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7.尋子(17)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后來,沒有糧食吃,她便帶著孩子回了老家,在鄉(xiāng)下住了下來,直到孩子長大成人,替孩子娶了媳婦,成了家。

聽老太太講這些,我明白了兒子為什么對我這么冷淡,這么多年他吃的苦太多了,我無法感受他的苦痛,也就無法真的跟他心靈相通,他除了血緣上還跟我有割不斷的關系,他的整個生命都是劉媽和這個老太太給他的,因此,我雖然找到了他,可我找不回他。

40年前,在我走的那一瞬間,我就注定要失去他了,我剛剛才明白。

那天,直到天黑他也沒回來,我知道他是在躲著我,只好給老太太留下了一點錢和禮物離開了。

從那里回來我真的收拾好了行李,定好啟程的日子。我覺得不是我拋棄了兒子,是兒子拋棄了我,他不肯叫我一聲“媽媽”,讓我傷透了心,我決心回臺灣,再也不回來。

臨走以前我忍不住又去了一趟,但是,沒有見到兒子,老太太說他出門幫人家蓋房子去了。

老太太說,我勸過他,讓他認你這個媽,說你萬里迢迢地回來找他,年紀一大把了,父親也過世了,怪不容易的,可這孩子倔得出名,他就是不吭氣,弄得我這幾天想起這事就掉淚。

我謝了老太太的心意,對她說,這事就不要再提了,孩子大了主意該讓他自己拿,強扭的瓜也甜不了,他不想認我,說明還在怨恨我,這事本身是我的錯,我不該那么小就把他一個人扔下,可當時的事兒誰說的準呢?

為了感謝老太太這么多年拉址兒子,我給她留下了500美金,我希望她能夠讓兒子把房子好好修一下,過得好一些,我也就放心了。

就這樣我離開了兒子家,回到青島便返回臺灣了,本來想反正兒子已經找到,雖然他不認我,可總算我知道他平安地活著,也算了卻一樁心愿。

可誰知回到臺灣,我的心不但沒有安下來,反而更加牽腸掛肚,就好像什么東西留在大陸沒有帶回來。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