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辦法(1)

活,該快樂著 作者:蔡瀾


一個好友,五六十歲人,還吵著要鬧離婚。

“到底是為了什么嗎?”我敷衍。

“你不知道我老婆有多可惡!”他說。

“我沒聽過有一個不可惡的太太?!蔽液敛魂P心地說。

“她整天干涉我所穿的衣服,我吃的東西,我用的車子!最后,她連我的工作也要管,罵這個罵那個,誰受得了?”

“夫婦嘛,有什么話不可以說?這是她們最大的借口!”

友人愈講愈氣憤:“罵第一次,我說是是,我會改。同樣的話又罵第二次,我不出聲,那算是夠容忍了吧?但是還要罵第三次,太過分!”

“女人嘛,”我又勸告,“一結婚,就認為你屬于她們的,要怎么蹂躪,她們都有權力的呀!自古以來都是一樣,你以為你是第一個嗎?”

“太豈有此理了!為什么一件事要那么重復又重復?難道連罵人的想象力都沒有了嗎?怎么可以那么啰唆?我有什么罪?”

“你的罪,就是娶了她?!蔽蚁脒@么說,但看他可憐,也就沒開口。

“我快發(fā)瘋了,你認不認識什么心理醫(yī)生?”他問,“問題再不解決,我會自殺!”

“不認識,律師朋友倒有幾個?!?

“律師費,很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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