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失靈可以由政府和民間組織補救,而政府的重大決策失誤卻很難靠自身力量及時糾錯,還會給社會運行造成巨大沖擊。政府職能的缺位和越位主要表現為官員不作為和亂作為上面。動員行政力量一哄而上搞所謂“制度創(chuàng)新”,等于慫恿權力越位,倒逼官員為了短期政績目標而不擇手段去違法行政,同時也制造出更多的社會盲點。
政府越位
最主要表現為壟斷尋租和與民爭利。
中國有數千年帝王“家天下”的歷史,有“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為特征的專制文化,“官山海”以壟斷山澤之利是悠久的傳統(tǒng)。太史公曰“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史記·貨殖列傳》),就是勸諫官府應順勢而為,不與小民爭利。但歷朝歷代的帝王、官僚們就是克制不住一己私欲,無所不用其極,才留下中國王朝更替的“二十四史”。
我國目前存在國有企業(yè)、民營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的混合型所有制結構,國家控股企業(yè)里也有大量民間和境外資本摻入。民企說,我們遭遇不公平待遇,國有銀行不貸款給我們;國企說,我們也受到了不公平對待,社會把責任都推給我們,經濟形勢不好我們也不能裁員;外企說,我們在中國也不容易,中國政府給我們設置太多障礙。由此看來,大家都不滿意。既然各類企業(yè)全部按統(tǒng)一稅率給中國納稅,基本員工又都是中國公民,中國政府再把企業(yè)分成三六九等,差異化對待,顯然是不公平的。
政府的職能是依法監(jiān)管好市場,不該進入競爭性行業(yè)經商辦企業(yè)營利,民營企業(yè)誰惹得起財大氣粗的國企和央企?政府替它們攥著資源,為它們擺平對手,幫它們并購企業(yè),你要別人怎么辦?人家惹不起還躲不起嗎?那些“巨無霸”們興風作浪一旦犯了眾怒,還不是政府“頂雷”?
政府越位吃力不討好:第一,無所不包,監(jiān)管乏力。政府管央企、管國企、管事業(yè)單位,它盯得過來嗎?老虎還有打盹兒的時候吧?第二,設檻尋租,滋生腐敗。政出多門、層層審批,企業(yè)為一個項目要跑上幾年,少不得暗箱操作。第三,放縱惡行,危害公眾。許多無良企業(yè)或個人打著政府旗號逃避監(jiān)管,公然制售假冒偽劣,破壞環(huán)境卻長期逍遙法外。第四,社會管理難度太大,政治代價和經濟成本都高到難以忍受,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