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21日,中國邊防部隊接到毛澤東簽署的命令,總參謀部用特急電報下發(fā)到各部隊。電文如下:西藏軍區(qū)前指、軍區(qū)、丁指、康指、新疆軍區(qū)并成都、蘭州、北京軍區(qū):為進一步爭取政治上的主動,中央決定我國政府發(fā)表聲明,宣布為了促成中印邊界問題的和平解決,我軍決定于11月22日零時起,主動停火,并于12月1日開始,主動撤回到1959年11月7日雙方實際控制線的內(nèi)側(cè)20公里地區(qū)。
11月22日零時,中國軍隊全面?;鸩⒅鲃雍蟪?。1963年1月15日,又從達旺后撤到1959年11月7日雙方實際控制線的中方一側(cè)。2月28日,又從實際控制線再次后撤20公里,軍隊與實際控制線脫離接觸。這是中國政府出于保持中印友好關(guān)系的愿望,再次用實際行動表示中國主張通過和平談判而不是通過武力來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誠意。
可印軍并沒有因為中國政府和軍隊的善意舉動而罷手,立刻又向中國領(lǐng)土大幅推進了。不久,達旺地區(qū)又被印軍占領(lǐng)。但我軍通過直接進駐達旺的行動,已經(jīng)充分否定了所謂的麥克馬洪線的合法性,為今后的中印邊境談判增加了有利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