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操刀如風,……那些從錢身上片下來的肉片兒,甲蟲一樣往四下里飛落。他用兩百刀旋盡了錢大腿上的肌肉,用五十刀旋盡了錢雙臂上的肌肉,又在錢的腹肌上割了五十刀,左右屁股各切了七十五刀。至此,錢的生命已經垂危,但他的眼睛還是亮的。他的嘴巴里溢出一團團的泡沫,他的內臟器官失去了肌肉的約束,都在向外膨脹著。尤其是他的腸胃,就如一窩毒蛇裝在單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動。趙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氣。他已經汗流浹背……為了成就錢雄飛的一世英名,為了刑部大堂劊子手的榮譽,他付出了血的代價……
當他舉起刀子去剜錢的右眼時,錢的右眼卻出格地圓睜開了。與此同時,錢發(fā)出了最后的吼叫。這吼叫連趙甲都感到脊梁發(fā)冷,士兵隊里,竟有幾十個人,像沉重的墻壁一樣跌倒了……刀子的鋒刃沿著錢的眼窩旋轉時,發(fā)出了極其細微的“咝咝”聲響……
我們難得親眼看見殺人,莫言自己也沒有見識如何來殺人?!拔幕蟾锩睍r期打死過一些,那也不是割頭,更不要說凌遲了。文字上敢這么詳細而不厭其煩地進行殺人描寫或記載的,中外古今,怕都獨一份。莫言要的就是這個獨一份,至于神經衰弱一點的,讀到這些精致的敘述會不會無法欣賞,會不會暈倒,那就無所謂了。不過,它們確都是存在過的。
中國古代最發(fā)達的文化之一,就是發(fā)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論。人類第一部制造冤獄的經典,正是我們先人所寫的《羅織經》。針對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樣五花八門。有的起名美麗香艷,如“鳳凰展翅”“玉女登梯”等。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如唐時僅枷一項就有“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失魂膽”“死豬愁”“求即死”等叫法,聽聽就能心驚肉跳。
為什么在這方面的發(fā)展,我們會如此畸形地發(fā)達呢?
原因概在中國法律的好壞,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條”如何如何,從條文看,興許我們早就是現(xiàn)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了,其實不然。
我們的皇權意識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無了“人權”,執(zhí)法時不重視證據、事實與訴訟,只求“口供”,于是酷刑洶洶,逼打成招,變成“欲加其罪,何患無辭”。
不過,《檀香刑》的作者既不關心“打”,也不關心“招”,更不關心中國人、德國人的“人權”問題,他的思想里可能從未形成什么現(xiàn)代人權與法權意識,只好對“罪犯”的處罰,即在實施酷刑時的場面、細節(jié)上,過多地作了重視與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