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線胖小子的聲音被形容為“混合了加速的嘻哈節(jié)奏、羅蘭303 驅動的低音聲線和大量采樣”,諾曼自己則將其形容為“為醉酒的學生準備的大音量音樂”(Stuart Hutchins,《Juice 雜志》,1999 年3 月:46)。庫克憑借他全面的事業(yè)和創(chuàng)造力成為一個創(chuàng)作者。但是,從20 世紀80 年代末期起,他一直與其他人一同工作,特別是錄音和聲音工程師賽門 ·松頓(SimonThornton)。庫克也有一些獻唱歌手,例如在Halfway Between the Gutter andthe Stars(2000)中與梅西 ·格雷(Macy Gray)合作了兩首歌曲。后面的一些專輯中,庫克在體裁上不斷出新,將他先前的loop 和以采樣為基礎的作曲與更加傳統(tǒng)的歌曲結構和“實體”樂器結合起來,也加入了更多的人聲,包括說唱歌手拉蒂夫(Lateef)(Palookaville,2004)。
諾曼 ·庫克有一系列令人迷惑的別名(實際上,諾曼 ·庫克本身就是個假名),一部分原因是他認為自己音樂上的過往會讓一些人無法以開放的心態(tài)來接受他的音樂。這種無法讓每一種風格延續(xù)下去的做法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累積到他的音樂人格中。例如他與麥當娜在當代舞曲領域中的合作是“戰(zhàn)略性正確的”,因為在這個領域內(nèi)“這樣的改變被解讀為個體出身(或定位)的某種風格并不準確,而個體在這種風格發(fā)展史中只不過是短暫的逗留”(Straw,1999:206)。
我所討論的作者和明星有一些共同特征。從相對明顯的層面上來看,他們都在自己的音樂事業(yè)中對自己的藝術生命進行了相當?shù)目刂?,也許是因為這一直是很難做到的。無論是通過對人格/ 形象的重新定位或通過在音樂中開辟新的方向,他們都有跨越時間保持觀眾的能力;他們都產(chǎn)出了大量的作品,而且通常是多媒體形式的;他們都在不同層次上探索重新演繹或重申通俗音樂風格的新方法。這些特點適用于作者和明星兩種身份,但后者也遠遠超越了這些特點,他們作為神話的創(chuàng)造者,與他們的觀眾群密切相關,與音樂和表演者也保持著個人關系(Marshall,1997:163)。通俗音樂明星和作者同樣也代表著經(jīng)濟主體,他們是一種既是勞動過程、也是勞動產(chǎn)物的特殊商品形式。他們事業(yè)的延續(xù)增強了市場地位的穩(wěn)定性,進而也提高了他們音樂“文本”的文化價值以及潛在的商業(y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