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賣了,我便把這錢攢起來,等著回家時用。
現(xiàn)在我身邊只剩下了三弟還活著,我覺得自己有責(zé)任好好地幫幫他。
1997年,我同太太商量好了以后,把三弟、三弟媳接到臺灣探親,住了三個月,他們玩得挺開心的,我也總算了卻一樁心愿。
1989年,我第一次回來時,跟二弟提起我的那個童養(yǎng)媳,二弟說,她在我走后,還給我生了個兒子,但因為生麻疹,很小就死掉了。
解放以后,那個女人到處控訴我們家的罪行,后來我父親陪她上人民政府辦了離婚手續(xù),她又改嫁了。
可聽說她以后嫁的丈夫也死了,只給她留下一個兒子,我回來時,她的兒子已在外輪上做船員了。
看到周圍有好多從臺灣回來的老兵,那個女人還曾經(jīng)找我二弟,打聽我有沒有信來??赡菚r二弟也沒接到我的信,所以,那個女人就很失望地走了。
聽二弟這樣說,我考慮再三拿出200美金,請二弟轉(zhuǎn)交給她,可二弟說:“你何必再去惹人家傷心,本來你就沒愛過她,所以,你并不欠她什么,讓她以為你不在了比知道你活著好?!?/p>
我想想二弟說的有道理,這個根本在我的腦海里是個模糊印象的女人,是封建家庭的犧牲品,我從來沒有愛過她,所以,即使見了面也無話可說,更何況我在臺灣還娶了親。
可是,由于我親戚挺多,來往的人也雜,還是有人把我回來的消息告訴了她。
有一天她竟真的找到二弟家,要跟我見上一面,我想了又想,還是沒有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