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是一位很有經(jīng)驗的青少年案件辯護律師。作為律師,他曾為一個罪名是射殺同伙的十五歲少年辯護過;還為幾個為吸毒去搶劫的十幾歲的未成年人辯護過。但他還從來沒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孩子辯護過——一個兒童。事實上,他沒怎么和小孩子們接觸過,對于他們的理解,唯一的“參照物”也只是自己童年的經(jīng)歷。
“還沒逮捕他,是嗎?”丹尼爾問道。
“眼下還沒有。有些事還不大對勁。待會你就會看出來。他很清楚在那個被害的小男孩身上發(fā)生了什么……我看得出他知道。直到給你打過電話之后,我們才找到他母親。她大約二十分鐘前來到警察局。她說自己一直在家,可身體不舒服,所以剛剛聽到這個消息。我們已經(jīng)申請搜查證,準備搜查他們家?!?/p>
丹尼爾發(fā)現(xiàn),特納紅潤的面頰向下耷拉了一下。
“這么說,他就是這起謀殺案的嫌疑犯?”
“沒錯,就是他。”
丹尼爾嘆了口氣,從公文包里拿出便箋簿。身上的衣服潮乎乎的,他覺得有點冷。警官向他簡要介紹了命案,以及相關證據(jù)和目前審訊那孩子的細節(jié)。
被害男孩名叫本·斯托克斯, 星期日下午在巴納德公園的兒童游樂園玩時,被人打死在一個草木叢生的角落里:臉上有被磚頭擊打的痕跡,眼眶被打碎。兇手將尸體掩藏在木制兒童游戲屋下面,并用磚頭、樹枝和樹葉蓋住了他那張破碎的臉。星期一清晨,游樂園的一位年輕工人發(fā)現(xiàn)了尸體。
“星期日晚上,本的母親就報警,說兒子失蹤了?!碧丶{說,“孩子當天下午是騎著自行車出去的,家里人不允許他離開新月區(qū)。可她出去找孩子時,連人影都沒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