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這些標準都包含在后面的內容當中,有時甚至會出現(xiàn)在截然不同的語境中。例如,“正念”涵蓋了我們作出良好的個人決策所需的細節(jié),以及我們作為整體達成共識所需采取的思維方式。
其他研究者也制定了類似的標準清單。作為整個領域發(fā)展的基礎的第一個標準,是約翰·霍蘭德在 1994年的演講《化繁為簡》中提出的。除了媒介之間的非線性相互作用之外,霍蘭德認為,作為一個整體的群體還需要:
聚集:個體媒介需要通過某種方式聯(lián)系在一起。
流動:群體內的媒介之間必須傳遞一些東西,可以是信息,也可以是更物質的東西。
多樣性:并非是必要條件,但往往是一個非常有用的條件。個體媒介還需要有一些特定的能力:
它們應該能夠識別其他個體并能夠作出回應。
在某種程度上,它們應該能夠預測一個特定行動可能產生的效果。如果是細菌,那么這種“預測”可能只是一種相當于“如果順著這個化學梯度一直向上游,我就可以尋找到食物”的本能;如果是魚群中的一條魚,這種“預測”則可能相當于“靠邊游可能不是一個好主意”這樣的概念,因為這可能會使自己與相鄰的魚發(fā)生碰撞。
它們應該像擁有內在的圖像(要么通過學習獲得,要么通過硬性連接獲得)一樣行動,將它們的感官經驗同以往的經驗聯(lián)系起來,當相關經驗發(fā)生時,用來引導它們的行為。動物行為專家大衛(wèi)·桑普特(David Sumpter)提出了一份與社會性動物的共識行為尤為相關的、略有不同的清單。桑普特的標準如下:
個體可變性:群體中的所有動物都以同樣的方式作出回應,這有時是一種優(yōu)勢,但也可能會導致災難。例如,如果蜂群總是在同一個地方收集同一種食物,那么群體的營養(yǎng)需求(范疇)可能無法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