和各種預算,終于籌到了啟動西單地區(qū)改造的資金。

那是我第一次住進五星級的涉外賓館,每個房間都有許多小瓶裝的洋酒,我以為都是贈送的,不但品嘗了幾瓶,臨走時還將剩下的所有小瓶洋酒都打包帶回家。結賬時戴小明發(fā)現多出了一筆額外的消費,問我是否動了洋酒,這時我這個土包子才知道那些洋酒是要單獨付費的。也許是看在我成功地從合資公司要到了400萬美元的大市政費用的分上,戴小明并沒有讓我掏腰包。回來后我將剩下的洋酒擺在書柜里,要永遠記住這次“無知”的“恥辱”!

我再次動用了農科院的施工隊,用加班加點的突擊方式建設了“西單勸業(yè)場”,并將西單的各種市政路由長安街穿橫二條,引入了西單北大街。

拆遷的工作并非一番風順,一般的居民可以用蓋好的新房改善其居住條件(當時都是實物拆遷,以房換房,而非先現金補償再由居民去買房,那時也有“寧要西單一張床,不要外邊一間房”的說法,但現在看,那時的三環(huán)如今早就變成城市中心區(qū)了),但保衛(wèi)中南海的四團無法外遷,還有延安保育院的院長帥孟奇 大姐,曾在“文革”時任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的黃以俊 將軍和任北京衛(wèi)戍區(qū)副司令員的李鐘奇 少將,我們既不可能讓他們成為釘子戶,也無法讓他們留在當地,這就不得不以異地改造的方式解決。

當中央發(fā)布“停緩建”的文件時,正是華南大廈要打樁挖土的階段,施工單位已經進場開始進行施工前平整場地的準備了,但一紙命令讓項目停工了。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