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6.叛逆者(11)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我是冒著很大的風(fēng)險從澳門偷偷跑過來的,可是我的家人卻認為這些年我的榮華富貴,都是以他們的痛苦為代價的,這種誤解讓我們彼此都受到了傷害。

第二天天一亮,我回去找到了二弟,誠懇地向他道歉,我請求他原諒我,如果說我給他造成了傷害的話。

二弟是沉默的。

他不動聲色地把我愛吃的點心擺滿了一桌子,還給我盛了一碗我最愛喝的咸豆?jié){。

他說:“快趁熱吃飯,一會兒車來了,我們?nèi)ソo爹娘上墳?!?/p>

一輛面包車?yán)覀冃值軒兹送紖^(qū)駛?cè)?,一路上我看不夠家鄉(xiāng)的景色,連空氣都覺得是家鄉(xiāng)的清新。

到了郊外的一個山坡,二弟說:“你們上去吧,我在下面等著?!?/p>

二弟的兒子也就是我的侄子帶我向山坡上爬去。

爬到半山腰,一個土包兀立在我眼前,侄子說:“大伯,到了,就是這兒了。”

我當(dāng)時想都沒顧得想,“撲騰”便跪在墳前,又說了一句:“爹、娘,我對不起你們!”便一口氣憋得暈了過去。

侄子一番給我掐人中、揉心口我才蘇醒過來。趴在地上就哭。

我說我小時候不懂事,從小不聽話惹得他們傷心,說大了以后懂事了,已經(jīng)再也見不到他們。那時候,我的委屈,我的失意,我的愧悔全部都涌上來,讓我不知道該跟爹娘怎么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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