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西方的衰落》達爾文經濟(9)

西方的衰落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有時,正如在自然界中,金融演化過程要受到地緣政治的沖擊和金融危機這類巨大變革的影響。當然,區(qū)別在于,自然界中來襲的小行星來自外太空,而金融危機的根源卻在體系內部。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經濟大蕭條以及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惡性通貨膨脹,就宛若是自然環(huán)境突變,造成“大規(guī)模滅絕”,例如20世紀30年代的銀行恐慌以及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儲貸危機?,F(xiàn)今的金融危機規(guī)模也相當可觀,但是為何大滅絕沒有應聲而至呢?那些金融界的“恐龍”依然自在馳騁。

答案在于,生物進化是在無情的自然環(huán)境中進行,而金融進化是在監(jiān)管架構中發(fā)生,這里就可以借用反達爾文的創(chuàng)世論者的一個術語,是“智能設計”在其中發(fā)揮了作用。但這個設計又出自怎樣的智能呢?答案就是:進化進程中沒有能做出預言的智能。實際上,當身處其中的時候,更多的只是使脆弱的系統(tǒng)雪上加霜罷了。

可以這樣來看問題。1980年后的一段時期所實施的監(jiān)管架構,鼓勵多數(shù)銀行相對其資本擴大資產負債表,這種情況在諸多國家都有出現(xiàn),如德國、西班牙以及美國均是如此。(對于柏林和馬德里所出現(xiàn)的局面,我們著實不應讓雷納德·里根為之受過。)當產權資產出現(xiàn)價格下滑,銀行就會受到資不抵債的威脅。當短期資金供應不足,銀行就會面臨流動性不足的問題。這時,當局主管就不得不做出選擇:是讓大量銀行倒閉導致經濟大蕭條,還是出面救市?最后,他們選擇了后者。但選民并不買賬(若當真出現(xiàn)了“因大而亡”的局面,那么情況勢必會越發(fā)不可收拾,可選民并未因為幸免于此而心懷感激),立法者現(xiàn)在不得不制定法律,避免以后再出面救市。

《多德–弗蘭克法案》就明確規(guī)定了如果SIFI倒閉,不會讓納稅人出一分錢,但具體該由誰埋單,卻是含糊不清,不甚明了。法案第214款(心慈手軟地)進行了模糊處理:“在此項下的金融公司所有用于清算的資金花費,應在該金融公司的資產處置中予以支付,或者通過估算,由相關金融部門負責支付。”那么擔保債權人、銀行債權人怎么辦?它們可是在2008~2009年間被予以充分的保護。出于謹慎起見,《多德–弗蘭克法案》就此進行了研究。如果立法的實際效果就是宣布不得對SIFI的重大破產予以公開集資救助,那么對相關債權人造成的巨大損失則在所難免。如果真的出現(xiàn)這種情況,大銀行的資本成本勢必會增加,即便其股本回報率降低也是如此。此舉原本是要降低不穩(wěn)定性,結果卻導致了脆弱性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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