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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的歷史與主權(quán)》第九章(2)

釣魚島的歷史與主權(quán) 作者:(日)井上清


為使遠(yuǎn)征合理合法,1873年,當(dāng)時的外相副島種臣前往北京,于6月9日會見了英國駐北京大使。當(dāng)時英國大使問:如果清朝政府稱“臺灣為我國屬地,我國賦予其政權(quán)”那該怎么辦,副島回答說:“此權(quán)非清國有之,鑿然有據(jù)焉。清國未嘗遣官吏之于生蕃之地,生蕃地名未見于清之輿圖(全國地圖);且數(shù)年前,美人未曾告于清政府而入彼地與蕃人戰(zhàn)(指勒·讓德爾),生蕃自與美人結(jié)約。清國若謂彼為屬下,任彼自行和戰(zhàn)、結(jié)約而政府不知者可乎?是故吾人謂清政府之權(quán)未及生蕃之地也?!保ㄒ姟度毡就饨晃臅返?卷)

此外,6月21日,副島與駐華大使柳原一道,訪問了清朝外交部總理衙門,就臺灣人殺害琉球人一事進行了會談。當(dāng)時日本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發(fā)言,他巧妙地引導(dǎo)對方,套其說出臺灣“生蕃”被“置之于化外,甚不為理也”。于是柳原就含糊其詞地斷言“貴大臣既謂生蕃之地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據(jù),既為孤立化外之蕃夷,則惟歸我獨立國處置耳”,說完就告辭了。臺灣的部分居民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這一儒教的思想概念和“政權(quán)所不及”這一近代國際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對此了然于胸,但他卻硬把兩者相提并論,把清朝所說的“蠻地”在教化以外附會成近代國際法中所謂的沒有實際支配的“無主地”,并充作侵略的依據(jù)。第二年,日本對臺灣實施侵略后,理所當(dāng)然地遭到了清朝的嚴(yán)重抗議,而日本則以清朝說過“蠻地在教化以外”的歪理來辯白。

釣魚群島無主地論就是這樣,用把漢語的概念和表達(dá)方式歪曲為近代的邏輯論法,來解釋陳侃、郭汝霖的使錄和《中山傳信錄》中有關(guān)久米島和赤尾嶼的記述。

1874年侵略臺灣時,雖然日本的實力尚且無法與清朝的實力及英國的意志相抗衡,無法堅持“蠻地”等于無主地論,但隨后天皇政府的軍國主義侵略野心卻越發(fā)膨脹起來。在英國的唆使與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選目標(biāo)集中在了朝鮮,它早在天皇政權(quán)成立之初就對其有了覬覦之心。但由于朝鮮國王像琉球國王一樣,從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貢、稱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國劃為琉球“藩”后,仍允許“藩”王向清朝朝貢、稱臣,那將成為日本把朝鮮國完全割離清朝勢力范圍并變?yōu)楸緡鴮俚氐拇笳叩慕O腳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嚴(yán)令琉球“藩”王完全斷絕與清朝的朝貢、冊封關(guān)系,并強迫“藩”王進京及改革“藩”政。同時,為鎮(zhèn)壓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強行征用琉球人的土地,設(shè)立了熊本鎮(zhèn)臺(即現(xiàn)在的師)分營。琉球王及其貴族對此奮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請求援助。清政府雖屢次抗議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屬邦”(琉球)朝貢,但并沒有對琉球王進行實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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