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愛慕(4)

且以永日 作者:安妮寶貝


兩個人的特質會互相激發(fā)或者壓抑,這意味著,在一些人面前,我們心中的火焰陷入沉睡。在另一些人面前,它會被激醒。有些人使我們感覺自己變得很差,無法接受。有些人使我們成為更好的自己,甚至產生一種突破。情愛是不熄滅的火焰,應交付給合適的可承擔的人。

被燒灼仿佛是一種代價。人要經受住投入和用力的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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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若只以好奇和欲望來做動力,一旦占有或產生厭倦之心,關系就失去行進的動力。如同被嚼過的甘蔗渣滓,榨取完盡甜美可見的汁液,只能被丟棄。所以人常說,分手之后,相見不如懷念。

但我認為愛的喜悅,如同所有關系的源泉,應來自彼此思維的共振。來自它們的撞擊、應和、交疊、推動。如果雙方保持成長,思維能夠開拓邊界遞進深度,那么不管關系是否終結,只要相見,依然可以彼此給予。這樣便具備了永久的相愛的可能性。

愛是存在,是行動。它自身可以成為自己的源泉。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葉芝的詩句。覺得中文有時無法精確闡述英文獨有的表達,如同英文有時也無法如實傳遞中文。這段話的涵義只能意會無法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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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事物在脫去光彩外衣之后,陡然冒出污濁而膨脹的現(xiàn)實。人所依存的愛與望可否經受住人性的質疑和考驗。這是重復的經驗。

你愛過的那些人,在起初貌似完美無缺。當他們逐漸四分五裂變成一堆碎片,你是否仍能用掌心托起和保存。你愛的是他人的屬性,還是他們的面具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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