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為孩子包辦一切,無形中也降低了孩子的自律性。孩子處在無法做自己力所能及事情的狀態(tài)之下,一味按照父母的指示行動,這樣一來還期待他們有自己思考行動的自律性未免太不實際。自律是能夠判斷什么是自己應做的事情并主動付諸行動的能力。自律與責任也有關聯(lián)。當意識到這件事是自己的事情時就會產生相應的責任感。這種指定性的自律讓孩子知道,我自己決定的事情和我必須去做的事情是我應該負責的。但如果平時連必須做的事情都沒做過,孩子當然也就不能負起責任。想要讓孩子擁有自律能力的話,就要同時培養(yǎng)他們的責任感。責任感是以自己必須做的事情為起點出發(fā)的。
父母包辦一切并不是為了孩子好,而是把孩子當成了自己的傀儡。想要培養(yǎng)擁有自我決斷力的孩子,父母首先就必須改變態(tài)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