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受術者的精神狀態(tài)差異及其受術情況。那些對催眠術不甚了解的人們總以為在受術者將要睡覺之際實施催眠術效果最好。其實,情況恰恰相反,在受術者疲勞欲睡之際最不宜,也最不易實施催眠術。究其原因,此時的受術者或因過分疲勞而進入正常睡眠狀態(tài),或因過度疲勞而注意力渙散。所以在這兩種情況下,催眠施術都很困難。而當受術者精神飽滿之際,注意力最容易集中,易于接受催眠暗示。
第五,受術者對催眠術的信念差異及其受術情況?!靶恼\則靈”常被人理解為是唯心主義的一種表現(xiàn)。其實,對于以心理暗示為機制的催眠術來說,成功的一半是來自于受術者的“心誠”——即懷有一個正確的信念,催眠術是有益無害的,催眠術能幫助自己解除心理上的疾患。有人認為,催眠實質(zhì)上是自我催眠,是自己把自己導入催眠狀態(tài)。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句話正確無誤。因為,它道出了一條真諦——若無受術者堅定正確的信念,催眠師很難將受術者導人催眠狀態(tài)。事實上,在催眠過程中最大的障礙——受術者的緊張與不安,是由于受術者缺乏對催眠術的正確信任引起的。
臺灣催眠大師徐鼎銘先生在其所著《催眠秘笈》一書中指出:心理上具有“五心”的人,不宜對之施行催眠術。所謂“五心”就是:反抗心,即不相信或根本否認催眠術,或懷疑催眠者的能力,故意前來試驗者。由于心理上已持不相信態(tài)度,所以很難催眠。好奇心,即有些人不知催眠的方法及感應程度,而是出于好奇心,以治療或參觀的名義,存心前來試驗,因此感受性低??植佬?,即有些人由于缺乏對催眠術的科學認識,受到種種不實流言的影響,時時對催眠師與催眠過程作提防,催眠的效果當然就不會好。批評心與研究心,即受術者是以存心批判與研究的想法而來的,因此難免有諸多挑剔。這不僅會影響施術者的心情,更會動搖受術者的信念而致功敗垂成。虛偽心,即看似迎合施術者,其實反給催眠施術帶來很大困難的心理??傊猩鲜鑫宸N心態(tài)的人,都會對實施催眠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第六,受術者受暗示性能力的差異及其受術情況。我們已經(jīng)知道,在正式進行催眠施術前,催眠師都要對受術者的受暗示性作一番測量。這一必經(jīng)的程序本身就透露出一條消息,受術者的受暗示性能力直接影響到催眠施術的效果。據(jù)國外的一項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表明,大約有5%的人根本無法進入催眠狀態(tài),哪怕是淺度催眠狀態(tài)。在這一群體當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受暗示性極低的人。
總之,受術者自身存在諸多差異,決定了他們在催眠過程中必有種種心態(tài)與表現(xiàn)。作為催眠施術的對象,受術者的這些心態(tài)與表現(xiàn)有些會促進催眠施術的順利進行,有些則妨礙催眠施術獲取良好的效果。因此,這些心態(tài)與表現(xiàn)很值得催眠師與受術者的高度重視。
在準備階段,受術者常因自己即將陷入全無知覺的催眠狀態(tài)而感到不同程度的緊張與不安,由此而產(chǎn)生一些抗拒反應。這些反應又常以抱怨客觀條件,如周圍環(huán)境不安靜,椅子太高、太硬,自己身體上有所不適等等而反映出來。其目的是想逃避或延緩接受催眠術。此時,催眠師針對問題之所在,一方面,盡量滿足受術者的要求;另一方面,應著重在以各種方式消除受術者的緊張與不安感上下工夫。
另一種情況是受術者采取較催眠師更為“激進”的態(tài)度,根據(jù)自己對催眠術的一鱗半爪的知識,主張采用某種方法,或者抱怨催眠師所采用的方法不當,應當如何如何等。對于受術者所提的方法,催眠師不妨考慮其可行性,同時也要婉言指出其所提的方法有哪些是不符合催眠術規(guī)律或不切實際的。總之,催眠師應努力建立起一種以催眠師為主導的合作關系,而受術者本身也應充分意識到這一點。惟此,催眠施術才能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