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7.尋子(5)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那你自己走吧,我?guī)е鴥鹤拥饶慊貋?。?shí)在沒辦法,我這樣對他說。

這……,孩子他爸猶豫了半天。

我們長官下命令,要我們帶著家眷,我也吃不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再說,有不少人已經(jīng)把老婆、孩子接上船了。

商量來商量去,那一夜,除了兒子因?yàn)槌稣钭影l(fā)燒而昏睡著,我們都沒有合眼。

第二天,離開船的時(shí)間只剩下了三個(gè)多小時(shí),可我們還沒有拿好主意。

孩子他爸舍不得我和兒子,可兒子不可能帶出去,那樣只會(huì)讓孩子病得更重。他30歲上才娶上媳婦,這一走又不知道何年何月,他從心里舍不得我。

最后,還是奶媽幫我們拿了個(gè)主意。她說太太,我看你還是跟施先生走吧,這個(gè)孩子還小,他不記得什么,你們要是信得過我,就把他交給我。我家里還有三個(gè)孩子,我的孩子有的吃,就有他吃的,你們就放心走吧。

我當(dāng)時(shí)特別舍不得孩子,可又舍不得孩子他爸,只顧抱著兒子哭。

這時(shí)離開船只有兩個(gè)多小時(shí)了,孩子他爸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他來回踱著步催我快決定。

我哭著問他,能不能不走?能不能留下來?

可他說,我是軍人啊,不是老百姓,想自己怎么樣就怎么樣,我要是不走就是臨陣脫逃,是要上軍事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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