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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中國哲學導論》第二節(jié) 法家哲學中的論爭(5)

劍橋中國哲學導論 作者:(新加坡)賴蘊慧


臣:官吏體制

臣的職責很重要,它在法家政治基礎設施中要完成兩大主要功能。其一,任命有才能的人做官。當然,儒家主張還要符合另一個標準,也就是說,官員還需有德。申不害討論刑名時再加上一點,認為大臣的任命與績效評估需要訴諸客觀因素。其二,臣的任務之一是充當君與民的中介與橋梁。《論語》告訴我們,這項任務并不容易:

子夏曰:“君子信而后勞其民,未信則以為厲己也;信而后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論語·子張》)

Zixia said,“Only once [junzi] have won the confidence of the common people do they work them hard;otherwise,the people would think themselves exploited. Only once they have won the confidence of their lord do they remonstrate with him;otherwise,their lord would think himself maligned.”(Analects 19:10,trans. Ames and Rosemont Jr 1998a:220)

很多儒家屬于士(scholar-official)階層,其中一些人身居官位,自然會考慮如何更好地實現自己的職責。相形之下,法家人物傾向于從君主的視角想問題,因為他們相信,為政治國最終是為了君主的利益。前面曾經詳細提到申不害對臣壓倒君的擔憂疑慮。戴聞達認為,戰(zhàn)國時期臣的權力不斷增強,致使君主感到不得不強調絕對控制:

[君主]感到兩面受制:受制于古老的習俗制度,亦受制于那些幾乎無法羈縛的貴族的特權。所有這些都屬于已經逝去的舊秩序。因此,幾乎不可避免的是,我們看到像商鞅這樣一些強勢的政治家據說已經開始剝奪貴族的特權。(Duyvendak 1928:80)

商鞅的現實關懷在于,一旦支持貴族的特權,那么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覺得貴族生活值得追求,再進一步,則是不希望看到的結果:農人棄農而求官爵。官員當然由國家所負擔,商鞅蔑稱之曰“游食者”【Book of Lord Shang,Chapter 1,para.3,trans. Duyvendak,1928:191.】(《商君書·農戰(zhàn)》)。他們像“虱子”一樣威脅著國家(《商君書·農戰(zhàn)》、《去強》)。申不害論君臣之相待:臣完全不能去猜度君在多大程度上依賴他們。對于和臣下的關系,君主必須能夠操弄以下幾個方面:臣下的哪些建議可以采納,拒絕采納建議的時候應當如何應對,又如何掩藏對臣下的依賴。

申不害主張為官員任命設立客觀準則,對于中國官吏體制發(fā)展來說這非常重要。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做官是可以量化的客觀之事,這一點是關于官員作用的論爭所留下來的持久遺產。中國為選拔高級官員而設置的國家考試制度從605年一直延續(xù)到1905年,長達1300年。擺脫世襲制,走出裙帶關系,這標志著中國政治思想的重大發(fā)展。但是,法家的官吏體制缺乏透明度與明確的職責界劃,而這兩點卻是現代官僚制度的基本要素。韓非綜合商鞅與申不害的學說,認為民與臣都對君主權力構成威脅(《韓非子·定法》)。君主居于臣民的對立面,他利用嚴酷的懲罰迫使臣民就范:“賞罰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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